國道被劃歸旅遊專線並收費,發過公告不代表合規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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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納斯景區將國道劃歸內部旅遊專線,如果只經過了省一級交通運輸部門的批准,程序上是否合規,恐怕要打個問號了。
撰文 | 布丁
來源 | 四環青年
國道被劃歸旅遊專線並收費?
據紅星新聞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在新疆喀納斯景區發現“國道都被劃歸景區旅遊專線,還不讓自駕車進入”,相關話題引發關注。
該網友反映的國道為G219國道,是一條沿新疆、西藏、雲南和廣西邊界通行、全長將近1萬公里的國道,也是很多騎行和自駕愛好者喜歡“打卡”的公路。
景區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有關路段劃歸景區的情況,得到了上級各部門的審核批覆,前兩年已發過公告。
其中,2023年的公告稱G219國道喀納斯景區部分(91公里)尚未開工建設;
2024年的公告則顯示,喀納斯景區內的G219國道,經批准調整為地方旅遊專線道路,夏季實行區間車通行,冬季可以自駕。
這意味着,遊客想要夏季去被稱為“西北第一村”、與哈薩克斯坦接壤的白哈巴游玩的話,只能在喀納斯景區乘坐景區大巴車過去,往返票價是45元,外加30元門票。
可能有人會説,這段國道也不是全年圍起來,不是每年10月中旬到隔年4月都能自駕麼?
要知道,喀納斯景區旺季主要是五一到十一這段時間,十月中下旬就有可能開始下大雪,動不動就封路,自駕很不方便。
除了短暫的雪季,會有全國各地的人來滑雪外,淡季的喀納斯遊客很少。
再説,喀納斯景區將部分國道“據為己有”,合適嗎?景區公告稱依據多項法律法規,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批覆同意才調整的,程序合規嗎?
我國《公路法》規定,“國道規劃的局部調整由原編制機關決定。國道規劃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編制機關提出修改方案,報國務院批准。”
國道的原編制機關是誰呢?我國《公路管理條例》明確,“國道發展規劃由交通(運輸)部編制,報國務院審批。”
也就是説,國道的原編制機關是交通運輸部,國道規劃要局部調整的話,得交通運輸部批准。
把部分國道劃歸景區,如果算“重大修改”的話,是要報國務院批准的。
至於喀納斯景區提及的《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裏面都只籠統提到保護區和景區的規劃管理等,並未提及國道的規劃調整。
而且,《公路法》的權威性顯然要大於這些“條例”。
喀納斯景區將國道劃歸內部旅遊專線,如果只經過了省一級交通運輸部門的批准,程序上是否合規,恐怕要打個問號了。

不過,喀納斯景區在2023年的公告中提到,景區成立於2007年,而G219國道喀納斯景區段規劃是2022年7月批覆的,即先有的景區後有的國道。
這種情況下道路歸誰管理,旅遊部門和交通部門一開始就要協商好,不然就容易出現爭議。
類似的情形在其他地方也發生過。
去年5月,有網友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門户網上反映,稱自己途徑109國道不進入日月山景區,要求買門票是否合規?
當地回覆稱,109國道複線(日月山景區進出道路)已被納入日月山景區管理,需要買票才能通行。
在我國西北地區,由於地域遼闊以及景區設立和道路修建先後的問題,公路恰好在景區內的情況並不少見。
在很多人看來,國道也好,省道也好,不管在不在景區內,都是公共資源;
若景區圈地收費,是利用公共資源牟利,吃相難看,這難免會損害景區的口碑。
景區則堅稱是為了保護環境。比如喀納斯景區在兩次公告中強調,景區生態環境脆弱,旺季客流量大需要實施限流,才只允許區間車通行。
這個出發點也可以理解,畢竟大量私家車湧入的話,景區難以管理,可能會帶來比較嚴重的環境破壞。
但圈起來管理是保護生態的唯一辦法嗎?比如説,是否可以實施預約制,每天只允許一定數量的車輛自駕通行。
怕就怕景區沒有走出“門票經濟”的思維,過度依賴門票收入,而不是努力以人性化的方式和優質的服務吸引和留住遊客,增加遊客的消費內容。
若景區的發展思路不改變,類似的爭議恐怕很難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