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程邁教授:憲法不能只保護一些奇奇怪怪的人!_風聞
熊猫儿-2小时前
程邁老師的評議
謝立斌老師是我國研究德國基本法最資深的學者之一,謝立斌老師也是一位很有情懷的學者。從他的講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是希望中國的憲法文本規定能夠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出實實在在的作用,從紙面上的憲法轉變成生活中的憲法。這也是我們中國憲法學者的追求和夢想。
但是不同國家的憲法規定和實施情況,會受到這個國家政治社會文化背景,尤其會受到這個國家的大多數人倫理道德觀的影響,相應的也會使得不同國家的憲法展示出自己的特色。對於相同的問題,不同國家的民眾從其道德上判斷就會有不同的結論,相應地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憲法判斷。我最近因為輔導學生的原因,在讀一本美國人寫的關於處理親子關係的書。作者在書中建議,如果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實在無法溝通,那麼幹脆就切斷聯繫,幾年不聯繫也是可以的。這種建議,可能在美國這種個人主義的社會文化背景中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一名中國的老師對向自己尋求建議的學生這樣説,那很可能會引起比較大的爭議。所以,對案例的討論,我們可能還是需要更多地從中國的倫理和道德觀出發。
我在研究和觀察中日益強烈的一個感受是,一個國家的憲法實施,最終只有獲得了大多數人的支持,這樣的憲法才能夠真正有權威。如果憲法實施給大家的感覺時,它總是保護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但是讓大多數人總覺得沒有反映自己的價值觀,那麼這樣的憲法很可能在現實中的權威是有限的。所以我們在討論一些案例的時候,可能還是需要回到中國的語境下來,我們先不要着急去對一些我們作為憲法學者來看,不是很支持的觀點進行評判,動不動就説這是鍵盤俠的行為,而是先需要去描述。我們可能首先需要從大多數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出發,分析對於相應的問題會得出一個怎樣的判斷。只有先了解了、接納了現實,我們才有可能去利用我們心中的憲法價值追求,去一點點地實現影響和改變。所以我非常渴望聽到謝立斌老師在未來的討論中,繼續豐富從大多數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道德觀出發的分析和討論。
謝立斌的回應
程邁兄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我們應當如何解釋我國的憲法。尤其是,在多大程度上我們在解釋中國憲法的時候,可以參考外國憲法的解釋。
不同憲法文本,往往規定很多看似相同的內容。這一點在基本權利方面尤其明顯,甚至連措辭都類似。例如,很多國家的憲法都採取“公民(所有人)在法律一律平等”或極其類似的措辭,來規定平等權。那麼,在我國憲法上相關條文與外國憲法在措辭上都高度相似的情況下,可否依葫蘆畫瓢,借鑑外國憲法的解釋呢?
自然科學的研究沒有國界,世界各地數學家、物理學家、化學家研究的客體都是相同的。但是,各國憲法學者研究的對象是本國憲法,而各國憲法是不同的,這就決定了一國憲法學的研究應當腳踏實地,立足本國傳統和國情。因此,對我國憲法的解釋,應當使其符合大多數國人的觀念,而不能違背廣泛接受的共識。
程邁老師很敏鋭地注意到,域外憲法學研究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忽視(沉默的)大多數、過於聚焦少數羣體的現象。這方面的一個典型憲法議題,就是“跨性別女性(即出生時為男性但自我心理認同為女性的人、以及原先為男性、經過變性手術成為女性的人)是否有權使用女性衞生間”。這一問題當然可以從憲法角度進行研究,但是,如果憲法學只關注涉及少數羣體的問題,不與多數人同呼吸共命運,那麼,在民眾眼裏,憲法就只保護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與自己無關,這種研究也就無法得到多數民眾的認同。長此以往,憲法學研究就會成為研究者的自説自話,與社會大眾脱節,最終也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遲早會失去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