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東燕:越來越嚴苛的查重,是不是和背後的商業利益有關聯?_風聞
熊猫儿-1小时前

勞東燕,清華大學法學教授
轉自勞東燕教授5月15日微博,標題系編者所加。
看到《半月談》的公號也發了反思畢業學位論文查重的文章,想再多説幾句。
學位論文查重製度採取一刀切的處理,導致文科中的不少學科成為重災區,讓相關專業的學生苦不堪言,花很多無謂的精力與時間去處理論文中正常表述的內容,對論文質量的提升不僅無益反而有害。
而且,在學校查重之前,需要自己出錢多次購買賬號進行查重,這對學生來説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查重變得越來越嚴苛,是不是也和背後的商業利益有一定關聯?
就法學學科來説,無論是法條與司法解釋的規定,還是案件事實與裁判理由,都必定導致重合,因為不是文學作品,並無創造性發揮的餘地。難道讓學生隨便改法條的表述與判決文書認定的事實?在法學的論文中,不敢引法條的內容,不敢用判決認定的事實與裁判理由,還有比這更荒謬的嗎?
另外,查重中將腳註中引用的文獻信息與參考文獻部分也標識為重合部分,計入重合率的範圍,真地是讓人情何以堪。但凡對文科的學術特點稍微有點了解,都不可能這樣來計算重合率。
建議學校的論文查重系統要合理考慮不同學科的特點,針對性地在技術層面對如何查重的設置做出調整。與此同時,根據文科中各學科的特點,適當提高重合率的比例,並且這個比例應該是參考性的,而不是硬性的標準。以法學的學位論文來説,20%是相對合理的比例。
勞東燕:令人無語的論文查重(5月12日)
每年的學位論文指導都覺得負擔很重,今年尤其如此。
原因之一是,今年指導的論文偏多,有19篇學位論文,其中博士論文1篇,法學碩士論文4篇,法律碩士論文9篇,本科論文5篇。多數論文都要來回返修三四輪,這樣下來就得看幾十篇次,每次都得給出具體的修改建議。以我們學院的學生規模來説,一個畢業季我一人就指導19篇,確實是太多了。以致前不久有外校的老師邀我評審他們的學位論文,我不加思索就予以婉拒,真地是看學位論文看出心理陰影了。需要説明的是,指導這麼多的學位論文,是我一時心軟自己答應承擔的,並不是被學院或學校硬派任務。
原因之二是外審的程序中不時地會遇到一些意外。今年我指導的學位論文中,我認為能達到良好程度的一篇法學碩士論文,一位外審在沒有提出任何具體什麼地方存在不足的情況下,竟然給了不通過,五個評審指標給的是一中四差。給出的評審意見是諸如,論文問題意識不清晰,沒有在問題的提出中對問題-論題-命題進行有效的闡述,題目與核心論點不能匹配之類相當抽象的意見。這位專家所謂的“問題-論題-命題”的有效闡述,恕我孤陋寡聞,我寫了二十幾年的法學論文,從來沒有在問題的提出部分按這種要求寫過。
看到這樣的外審意見我真地是挺驚詫的。外審不給通過,直接影響學生能否參加論文答辯與正常畢業。外審專家當然有權給出不通過的結論,但是難道不應該在認真看完全文內容之後再慎重地給出意見嗎?幸虧有商請第三方專家評審的補救機制,隨後將這篇論文送了另一位專家,返回的意見是一優二良二中的評價。這個結果比我的評價預期要略低,但屬於可以接受的評價差異的範圍。
原因之三是查重系統的問題,這也是最令人無語的。今年13篇碩士論文中,有7篇超出學校要求的10%的重合率比例。黑色幽默的是,我認為寫得最好的兩篇論文,恰恰是重合率最高的,分別是16%與17%。對法學論文來説,要做翔實的文獻綜述,對既有學術觀點做較為全面的梳理,幾乎必然會導致重合率的升高。
在提交學校的系統之前,我都會叮囑學生用知網的賬號自己查一下重合率,確保不要超過10%再提交。學生一般都會做這個工作,因為我會反覆強調,之前有過教訓,重合率高會影響後續能否正常畢業。然而,學校系統裏查重的結果往往要比知網的查重結果要高,因為學校的系統裏將參考文獻與腳註中引用的文獻信息都算作重合的部分。老實説,我真地沒法理解。這不是第一年啓用查重的系統,而是用了十來年了,將參考文獻與引用的文獻出處信息在系統設計中加以排除,難道技術上很有難度嗎?
每年關於論文重合率的問題,我之所以都會反覆強調,就是因為多年之前有過深刻的教訓。當時一位由我指導的碩士生提交的學位論文,篇幅有7萬多字,寫得很認真,引用了很多參考文獻,導致系統中顯示的重合率有15%。法學論文中重合率15%左右很正常,因為法條與司法解釋的規定、案例事實,正常引用的部分,腳註中引用的文獻信息與參考文獻部分疊加在一起,有這樣的重合比例甚至超過15%幾乎不可避免。那篇論文在我看來,是可以達到法學碩士論文中前15%的水平的,但在學校層面因為重合率超過規定的比例,拿出來被單獨過審,結果竟然沒有通過。後來大費周章,前後花了一年時間,幾乎動員了全院的力量,才使這篇論文得以通過,但那個學生因此延了一年才畢業。
這種極為苛刻的查重,導致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寫論文時不敢引法條與司法解釋規定的內容,也不敢正常引用其他文獻上的表述,幾乎不能直接引用而必須都改為間接引用,或者人為地減少參考文獻的數量,甚至想方設法將腳註部分與參考文獻部分設為圖片模式,以便讓系統辨識不出來。更有甚者,據説有學生會使用翻譯軟件先將中文表述翻譯成外文,再由外文翻譯成中文,通過多環節的語言處理,來避免被查重系統標識為重合部分。
每次查重結果一出來,學生與作為導師的我都會很緊張。在明明知道查重系統設置有問題的情況下,我仍然會要求學生無論如何努力去降重,不管用什麼方法。估計學生會改得要崩潰,但確實主要是為了學生能順利畢業考慮。如果學生堅持要我簽字,以説明不存在學術不端的情況,我當然可以簽字,但後續遇到不通過的風險就只能由學生自己負責了。
很多在論文指導中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與論文質量的提升沒有什麼關係,想想真是有些悲哀。文科的導師與研究生之間,除非讓後者代寫文章(這屬於不正常的現象,而且很少有博士生能寫出學術水平高的論文,更不要説是碩士生,因為文科的學術水平主要是靠前期積累),不然基本上是導師單方面的付出,不像工科的導師,研究生們在相當程度上是為導師打工,所以往往會在背後喊導師為“老闆”。無論如何,以後我應該都不會再答應指導這麼多學生的學位論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