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享家”被用户投訴商品與實際不符 獲“不建議下單”評級_風聞
网经S-1小时前
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接到用户投訴“蜂享家”商品與實際不符,且商家處理不當。
張女士在蜂享家平台購買了inne鈣鎂鋅小金條產品,但收到的商品與描述不符——兩盒大容量裝與試用裝不一致,而商家事先並未説明差異。她發現問題後申請退貨退款,但商家拒絕處理,並要求她將退貨理由改為“不想要/不喜歡”,同時要求她承擔税費和運費。
注:圖片來源張女士
張女士隨後向平台申請介入,但平台處理遲緩,難以聯繫到負責的售後專員。平台售後態度敷衍,問題久拖不決,且對商家監管不力,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她多次要求聯繫專員處理,但客服一直推諉拖延,既無法直接聯繫商家,也無法找到售後專員。整個過程中,平台處理態度消極,問題至今未能得到解決。
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蜂享家隸屬於鯨靈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9年7月30日,註冊於江蘇省揚州市,法定代表人為王銀雪。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蜂享家”隸屬於鯨靈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風險評級目前所處**高風險,獲“不建議下單”**評級。
根據“電訴寶”2025年至今受理的社交電商領域用户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蜂享家排名第2位,最新評級為“不建議下單”。其他被投訴的類似電商平台還有:一直娛、快團團、nice、愛庫存APP。
【案例一】用户投訴“蜂享家”購買商品發黴 商家處理不當
2024年10月28日,廣東省鄒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4月4日在蜂享家網絡平台購買了一款諾維肯補貼軟糖,價格198元4瓶,已經吃完2瓶了,還剩2瓶沒吃。
鄒女士於2024年10月20日開封吃了3天沒注意,到10月27日吃的時候發現發黴,後面又打開另外一瓶來看,也發黴了。鄒女士向商家反映,商家説處理,也沒給到滿意的處理結果,要求10倍賠償!
【案例二】“蜂享家”被指499元鞋子未穿幾次脱膠 商家僅補償30元
2024年5月7日,廣東省謝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9月17日購買的一雙價值499元的鞋子,沒怎麼穿就出現了脱膠的問題。謝女士聯繫商家尋求解決方案時,他們只提出補償30元的處理辦法,謝女士認為這樣的處理結果恐怕很難讓任何消費者感到滿意。
接到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相關投訴轉交給平台,截至發稿前,我們並未收到平台方的任何回覆。
【案例三】用户投訴“蜂享家” 購買的口紅車內斷裂 賣家拒擔責
2024年3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劉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蜂享家平台上購買了楊樹林610口紅,該口紅一直放置在車內,卻意外發現其下部分斷裂。劉女士聯繫賣家尋求解決方案時,賣家卻一直堅持問題不在他們一方。劉女士表示,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口紅從未出現過類似問題,此次花費了320元購買的口紅出現這樣的問題,明顯是產品質量有問題,希望賣家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處理方案。
接到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相關投訴轉交給平台,截至發稿前,我們並未收到平台方的任何回覆。
【案例四】用户投訴“蜂享家”購物遭欺詐 售後推諉拒換貨退款
2022年12月16日 ,廣東省陳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2022年11月1日於蜂享家購榮事達掛燙機,貨到無通知且外包裝破損。溝通客服後同意換貨,但寄回商品後訂單被關閉,客服以超售後期為由拒絕處理,並要求我承擔24元運費。疫情解封后繼續追問無果,申請退款無果,涉嫌欺詐,望審核處理。
接到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相關投訴轉交給平台,截至發稿前,我們並未收到平台方的任何回覆。
【案例五】用户投訴“蜂享家”商品於實際不符,平台處理不當
2021年9月29日,福建省的林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1年9月22日在蜂享家小程序購買了一款名為“若小姐養肝茶”的商品,並於9月25日收到貨。9月28日晚10點左右,她泡了一袋飲用,但僅喝兩口就發現該茶的味道與之前購買的同款產品存在明顯差異,口感酸澀難以下嚥。她立即通過在線客服反饋問題,但由於時間較晚,商家未予回覆。
次日凌晨,林小姐在商家平台提交售後申請,但未獲審核通過。9月29日,她在未進食其他食物的情況下,連續腹瀉三次,於是再次向平台申請退回全部已購商品。然而,商家僅同意退換已拆封的問題茶包,拒絕退還未拆封的商品。林女士質疑:消費者是否應冒着健康風險繼續服用剩餘商品?
此外,她發現該商品的外包裝無生產日期,僅拆封後的內包裝才有標註。她質疑:這樣的包裝方式是否符合商品標識的相關法規? 整個過程中,商家和平台的售後處理態度消極,未能妥善解決消費者的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