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妝行業虛假宣傳亂象:Orginese 經銷商的 “營銷迷局” 與監管警鐘_風聞
蓝服科技-35分钟前
在美妝消費市場蓬勃發展的當下,虛假宣傳如同毒瘤般侵蝕着行業誠信根基。近期,知名美妝品牌 Orginese 的經銷商網絡中,存在一系列觸目驚心的宣傳違規現象。這些看似 “精明” 的營銷套路,實則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公然踐踏,也為整個行業敲響了合規經營的警鐘。

在抖音平台的 Orginese 官方旗艦店,一款名為 “玻尿酸肌活舒潤精華水” 的產品宣傳頁堪稱 “功效狂歡” 現場。“肌膚白皙稚嫩 97.53%”“快速分解黑色素”“淡斑祛痘 + 92.3%” 等極具衝擊力的標語格外醒目,搭配 “敏肌可用”“舒緩修護” 等宣稱,營造出 “全能型護膚神器” 的幻象。然而,經藥監局備案信息核查,這款產品僅是普通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功效僅標註 “保濕、舒緩”。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美白、祛斑等功效屬於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專屬範疇,普通化妝品嚴禁涉足。Orginese 經銷商的此番操作,如同給普通面霜貼上 “醫美級煥膚” 標籤,不僅涉嫌虛假宣傳,更觸碰了行業監管的紅線。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誇大宣傳並非個案 ——2025 年 1 月,揚州市華星化妝品有限公司因潔面慕斯 “無淚配方” 虛假宣稱被罰 2000 元;2020 年香奈兒中國公司也曾因非特化妝品宣傳美白功效被罰 20 萬元,這些案例均折射出行業內 “功效鍍金” 的頑疾。

在 Orginese 精華水的宣傳頁面,“抖音榜單官方權威推薦” 的字樣頗為吸睛,卻如同空中樓閣般缺乏實質支撐 —— 既未標明榜單名稱,也未披露發佈機構與評選規則。這種 “模糊化權威” 的手法,正是經銷商慣用的營銷套路:利用消費者對 “榜單” 的天然信任,製造 “全民熱捧” 的假象,實則是一場自導自演的信任欺詐。
《廣告法》明確要求,廣告中使用數據、調查結果等必須真實準確並標明出處。而抖音平台規則亦強調,促銷活動、榜單評比需公示來源與時效。Orginese 經銷商的 “榜單迷霧”,不僅違反法律規定,更可能因誤導性宣傳面臨商品下架、賬號處罰等平台懲戒。這種 “蹭權威” 的投機心理,本質上是對市場秩序的破壞,更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粗暴剝奪。

深入探究 Orginese 的品牌運營脈絡,一幅複雜的主體關係圖譜逐漸清晰:精華水備案人為廣州她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廣東騰宇集團全資子公司,後者由戴氏三兄妹控股,是業內知名的化妝品代工廠;抖音旗艦店註冊人為長沙順靖商貿有限公司;而 “Orginese” 商標持有者卻是長沙鵬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這家自稱與白雲山、修正等藥企合作的電商企業,同時宣稱擁有 “強大培訓團隊”。

這種 “商標持有 — 生產 — 銷售” 的三方分離架構,為責任追溯埋下隱患。當虛假宣傳事件爆發時,品牌方與經銷商往往互相推諉:生產方稱 “按委託要求宣傳”,銷售方稱 “按品牌方素材發佈”,商標持有方則稱 “僅授權使用商標”。但無論責任如何劃分,最終承受產品誤導後果的,始終是處於信息鏈末端的消費者。更值得關注的是,長沙順靖商貿已被多次曝光采用 “高度雷同營銷話術”,這種 “複製粘貼” 式的違規模式,暴露出其對法律的漠視與對商業倫理的背離。

Orginese 經銷商的宣傳套路,本質上是 “重營銷輕研發” 的行業病態縮影。通過炮製虛假功效、虛構權威背書、搭建責任隔離牆,部分企業妄圖以最低成本快速套現,卻忽視了三個基本事實:其一,監管利劍始終高懸,2025 年化妝品監管新規已進一步收緊宣傳口徑;其二,消費者認知水平持續提升,虛假宣傳的 “智商税” 模式終將失效;其三,行業口碑是企業生存之本,一次違規可能毀掉十年品牌積累。
從香奈兒的 20 萬元罰單到華星公司的千元處罰,從國際大牌到本土企業,監管部門對虛假宣傳的打擊從未手軟。對於 Orginese 而言,當 “與知名藥企合作” 的供應鏈優勢被 “違法宣傳” 的負面標籤掩蓋,當 “培訓團隊” 的營銷能力遠超產品研發能力,這種畸形的發展模式早已埋下隱患。而對整個美妝行業來説,唯有迴歸 “產品力為王” 的本質,以真實功效取信消費者,才能打破 “營銷驅動增長” 的惡性循環。
在消費升級的浪潮中,美妝行業正在經歷從 “流量競爭” 到 “價值競爭” 的轉型。Orginese 經銷商的案例警示我們:任何試圖以違法宣傳走捷徑的企業,終將在監管陽光下無所遁形。唯有合規經營、誠信為本,才能在市場洗牌中贏得真正的 “成功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