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課時的一處混淆談自己的思想經歷_風聞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52分钟前
我上課時犯了一個錯誤,但我想就此講講自己的一段思想經歷。
剛剛才發現,我在上馬原課的時候,將馬克思致安年科夫的信與馬克思致查蘇利奇的信弄混淆了。
安年科夫與查蘇利奇都是俄國人,但馬克思1846年致前者的信是反駁蒲魯東並談唯物史觀一般問題;35年後致後者的信則是以唯物史觀來探討俄國社會經濟未來發展特別是能不能跨越資本主義這條“卡夫丁峽谷”而直接進入社會主義的問題。
這兩封信我都讀過:致安年科夫那封讀得更早些;致查蘇利奇那封(包括第一二三次草稿)則是上大學時聽教我們馬理論公共課的G老師以及另一位開中西文明比較講座的L老師提到“卡夫丁峽谷”,才找來讀的。而我上課舉例説明唯物史觀的時候,張冠李戴地將記憶中致查蘇利奇信的一部分內容安到了致安年科夫信的名下,説馬克思在其中根據唯物史觀預見了俄國的發展。
但事實是如何呢?
致安年科夫信中並沒有特別提到俄國問題,只是在探討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信中稱為“社會形式”)這一普遍原理。
致查蘇利奇信的草稿中指出俄國必將而且已經在吸收西歐在生產力發展上的一切成果:近代化的機器工業、通訊、交通、銀行、信用機構等等;這會給俄國社會帶來巨大變化,俄國沙皇專制的政治制度也將有一個根本的變革。這些都是唯物史觀的基本觀點,與致安年科夫信是一致的——這也是我的記憶發生混淆的誘因之一。
問題是,致查蘇利奇的信的重點在於對俄國農村公社的性質及其未來命運(這種歷經千年風雨仍然較完整保留下來的公有制是不是一定會被資本主義發展所毀滅?能否成為俄國社會主義的基礎?)進行了更為具體細緻的分析,而且三易其稿,又將草稿中的這些分析通通刪掉了,而只是給了一個簡短的結論:
“……在《資本論》中所作的分析,既不包括贊成俄國農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論據,也不包括反對農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論據(筆者注:因為《資本論》中對於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必然性的論證僅限於西歐的情況,即個人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被以剝削他人的勞動、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所排擠和取代,即一種私有制被另一種私有制取代,而俄國的問題是農民的公有制會不會被私有制所取代),但是,從我根據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所進行的專門研究中,我深信:這種農村公社是俄國社會新生的支點;可是要使它能發揮這種作用,首先必須肅清從各方面向它襲來的破壞性影響,然後保證它具備自由發展所必需的正常條件。”
在草稿中,馬克思則指出,不同於古代的原始公社,俄國的農村公社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擺脱了牢固然而狹窄的血統親屬關係的束縛,並以土地公社所有制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為自己的堅實基礎”;另一方面,“各個家庭單獨佔有房屋和園地、小土地經濟和私人佔有產品,促進了個人的發展”。
而這種二重性既是農村公社一直保存至今的巨大生命力的源泉,也可能逐漸成為公社解體的萌芽:
“除了外來的各種破壞性影響,公社內部就有使自己毀滅的因素。土地私有制已經通過房屋及農作園地的私有滲入公社內部,這就可能變為從那裏準備對公有土地進攻的堡壘。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但是,最重要的還是私人佔有的泉源——小土地勞動。它是牲畜、貨幣、有時甚至奴隸或農奴等動產積累的基礎。這種不受公社控制的動產,個體交換的對象(在交換中,投機取巧起極大的作用)將日益強烈地對整個農村經濟施加壓力。這就是破壞原始的經濟平等和社會平等的因素。它把別的因素帶進來,引起公社內部各種利益和私慾的衝突,這種衝突,首先會破壞耕地的公有制,然後會破壞森林、牧場、荒地等等的公有制;一旦這些東西變成了私有制的公社附屬物,也就會逐漸變成私有了。”
因此,馬克思認為:農業公社的二重性,使它未來的命運只能是二者之一:“或者是私有原則在公社中戰勝集體原則,或者是後者戰勝前者。一切都取決於它所處的歷史環境。”
馬克思在三份草稿中還提到了俄國公社的一個重大缺點,即它的孤立性:“公社與公社之間的生活缺乏聯繫,而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天地使它至今不能有任何歷史創舉。”在一稿與二稿中,他還指出,在有這種孤立性的地方,“它就把比較集權的專制制度矗立在公社的上面”。
而這種孤立性的消除,馬克思一開始認為可以農民公社選出的代表會議代替鄉政府機關,但最終認為要靠俄國社會的“普遍動盪”——照我理解,就是革命。
前面提到的那位講中西文化比較的L老師認為卡夫丁峽谷是不可跨越的。在他看來,馬克思幾易其稿,是因為他的理性和情感在進行鬥爭:馬克思厭惡資本主義,不願意承認俄國的農村公社必將被資本主義所粉碎;但他的理智又告訴他這一粉碎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他也看到了土地私有制已經滲入並瓦解着農村公社。馬克思最後認為俄國公社是新社會的支點,然而又給它加上了“可是要使它能發揮這種作用,首先必須肅清從各方面向它襲來的破壞性影響,然後保證它具備自由發展所必需的正常條件”這樣的但書,是因為他也意識到公社的前景不容樂觀,他的情感不得不向理智作出一些妥協。
後來繼續聽課,我明白了這位L老師想要從中引出的結論是:一切公有制最終都會被私有制所瓦解,這是“人性”使然,19世紀的俄國與當今的中國都概莫能外。L老師其實是哈耶克的信徒,他所呼應的正是當時中國一部分以“改革派”自命的精英所鼓吹的“人間正道私有化”思潮。
當時我並不具備對L老師這些觀點進行系統批判的理論思維能力,即使後來讀了馬克思的這封信及草稿,也只是本能地不接受L老師這樣的私有化立場。
但是後來我有了更多的閲讀,瞭解到馬克思其實19世紀50年代即在給查蘇利奇覆信的近30年前就關注了俄國公社問題。
有學者指出,在19世紀70年代之前,馬克思基本上把俄國公社與其他國家農村公社等同看待,認為俄國公社沒有什麼特殊性,一樣會隨着資本主義的發展而走向滅亡:
“在讀了毛勒關於德國的馬爾克鄉村制度的近著之後給恩格斯的信中,馬克思還説:“我提出的歐洲各地的亞細亞的或印度的所有制形式都是原始形式,這個觀點在這裏再次得到了證實。這樣,俄國人甚至在這方面要標榜其獨特性的權利也徹底喪失了。他們所保留的,即使在今天也只不過是老早就被他們的鄰居拋棄了的形式。”而且,“這種公社裏的一切,直到最細微之處,都同古日耳曼公社完全一樣”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馬克思認為在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中,非西方社會農村公社的解體是不可避免的,其他公社的命運也就是俄國公社的命運。”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按L老師説的,馬克思覆信查蘇利奇時認為俄國公社不會滅亡是因為他厭惡資本主義的感情戰勝了理智,那麼他之前這些認為俄國公社必然滅亡的結論,難道是因為他對資本主義還不夠憎惡嗎?
這顯然缺乏説服力。更合理的解釋應該是:此後馬克思如他自己所説,根據“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進行了“專門研究”,認識到自己之前對俄國公社的看法多少有些簡單化——唯物史觀的運用不是像數學那樣簡單地套“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的公式(這大概也是文理科之不同),而是根據一般原理提供的框架與方向,聯繫更多的具體事實,對這些原理進行創造性的、甚至看上去“違反”原理的應用與拓展。在人文社會科學中,一個原理如果不能在應用中顯示出片面性與可拓展性,它其實就是不能應用的。
這些資料,L老師當年並沒有告訴我們。
但我並不怪他:他不是研究馬理論的,能講出這些,已經足見他功力深厚了。
更重要的是,如果當年他不拋出那些爭議性的觀點,而是波瀾不驚四平八穩地講下去,是不會引起我之後的那些閲讀和思考的。
所以我感謝這樣的老師,他的私有化傾向是不對的(他也不是共產黨員),對馬克思的引證與理解是以偏概全的,但真的磨礪了我的思想。
大學的教與學,還是應該多一些包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