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魚代訂酒店遭“錢房兩空” 平台把賣家身份證信息給了維權客户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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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交易記錄與平台客服判定消費者投訴成立截圖(來源:受訪者)信網5月28日訊 閒魚上的“二手交易”很多消費者都不陌生,而且為了保證跟個人賣家之間的交易更有保障,用户下單時也會注意通過平台交易留證。“五一”假期前,王女士就在閒魚上找賣家代訂了酒店,比起自己直接下單,便宜了七八百元,可到了酒店才發現賣家收了錢不辦事。雖然通過向閒魚投訴,平台判定王女士投訴成立,但3300元的房費卻一直沒退,原因是平台也聯繫不上賣家。“代訂的是個人賣家,平台給我發了賣家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等信息,讓我自己聯繫,可我拿着這些個人信息有什麼用?是能找上門還是貼到網上尋人退錢?”
閒魚上訂酒店“錢房兩空” 平台判定投訴成立也退不了錢
王女士早早就計劃了“五一”假期去香港旅遊,在預訂酒店時她比較了好幾個平台,兩晚的價格都在4000元以上。但是在閒魚上,王女士看到有人可以幫忙代訂酒店,兩晚只要3300元。“這個賣家的信用顯示優秀,我感覺會靠譜,而且我付款也是通過平台交易,感覺又多了一重保障。”可是,當王女士5月1日到達香港的金域假日酒店辦理入住時,卻被告知沒有房間,“前台能查詢到預訂名額,但是沒有付費,所以就不能保留房間。”
此時,王女士馬上打開閒魚查詢訂單,發現自己的訂單已經被確認收貨,而賣家主頁也全部清空,留言也沒人回覆。“我直接在閒魚平台投訴了,5月4日顯示判定投訴成立。我本來以為投訴成立就能退款,5月8日我接到了閒魚的客服電話,説平台也聯繫不到賣家,稱沒有義務追回款項,但是可以把賣家的身份信息提供給我,讓我自行聯繫對方退款。”
閒魚提供了賣家身份證信息 消費者哭笑不得:給我有啥用?
很快,王女士收到了閒魚發來的賣家信息,上面有對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繫地址、註冊電話,但電話撥打多次都無人接聽。“閒魚把賣家個人信息發給我有什麼用?我總不能把人家的身份信息貼到網上尋人退錢吧?”王女士認為,自己全程通過閒魚平台交易,如今賣家沒有如約預訂房間,在聯繫不到賣家的情況下,平台應該先行退款。
信網注意到,閒魚平台上有不少賣家提供酒店代訂服務,而且也都掛着“個人閒置”的標誌。有的賣家自稱是酒店內部員工或者是特價主理人,能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預訂酒店房間,還有的賣家出售酒店房間的兑換券。
針對王女士的遭遇,閒魚的工作人員回應稱,王女士拍下的鏈接是個人閒置二手商品交易鏈接,發貨10天后會自動確認收款。王女士在4月15日下單,實際上早在她出行之前,酒店的房費就被打給了賣家。“閒魚上也有單獨的酒店專拍鏈接,這種鏈接的賣家是要提供經營信息證明的,而且也是在消費者正常入住後才會打款給賣家。”
閒魚方面表示,目前平台仍在嘗試聯繫賣家,幫助王女士解決問題,但到發稿前王女士仍沒有收到退款。
未經授權或司法允許 平台直接提供個人信息或已侵權
“之前總有新聞説繞開平台交易沒保障,現在全程在平台交易,也沒保障。”
“既然代訂這種服務不屬於閒置商品,又怎麼可以使用閒置商品交易的鏈接上架呢?”
“有了消費糾紛,平台還會把身份信息提供給對方?那如果我作為買家跟對方有糾紛,閒魚是不是也會把我的身份證號發出去?”
對此,有網友表示,“閒魚平台作為交易場所提供者,有義務對平台內交易進行有效監管,將賣家信息披露給買家,也是為了讓消費者更有利維權。”也有網友認為,“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獲得賣家個人信息,閒魚只是一個交易平台,沒有相關手續直接將買家信息發給買家,十分不妥。”還有網友表示,“閒魚上一個賬號既可以成為買家,也可以成為賣家。買家的權益應該保障,賣家的權益也不能不顧。”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在其平台上開展自營業務的,應當遵守本章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作為消費者的王女士,在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向閒魚平台提出投訴並尋求解決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個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內容之一。因此,如果平台泄露的是屬於個人信息範疇的內容(如姓名、聯繫方式等),則其行為又可能侵犯了賣家作為公民的合法權益。
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楊文光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未經用户同意,平台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若為“訂立或履行合同所必需”,或需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等法定情形,平台可依法提供信息。如果王女士需通過司法途徑維權時,平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在法院要求下提供賣家信息。但未經司法程序或用户授權,平台主動提供身份證號等敏感信息可能涉嫌違規。(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