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決口,迫敵改變了原擬沿平漢路進攻武漢的作戰計劃,是嗎?_風聞
牛戈-微观军事历史爱好者。公众号:牛戈文草32分钟前
國民黨當局當年及戰後很多年,一直認為花園口決堤在軍事上是成功的。他們認為日軍沿隴海路西進,是要拿下鄭州,然後從鄭州沿着平漢路南下,攻陷武漢。而扒開黃河,形成了泛區,就成功阻止了敵沿隴海路西進,迫敵將原擬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的作戰計劃改變為沿長江上溯進攻武漢,為日敵進攻武漢延遲了時間。
這四十多年以來,比照國民黨反動政權的口徑學舌是一種時髦。不信你搜搜看,很多人直到今天仍然堅信並複製着這個説法。
最近知乎上有個問答,《抗日戰爭時期國軍為什麼一定要炮轟花園口決堤?》回答最火的前幾名就全是這個口徑,同樣的腔調。下面的截圖即是:

果真是這樣的嗎?
還是讓史料説話吧。
既然是研究日敵的行動,自然要從敵方的文件中去找尋答案。
來來來,咱們找找看。
一、日敵停止西進,是不是受黃水所阻
日軍大本營早在徐州會戰剛剛結束的1938年5月21日,就做出指示:
“一,擴大徐州會戰的戰果,大略止於蘭封、歸德、永城,蒙城連結線以東。
“二、(略)”
28日,華北方面軍參謀長曾做出具體指示,其中第二條特別強調:
“攻佔鄭州,不是本次戰鬥的繼續,要按另外命令進行……”
29日,日軍大本營重又下達命令:“未經批准,不許越過蘭封、歸德、永城、蒙城、正陽關、六安一線進行作戰。”
(以上均載日本防衞廳防衞研究所戰史部所著《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二章)
從以上指示與命令中明顯看出,日軍在佔領徐州後,並沒有向西發展進攻的企圖,不僅沒有這個企圖,而且一再強調,向西追擊應適可而止。
雖一再明令強調,但還是出現了一個插曲,即第十四師團沿隴海路向西追擊時攻佔中牟、第十六師團沿隴海路向西追擊時攻佔尉氏,“中牟、尉氏的位置越過蘭封一線五十公里以上,超出了大本營的意圖”(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華北方面軍的追擊》一節),這是一個違令事件。
第十四、第十六兩個師團的違令西出,直接導致了國民黨軍的誤判。這個下面再説。
在大本營的糾正下,華北方面軍於6月6日下達了《作命甲第三三四號》命令,命令第十四、第十六兩師團停止西進追擊,往回(東)撤,“逐次集結在開封、杞縣、亳縣、宿縣一帶,準備下期作戰。”
從這道命令也可看出,既然集結地域越來越向東,越來越向津浦路靠攏,“下期作戰”的方向顯然不是向西,而是向南。
注意了,敵軍這一系列操作,都在花園口決堤之前。
這説明啥呢?説明日軍停止西進,與黃河決口並無關係。
其實,早在這年(1938)的年初,“在黃河南岸的鄭州、開封方面為建立立足點而作戰,為使將來的漢口作戰有伸縮餘地,華北方面軍曾有此迫切系望;但因確保黃河以北,尤其山西省的治安(共產軍蟠踞在山西省五台、榆社、靜樂附近的山嶽地帶,對日軍後側進行遊擊戰)需要相當兵力,而未被採納。”(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一章第一節)
到了這年的4月上旬,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的方案再次被提出,“計劃以一個軍沿京漢線南下,一個軍沿揚子江進攻,但由於考慮到沿京漢線作戰,及該方面敵情等緣故,需要很大兵力;而且華北治安不良,抽調兵力也有困難。因此,這一計劃被推翻。”(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三章第二節)
看到了吧,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確曾被拿上議題,而且還是兩次,但都被否決了,只是蔣介石集團沒能得到這一情報,敵十四、十六兩師團又違令突進,陰差陽錯造成了蔣以為日敵將要奪取鄭州然後沿平漢路南進的誤判,從而扒開了黃河,以水代兵予以堵擊。
更加巧合的是,當第十四、第十六兩師團在接到《第三三四號》命令,正準備往回撤還沒有撤的當兒,黃水到了,中牟、尉氏都被淹了。第十四、第十六師團是在黃水中往東撤回的,這就給中國軍方造成了一個該兩師團是因為黃河決堤才被迫停止西進往東撤走的錯覺。前不久,一個名為“閲書閲世閲山川”的公眾號發表了題為《花園口決堤,國軍將領如何看?》的文章,引用李宗仁、陳誠的回憶,就持此錯覺。
戰場誤判,是兵家常事,無可指摘。李宗仁、陳誠生前,日方檔案還沒有解密,堅持這樣的錯覺有情可原;長期以來(七十年代以前),海峽兩岸的作者、讀者也因同樣的原由堅持這樣的錯覺,同樣有情可原。
但是——注意但是來了——在日方檔案已經公開的今天,仍然相信並傳播這樣的錯覺,就有點……有點那個……那個什麼了。

二、日敵溯長江攻略武漢,是不是迫於黃水氾濫
1938年5月21日,日軍大本營做出關於攻佔徐州後的下一步行動:
“一(略)……
“二,華中派遣軍司令官應使參加徐州會戰的部隊繼續沿津浦線地區掃蕩 ,務必儘快向淮河(包括在內)以南地區轉進……
“三,華北方面軍司令官要隨着華中派遣軍部隊的轉進,將第二軍約兩個師團為基幹的部隊,配置在徐州以南至淮河沿津浦線地區”。
28日,華北方面軍向第二軍下達了進入開封東南地區的命令,其中第四條:
“第二軍應盡力以更多的兵力,不失時機地逐次向開封東南地區進攻,以粉碎敵人。”
29日,派遣軍“為便於以後的作戰(考慮武漢作戰),命令第十三師團確保蒙城並攻佔鳳台及壽縣一帶,命令第三師團攻佔淮南媒礦和配合第十三師團作戰。
“第九師團5月29日集結於蚌埠,以後擔任蘇州、無錫、常州地區的警備。”(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華中派遣軍的作戰指導一節)
在徐州會戰尚在進行時的4月上旬,大本營已經有了腹案:令日海軍“以攻佔漢口為目的,向南京——漢口——嶽州間長江及其沿岸。”
自5月以來,日軍大本營又加緊了給中國方面艦隊增強兵力,並於6月3日對該艦隊發佈命令:“控制長江下游大部水域,保證其交通安全”,並令“攻擊南京上游的安慶。”
(上均載日本防衞廳防衞研究所戰史部《日本海軍在中國作戰》)
從積極攻佔鳳台、壽縣、舒城、桐城、安慶、蕪湖,控制長江下游大部水域,並警備長江沿線蘇州、無錫、常州的作戰態勢看,這明顯是在做沿長江作戰的準備。
又要注意了,所有以上這一切,也都發生在花園口決堤之前。
這又説明啥呢?説明日軍沿長江西溯進攻武漢,與黃河決口也沒有關係。
其實,還在花園口決堤的兩個月前,1938年的4月,日軍進攻武漢的作戰方案即已擬定——
“以主力軍沿淮河進攻大別山北面地區,以一個軍沿揚子江進攻。”
根本就不是有些文章所説的因為花園口決堤,才“迫敵將原擬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的作戰計劃改變為沿長江上溯進攻武漢”。
(上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三章第二節)
三、黃河決口,給日敵發動對武漢的進攻延遲了多久
花園口決堤是6月9日,武漢會戰開打是6月11日……下面的話我就不説了吧。
四、黃河決口,給敵軍的打擊有多大
“第二軍於6月28日撤銷歸德戰鬥司令部指揮所回到徐州。翌29日,在徐州舉行聯合追悼會——第二軍有關戰死人數為七千四百五十二名——”(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二章第三節)。
第二軍此時所屬的可並不僅僅是違令冒進受黃水衝擊過的第十四、第十六兩個師團。除此以外,還有第五、第十、第一百十四師團,還有混成第三、第十三旅團,還有平山支隊、酒井支隊,還有野戰重炮兵第一旅團、戰車第二大隊、獨立機關槍第六、第十大隊、第三野戰高射炮隊、獨立輕裝甲車第十、第十二中隊等。
這戰死的7452名日兵,是整個第二軍自徐州會戰開戰以來,所有受黃水衝擊的和沒有受黃水衝擊的各單位戰死者的總數。
這其中,到底有多少死於黃水,有説1000多人的,有説接近2000人的,還有説數十人的、十數人的。我也不知道哪個數字更準確。
花園口決堤,對敵人的作戰行動,就一丁點兒的影響也沒有嗎?有,不過還真的是隻有那麼一丁點兒。
“6月12日[應為9日]的黃河決口,使得淮河氾濫,作戰軍主力若利用淮河水運前進實為困難,因而確定主力沿揚子江前進”(載《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分冊第三章第二節)。
日軍最終定下的作戰決心,是以第十一軍溯揚子江做主要攻擊,以第二軍佔領大別山做牽制性攻擊。
這裏需注意,日敵將主力的運用由沿淮河微調整為沿長江,並不全是黃泛導致淮泛的原因,還有一個“能與海軍協同且便於補給”的原因,這是大本營內部早在黃河決口之前就有的強烈呼聲。
(上載軍事科學院外軍研究部譯《簡明日本戰史》武漢攻堅戰一節)
第二軍由華東的懷遠、蒙城一帶向大別山機動時,原準備經壽縣沿淮河溯流西進,由於黃泛的影響,不得不臨時改變了進軍路線。
日軍主力的調整及第二軍進軍路線的改變,對作戰行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主要是給第二軍的西進增大了難度,但影響不大,最終還是沒能阻敵第二軍按時進抵大別山。
這便是以44個縣2000餘萬畝良田和89萬民眾的生命為代價給敵軍的殺傷和作戰行動造成的影響。

五、和一個網民的抬槓
在知乎討論這一問題時,有一被我早先拉黑了的網民隔空對我提出反對意見:
第一,你牛戈有什麼依據能夠證明第十四、第十六師團肯定會服從要他們停止西進的命令?
第二,就是因為日軍不服從命令,所以才有了1937年對首都南京的進攻。所以日軍是一貫不服從命令的。
第三,因為日軍一貫的不服從命令,所以第十四、第十六師團根本就不會理會要他們往東集結的命令。
第四,如果不是扒開黃河造成黃泛,第十四、第十六師團就是要違令繼續西進,攻下鄭州,然後沿平漢路進攻武漢的。
我的回覆:
日軍有不尊上命的例子,而且不僅一例,這是事實。但僅憑有例在先就認定第十四、第十六師團也必須違令,就説不通了。
我沒有懷疑兩個師團違令,是因為我是按照一般常理去思考問題的,不是按你的思路去思考問題的。假如某人描述“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按你的思路,就必須得質問他“你有什麼依據能夠證明他不是長了六指”,但我的思路不支持我這樣做。
我説日本高層嚴令兩個師團停止西進,向東集結,向津浦路靠攏,向南做機動的準備,每一個説法都附有依據,加了雙引號的。你説第十四、第十六師團有令不行,經大本營和方面軍指出並嚴令其東撤後,仍然非要堅持西進打下鄭州再轉入平漢路南下攻漢,除了妄猜,有依據嗎?
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分別在1938年的年初和四月就已被否決,這個在我的原文中也是給出了依據的,你怎麼看待這一史實?
日軍經兩次論證都對沿平漢路南下進攻武漢的攻略給予否決,主要原因是兵力不夠,次要原因是不能得到海軍的協同。既然兵分兩路以一個軍沿平漢線進攻武漢都嫌兵力不夠,僅憑他兩個師團,能行?既是違令作戰,可不可能得到從軍到方面軍(派遣軍)的支援和協同?還有,兩個師團的師團長有多大的膽子,敢於在如此之大的戰略行動中違抗上命?
(插句話,彼時日本的一個軍和中國的一個軍不可等量齊觀。武漢會戰雙方參戰兵力一百多萬,中方是編有50個軍,日方只編有兩個軍,足見雙方軍與軍編制規模的不一樣。)
治史,不是不可以推理,但這個推理必須得合理才行。尤其不能拿個例來否定一般。就像有人並且不止一人的的確確長了六個手指,但因此就推斷所有人都必須得長六個手指,行嗎?不行;就像生活中有張三的老婆出軌,有李四的老婆也出軌,於是就説所有男人的老婆也必定出軌,必須出軌,行嗎?不行。
不錯,在追擊徐州突圍之我方守軍的過程中,第十四師團進佔中牟,第十六師團進佔尉氏,是違背上級指令的行為。這點,日軍大本營已經給予了指責和制止。但非要説該兩師團還準備繼續違令向鄭州發展進攻,我很想知道這個説法的出處,你能提供嗎?
關於兩師團違令的問題,有一個問題我在原文中沒有交代。即第十四、第十六兩師團違令西出佔領中牟、尉氏,不是兩個師團的問題,是華北方面軍的問題。是方面軍違背大本營的意圖向該兩個師團下達的越線西進的命令,該兩師團只是遵照方面軍的指令而已。但早在6月6日,在大本營的壓力下,方面軍就已經糾正了自身的錯誤,下達了要兩師團停止西進向東集結的命令。
你想想,方面軍已經受到大本營的指責糾正了錯誤,並下令停止西進,兩師團敢不聽令?
古今中外任何一支軍隊,都能找出違令的例子,不僅僅是日本軍隊才有。但同時也必須看到,在強調以服從為天職的任何一支軍隊中,違令都是少之又少的極個別現象,日本軍隊也一樣,那情形絕不高於人羣中長了六指的概率。
反駁我不是壞事,如果我是謬説,能駁倒我更是一件好事。但若想駁倒我,唯一可行的,就是你得能拿出在《作命甲第三三四號》命令發佈後,第十四、第十六師團仍然拒不服從的依據才行。
歡迎參與討論,但請按治史規矩,如果只靠妄猜臆測或只憑地攤傳説無理糾纏,在我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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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拉黑的標準是什麼。答:公知、果粉、美分、不守治史規矩的文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