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學生水槍事件,結果老師被拘,事件持續發酵,結果全社會都輸_風聞
侃上人家-39分钟前
瑞安學生陳某因到得不到老師的“獎勵”,竟然用水槍朝老師林某噴水,觸發了老師開啓對學生懲戒教育,事件發生後,學生家長不依不饒的推動事件在發酵,結果公安機關介入,最後,當地教育局對林某作出記過處分,公安部門也將其行拘……
事件發生後,在學生家長持之以恆的“努力”下,在網絡持續發酵,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的脈絡清晰明瞭。要説事態大嗎,也許是大,畢竟熊孩子放肆,不懂天地君親師的道理,公然“挑釁”老師的“權威”,要説事情小嘛,當然也可小,畢竟是熊孩子不懂禮數挑釁了老師,遭到老師的一定程度的體罰教育,後來學校與老師也向家長作出了道歉,且學生也沒有遭到多大的傷害,如果家長心胸寬廣點,目光看遠點,以減少彼此相互傷害為原則,也許本次事件就會“圓滿解決”,畢竟是孩子有錯在先。
然而學生家長“不服”,一定要針尖對麥芒,事件在學生家長的持續的“努力”下,朝着治安管理方向發展,結果老師被拘了,事後,給社會留下“一地雞毛”的思考。
到底是孰是孰非呢?
站在法理角度來説,老師在教育上,確實存在一些過當的行為,法又不容情,結果輸掉了前程。然而,一個熊孩子的過錯,難道不是家長的日常縱容嗎?重要的是,孩子在課堂上公然挑釁老師,可怕的是還不知道是自己的過錯,回家還理所當然的在父母面前狀告老師,而家長卻不分青紅皂白的就給老師發難,難道這不是家長自己的責任嗎?有這樣的熊孩子背後一定有如虎豹般的父母。
家長以為持續加碼可以得到“公道”,然而,卻輸掉了人性。
從某種角度而言,老師教育的行為是有一定的“正確”性,今天這能孩子可以拿一個水槍朝人噴水,還不知道錯,如果此類行為不給予教育,日常就有可能拿起真槍或刀對人狂射或砍,從這點上來看,家長應該感謝老師才對。當然我們不提倡體罰教育,暴力教育。
法,是社會秩序的基石,是維護正義的法寶,但過度的講法,同樣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法是一把雙刃劍,一面是維護了正義,一面卻會“製造對立”,因為世間萬物是沒辦法全用法來衡量地,日常買個菜中有個別的有枯敗葉子,買個水果有個別有不勻稱的果子……如果都用法來衡量,那人與人之間就有沒完沒了的爭端,沒完沒了的對立,故而在講法的同時,從某角度來説,也需要容情,這就是道德準則。這位孩子的家長只知一味的追求自己的權益,而恰恰失去了相應的容情。
一個熊孩子持槍噴水,一對虎豹父母的操作,給社會留下“一地雞毛”的思考,那就是,老師這行業到底要如何做才算做到教育本質呢?為了提高團隊的積極性,肯定有獎罰,那這個獎罰又將如何執行呢?教育原本就是老師與學生互動的行為,既然是互動,就一定有相互碰撞,就會涉及到獎罰,那老師又將如何呢?
對於老師而言,如果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剩下唯一可行的:放下我的職責,放下我的包袱,我教我的,你學你的,我拿我的工資,你走你的陽光道,上課按章而行以禮相待,下課分道揚鑣,法能管對錯,但管不了我有沒有付出責任心。放下職責的老師,馬照樣騎,舞照樣跳,地球依舊在轉,好像大家都活得輕鬆自在……
結果老師輸掉了人性,學生輸掉了人生,社會輸掉了未來,輸得一塌糊塗,這又是誰之過呢?
不要以為較真就是正義,結果會因為一顆老鼠尿,廢掉一鍋湯……
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