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評論丨制衡的終結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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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評論丨制衡的終結
麗莎·米勒(Lisa L. Miller)
1月底,在參議院會議廳,查克·舒默譴責了唐納德·特朗普新政府的一些行動。他表示:“這是對幾個世紀以來極好服務於我們這個共和國的制衡體制的赤裸裸攻擊。”
舒默的此番陳述觸及一個神聖的美國理念。關於美國的政府體制,可能沒有哪一種講述比這一種更為人們廣泛接受的了:通過分權、司法審查、兩院制和聯邦制,制憲者明智地約束了政府權力。尤其在政治衝突加劇的時刻,許多美國人援引制衡體制,作為防範暴政的安全措施和對少數羣體的關鍵守護。2016年,希拉里·克林頓在特朗普首次勝選後堅稱:“憲法上的制衡”是“保護我們免受威權主義疾病侵襲的免疫系統”的關鍵組成部分。她捕捉到這一主流識見的精華。
因此,聽聞民主黨人蒐羅這些理念反擊特朗普對政府、移民和政治對手無恥的持續攻擊,並不令人驚訝。但這些援引在實際層面意味着什麼,並不總是一清二楚。有些人寄希望於法院,儘管特朗普行政分支公然無視了許多裁決。另一些人堅信“進步聯邦制”的承諾,敦促藍州實施抵抗。還有一些人似乎渴望迴歸“常態”,追念特朗普上台前兩黨合作與憲制運轉良好的黃金時代。這些策略具備直覺上的魅力,因為它們利用了有關美國憲制美德的流行理念,但忽視了關乎我們的政治危機以及如何解決這一危機的某些基本面。
事實上,舒默和克林頓的呼籲都存在嚴重缺陷。美國獨特的制衡體制遠遠沒有更好地服務於我們的共和國,反而使其陷入癱瘓:助長了我們眼下面臨的那種威權主義,而非保護我們免受其害。不論這些值得珍視的援引有着多麼美好的初衷,此時此刻,加碼強調美國的所謂憲法美德,只會加劇那種導致我們陷入目前境地的失能狀態。假如我們的目標是守護民主,那麼這危機四伏的時代要求我們清算制衡體制的深層弊端,展示整飭這些弊病的明晰願景。這項工作已延誤得太久。
的確,迴歸正常秩序的敦促忽視了這樣一個事實:那一正常秩序本身就被廣泛視為麻煩所在。不同政治取向的多數美國人早就明白,他們的政府體制並未很好地服務於他們。在各個層級,制度性障礙都賦能於少數精英羣體,令他們得以維護自身利益,阻撓從全民醫保到提高最低工資的那些會廣泛服務於美國民眾且廣受歡迎的政策。當然,特朗普對政治機構的攻擊與限制精英權力或推進此類政策無關;相反,鑑於埃隆·馬斯克主掌政府效率部,這些攻擊正在增進極端的腐敗和盜賊統治,以服務於超級富豪和激進理論家。但特朗普確實利用了那種認為我們的制度已經瓦解的情緒。承認我們體制中的缺陷並不意味着為特朗普或任何總統不受限制的權力背書。也不意味着沒有一種制衡方式可以服務於美國民主。相反,這澄清了改革政府以便它更好地響應普通民眾需求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為推進這一目標,我們需要坦率評估所謂制衡體制作為一套現實世界民主機制的運轉方式。傳統觀點認為,制衡體制可以先發制人,預防權力的濫用。但我們的獨特體制約束公眾遠多於約束精英。這一體制妨礙了雄心勃勃的政治變革,進而令那些從現狀中獲益的人得以守護他們的權力和特權。我們不能為這樣一種建制歡呼,反而應當認識到,兩個世紀以來,普通美國人一直在試圖馴化它。這反過來要求我們拓展對制衡的理解。
這還要求我們實施積極進取的政治議程。幸運的是,我們不必在這一領域重新發明輪子。減少精英妨礙必要改革的機會,這一類成功鬥爭在美國曆史上比比皆是。勞工活動家、廢奴主義者、民權運動人士與新政的聯盟:所有這些羣體都曾竭盡全力,對抗一種保護少數人“特權”的政治體制,通過社會運動接觸廣泛的美國人,成就我們的憲製為更加真正的民主。在美國民主遭遇險境的這一時刻,是他們作為榜樣——而非那種對制衡的神聖呼籲——指明瞭我們前進的方向。
美式制衡的三大缺陷
美國式制衡的核心價值在於約束:確保政府不會變得過於強大,也不會被某一利益集團所壟斷。但傾力於約束存在三大缺陷。
首先,制衡敍事忽視了政府的危險。民主政府本應保護基本權利、反制私人權力並增進公共利益。但約束政府權力沒有消除權力集中的問題,相反,為那些鼠目寸光、手眼通天的私人利益集團提供了機會,使得他們可以限制那些沒有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政策改革。關卡重重的政治體制有着對現狀的強大偏好,而現狀通常有利於精英階層,尤其是經濟精英。相較於普通民眾,此類羣體和個人接觸到政客和其他權力掮客的可能性要多出許多。實際上,每一道關卡都是一種否決,為終止威脅到既得利益羣體的政策改革提供了政治機會。與大絕多數民主國家不同,在眾議院、參議院、總統、法院和州政府,美國的這一類憲法性關卡多到驚人。
最終結果的高度侷限性的。成功的政策變革必須在三個單獨選舉產生的政府分支即眾議院、參議院和行政分支獲得至少是多數(有時是超級多數)立法者的批准。阻撓變革只需在一個分支擁有足夠權力即可。即令是在最佳情況下,失敗也是最可能的結果。再加上富人利益集團的強勢遊説,政策遭遇梗阻幾乎是板上釘釘之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提交給國會的法案中,僅有不到百分之五的成為法律。在參議院,議事阻撓規則意味着公眾的一小部分代表就可以阻撓廣受歡迎的立法。而在兩院中,龐大而複雜的委員會架構和阻撓議員表決的措施進一步放大了否決權。這就難怪,一些遊説研究發現,遊説活動在着眼於變革時是最為高效的。
對這一批評的標準回應是,制衡體制的設計,是要力促共識的達成:在一個體量巨大、豐富多元的國家,這是一種尤為重要的民主美德。但假如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從現狀中獲益了,那麼直接阻撓就是一個選項,他們何苦要設法達成共識呢?所以,有相當多得到美國民眾壓倒性支持(往往是在兩黨)的政策在全國層面受阻:最低工資上調;全民可負擔醫保;強制帶薪家庭休假和醫療休假;勞動者權益保護;保障邊境安全,但為季節性工人提供機會和入籍通道的移民改革;購買槍支時的普遍背景調查。
即令重大政策確實成功通過了政治關卡,它們仍面對聯邦法院的否決。二十世紀後半葉,聯邦法院批准了支持保障少數族裔和女性平等權利的全國性立法,那些法律針對的是維護舊有等級制度的州政府。這些成功促成了一批自由派精英達成共識,認為法院、權利、憲法和有限政府將充當進步政治的守護者。但這一時期並非常態,對法院的專注幫助削弱了大眾政治。歷史上,聯邦法院通常服務於精英利益,最近數十年間,隨着更多保守派人士被任命為聯邦法官,最高法院削弱了國會有關醫保、投票權、勞工、競選資金、環境保護和槍支安全等眾多政策領域的立法。
儘管過去十年間,許多美國人對最高法院的信任度大幅下降了,但他們對最高法院的信任度仍高於其他任何政府分支,這凸顯了制衡敍事對美國人政治想象的持續束縛。政府一再未能響應公眾訴求,導致選民對政治問責困惑不已,並對政治體制憤憤不平。然後,標準的制衡敍事導致人們加碼支持那些一開始就妨礙了民主問責的機構。
制衡構想的第二個缺陷在於其無條件地強調保護政治少數羣體。這裏顯而易見疏忽是,哪些少數?百分之一人羣是政治少數,企業領袖、大型企業主以及資金雄厚的慈善和利益集團也是,這些羣體通常代表處在社會經濟階梯頂端的羣體和個人的偏好。從定義上講,精英階層就是政治少數。通常正是這些少數獲益於制衡體制,付出代價的則是普通美國人。
一個典型例證是,美國推行全民可負擔醫保的努力一再以失敗告終。這不是因為缺乏公眾支持。某種形式的全民醫保已經流行超過一個世紀。且自哈里·杜魯門總統以來,幾乎每一屆總統任期內,國會都曾提出擴大醫保覆蓋面的法案。 杜魯門説過,他1948年競選的“核心議題”是“全體人民的福祉,而非少數人的特權”。但今天,在高收入國家中,美國是唯一一個沒有全民醫保的國家。此外,美國有最高的嬰兒和孕產婦死亡率、最低的出生時預期壽命,和因缺乏醫療預防措施導致的最高死亡率,儘管其醫療支出顯著高於其他高收入國家。
最常見的解釋指向包括美國醫學會(AMA)、保險公司、製藥公司和營利性醫院在內的醫保遊説集團的強大權力。另一些人則認為,儘管民意調查可以告訴我們公眾在抽象層面上想要什麼,但它們沒有解釋公眾對具體政策提案的反對。或許美國人根本不那麼熱衷於全民健康保險。
這些解釋的問題在於,其他富裕民主國家也存在強大的醫療利益集團、商業反對勢力和疑慮重重的公眾,但美國是唯一一個缺乏全國性全民醫保覆蓋的國家。使美國與眾不同的是,反對醫保政策改革的勢力能夠動用異常複雜的否決機會。妨礙強制醫療保險推行的不是因為缺乏廣泛的公眾支持,而是因為強大而隱蔽的利益集團有能力利用大量否決關卡。
在二十世紀的絕大多數時間裏,美國醫學會、美國醫院協會(AHA)和類似組織往往針對委員會的核心成員,上下其手,竭盡全力,在國會兩院尋找足夠多的同情者,阻撓相關立法提案獲得通過。與此同時,因迫切需要確保聯邦法規和監管遠離他們高度種族隔離和不平等的經濟機構(包括醫療設施和職業),南方的白人民主黨議員甚至反對本黨成員推動醫療改革。自二十世紀初至七十年代,民主黨控制國會參議院或眾議院時,南方民主黨人略施手段,成功擔任了兩個最重要的委員會即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主席。白人南方民主黨人與地理上分散的商業精英集團——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羣體很難代表多數美國人——的利益融合,確保了許多法案甚至無法進入全體議員投票環節。
但阻撓法案的手段還有其他。例如,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共和黨人尼克松擔任總統,但國會由民主黨人控制,一項兩黨合作的醫保計劃甚至通過了籌款委員會。但民主黨的委員會主席威爾伯·米爾斯(Wilbur Mills)以擔心該法案無法在整個眾議院獲得通過為由,拒絕將其提交全體議員投票,從而剝奪了美國人識別該法案反對者的機會。在另一個古怪盟友的聯盟中,一些強大的民主黨人和幾家工會組織聯手美國醫學會反對該法案,認為其不夠全面。1972年競選連任期間,尼克松猛烈抨擊國會民主黨人未能在國會推動通過一項醫保法案,這與1948年杜魯門抨擊共和黨人如出一轍。
最終,經過數十年努力,《平價醫療法》於2010年獲得通過。這是一份可圈可點的法案,但其制定者似乎已接受了適應的堅定反對派會加以利用的眾多否決機會。該法案強化了私人保險行業,將其適用限制在至少有五十名員工的公司,強制要求個人投保但不設公共選項,並通過州的聯邦醫療補助(Medicaid)計劃擴大醫保覆蓋面,以強化聯邦制。但後一點終究成了薄弱環節,因為最高法院宣佈聯邦醫療補助擴大覆蓋計劃是對國會支出權力的違憲運用。結果,這部法案本應覆蓋到的許多美國人被排除在外了。
美國人明白他們的政治體制被精英階層不公平地主導了,而且他們長期以來反對那些擁有最多經濟和政治權力的人理當掌控國家政策的説法。這適用於鐵路、煤炭、石油和鋼鐵等更傳統行業的巨頭,以及製藥、健康保險公司、房地產集團和科技巨頭等新興財富集中形式。傳統的那種有關政治少數羣體利益的抽象訴求完全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正是那些的少數羣體,而非弱勢的少數羣體,掌握着通往否決關卡的最多渠道。
傳統制衡理論一個最後且特別有害的缺陷在於,對約束政府權力的執迷模糊了公眾在推動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行動過程中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有的意見認為,傳統的制衡體制之所以失效,是因為共和黨同時掌控白宮和國會。但統一的政府對促使政府履行民眾期望的職責至關重要。過去一個世紀以來,美國人普遍希望維護甚至擴大的許多甚至絕大多數重大政策立法——如社會保障和聯邦醫療保險、最低工資、勞動組織以及民權——均是在新政和偉大社會時期通過的。當時,一個政黨控制了立法和行政分支均,回應了廣泛的社會運動和公眾的變革訴求。
這是何以單純呼籲國會制衡特朗普,而不將國會的制衡行動與積極的政府議程掛鈎,是一種有限策略的另一個理由。問題不在於國會中的共和黨人正在默許總統的行動。問題在於總統行動的實質,總統的行動是假公濟私的、反民主的、威權主義的,這對民主的基礎(包括正當程序、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公正司法)而言是危險的,並與他在競選期間提升美國工薪階層經濟狀況的承諾背道而馳。沒有關於政府做什麼的更清晰願景,僅僅抽象地呼籲制衡總統,可能強化同一種老套的講述,強大的政治少數羣體以之對抗真正試圖制定有效公共政策的總統。
事實上,制衡政府至於約束專斷權力之危險而言固然必不可少,但我們絕少將大眾政治視作此類制衡的手段之一。恰恰相反:呼籲實施制衡的某種政治訴求暗示,大眾政治被危險地誤導了,且在道德上不思進取,是威權主義的主要推手,另一方面,更負責任的精英機構必須行動起來,約束大眾政治。在這種觀點看來,多數美國人民本身就是問題,今天的共和黨精英只是聞雞起舞,響應他們。
現實中,特朗普在共和黨內的發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共和黨建制派的麻木不仁、應對遲鈍,不僅在全國層面,在地方層面也是如此。數十年來,在共和黨領導的州,共和黨人的政策對許多人來講導致了惡劣的經濟後果,少數人財富卻不斷增長。低税、聯邦收入轉移和軍事基地,幫助路易斯安那、俄克拉荷馬和南達科塔這樣一些州維持了數十年的穩定。但當自由貿易和全球化顛覆這一體系時,許多這些州的共和黨議員只是使問題惡化了。他們沒有投資於醫院、大學和公共基礎設施,而是大力削減公共服務,並採取了越來越主動的反監管、反税政策。這一狀況為共和黨基層力量中的極端主義提供了肥沃土壤。共和黨的領導人不只為特朗普門户大開,而且未能理解他所利用的怨恨的廣度和深度。
民主黨人那裏則基本上忽視了這些選民,他們採納了某些與共和黨一樣的經濟政策,然後也沒有意識到對精英治理和制度惰性的更廣泛沮喪也適用於他們自身。保守派精英固然耗時數十年,將強大的經濟既得利益集團偽裝成了弱勢的政治少數羣體,自由派精英也假設,受過大學教育的精英比民眾自身更瞭解民眾需求,由此助長了“多數人暴政”的迷思。假如我們正在記錄反民主的行為,我們就必須記下精英的假公濟私和高壓行徑,他們更通常是那些破壞民主規範和制度的人。正如政治學家拉里·巴特爾斯(Larry Bartels)所言,“民主的敗壞始於頂層”。
所以,馴化美國的極端主義有賴於限制精英而非限制多數。那些有關制衡的講述將政府刻畫成了公眾的永久性威脅,將政府的反對者刻畫成了介入遏制政府過度擴張鬥爭的勇士。但現實往往相反:政府行動是可以保護公眾免受私權集中侵害的,精英卻利用了我們複雜的制衡體制橫加阻撓。
確立憲法改革為公共優先事項
我們接下來可以做什麼?
條條大路通羅馬,但沒有哪一條一馬平川,或者確保可以抵達目的地。有人轉向美國的聯邦制本身,認為那是對抗特朗普濫權的源頭活水,和抵禦逐步壯大的威權主義的堡壘。2024年總統選舉日第二天,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宣佈,他將“攜手全美各州,捍衞美國的憲法,堅守法治”。他補充説:“聯邦制是美國民主的基石,那就是美利堅合眾國。”與此同時,一些學者指出,考慮到美國在核心政府職能(如州法院、選舉官員和執法)上的決策高度分散,特朗普政府要在多數的美國州掌控所有這些機構會比較困難,遑論在全部五十個州。
那或許是事實。但假如美國人支持這些安排,他們支持這些安排的方式就不應是認可州政府的憲法權威,因為州政府本身就是有效治理的障礙。事實上,美國式的聯邦制允許對符合公共利益、通過正當程序訂立的國家政策提出法律挑戰,並促成政府標準和有效性在州一級有所不同(從而是不平等),由此長期以來充當了否定國家公共利益的工具。
種族壓迫的殘酷歷史便是最鮮明的例證。早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強大的種植園奴隸主已就支持蓄奴州在奴隸制問題處在緊要關頭之時行使對聯邦政府的否決權給出了強有力的憲法性論證。這種有關州權的論點在內戰修正案明確終結任何這類憲法主張後仍持續存在,而聯邦制和州權的優點成為白人種族隔離主義者維護種族等級制度的政治和法律努力的核心。例如,南方白人在國會中的權力構成了落實全國投票權和反私刑立法的強大障礙,這將黑人美國人置於無法無天的暴力和壓迫境地。
內戰後,激進共和黨人的主要目標是修改憲法,這樣國家權威就可以凌駕於以鐵腕手段壟斷權力的南方精英之上。儘管第十五修正案禁止各州基於種族理由限縮投票權,但矢志不渝的民權活動人士仍耗時一個世紀,以持續不懈且危機四伏的工作,才正式瓦解這一權力。即令是那樣,全國性的非歧視法規仍一再因制衡而胎死腹中,執法也屢屢受阻,這往往發生在參議院,那裏的議員名額分配不公和議事阻撓規則賦予了代表少數美國人的參議員不成比例的權力。例如,1966年,試圖修改1964年《民權法案》,以禁止住房買賣和租賃中的歧視行為的舉動,便因參議院少數派的阻撓而失敗。該修正案在眾議院通過後,參議院未能以54對42的投票結果終結阻撓議事;這一投票結果儘管是多數,但未達到當時終結阻撓議事所需的三分之二超級多數。到那時,一些曾經倡導法律平等的北方共和黨人已轉變立場;此次阻撓議事由伊利諾伊州的埃弗雷特·迪克森(Everett Dirksen)領銜。
在更廣泛意義上,聯邦制還顯著加劇了健康和經濟後果方面的深刻地理差異,這反過來增進了物質方面種族不平等的持續。呼籲將憲法權力下放給州和市政當局的那種戰鬥口號假設,較小的選區比較大的選區更少受私人精英主導地位的影響。但權力不對稱在地方層面可能更為嚴重。此外,訴諸地方政策偏好會掩蓋美國人共同擁有的許多經濟方面的經驗和偏好,如最低生活工資、公共安全、可負擔住房、優質公共教育,等等。因此,抽象地強化聯邦制的否決特徵,長期來看並不會形成更多的民主問責。
前景更光明的戰略是承認我們的政治制度與真正的民主問責之間的巨大鴻溝,由此確立憲法改革為公共優先事項。實現這一目標無需全盤否定現行憲法或制憲先賢。明確體現為反寡頭統治、法律平等、社會進步訴求的更古老傳統都植根於憲法。不論憲法性變革短期內是多麼不可能,此刻仍是將修憲和規章改革提上議事日程的恰當時機,比如:通過一部全國投票權法,限制不公正的選區劃分,廢除選舉人團並確保獲勝一方獲得多數票,修改聯邦法官終身制,削減參議院在國家決策中的權力(或許作為一個機構可以延遲決策但不能有否決權),擴大眾議院規模以提升其代表性,賦予國會選舉資金監管權,釐清行政權的邊界。這些改革都可以壯大對精英階層的壓力。
但必須將這樣的改革納入一個更宏大的願景,即謀求開放政治體系,服務於普通美國人的利益。假如這些改革似乎可能因它們竭力克服的那些否決權而夭折,那麼,通過一份憲法修正案,賦予普通公民一種憲法角色,比如設立可以在國會直接發聲的公民大會,如何?對這一提議,政黨、利益集團、遊説機構、商業組織的領袖和更高位階的其他精英的反應可能是驚駭莫名。他們會覺得自己有公開表達這種意見的自由,這充分表明,對大眾政治在制訂管控我們所有人的規則方面扮演更重要角色的能力,我們是有多麼看不上。
細化這些和其他改革方案並形成支持它們的力量,不會是朝夕之功。但我們決不能屈從於“我們註定要永遠與我們的破敗體制共存”的説法。事實上,自1795年的第十一修正案以來,幾乎所有實質性的憲法修正案都令我們的憲法更加包容、更講民主,或是謀求鞏固聯邦政府,提升其效率。女性選舉權自首次提交國會到1920年獲得確認,歷時四十二年。憲法性變革有過先例,就可以再度發生。
拯救美國政治的這一或其他任何策略的關鍵都在於,尋求能夠克服美國否決制巨大影響的良方:在回應普通民眾需求的基礎上動員大多數民眾。沒有其他策略可以取代良善、基礎廣泛、能夠為自身事業招募足夠數量選民的政治。這樣的運動本身就是民主制度。大眾政治已經支持了那些將惠及包括少數民族、少數族羣和低收入人羣在內的絕大多數美國人的經濟和社會政策改革。
制衡敍事的一大悲劇在於,它給人留下這樣一種印象:大眾的多數往往極大威脅到邊緣化的政治少數——尤其是少數民族和性少數人羣。恰恰相反,當今美國人普遍支持法律面前的平等待遇、反歧視保護、經濟機會和社會政策保障的公平性,甚至是特朗普極強烈抨擊的多元、平等與包容倡議(DEI)。美國政治中的跨種族團體有着悠久而自豪的傳統,且成就斐然。這些努力有失敗,但很多個案中的問題的形成,更多是因為美國的否決機會太多太濫——而且一羣洞悉一切的精英白人少數高效地利用了這些機會——而非因多數派的偏好。我們高度碎片化的政治結構升級了少數派的極端立場,由此造成的後果是使得美國人看起來比實際情況更加分裂。
1966年修訂《民權法案》的努力和二十世紀失敗的幾部醫療保險法案就是典型案例。特朗普迄今為止的治理方式是另一例證:他專注於通過行政命令繞過由共和黨控制的國會,這不只是為快速行動,或如史蒂夫·班農所説,要實施“信息淹沒戰術”,也是為避免失敗,因為他的相當多議程哪怕在共和黨人內部也不受歡迎。美國製衡體制的複雜性為組織化且資源充足的反對派提供了許多機會,使得他們可以賦權於部分而非整體。但精明的活動家、組織者以及兩黨領導人和社會運動領導者理當始終指出這一點的本質:強大的行動者對抗改革,因為改革將削弱他們的權力和影響力。
復興大眾民主政治
一種可以問責主流政黨的大眾民主政治的復興,有可能限制精英壟斷權力和忽視公眾需求的能力,同時也約束威脅美國民主的極端主義者。徵諸共和黨近年來的歷史,落實這種政治最有希望的途徑是通過民主黨。考慮到自由派、左派以及大量退出黨派政治的美國人之間深刻的分歧,要大力壯大民主黨的政治力量絕非易事。但這並非沒有先例;美國政治的絕大多數重大改革都是黨派性的多數主義的。
美國曆史上滿是挑戰制度現狀的政治衝突案例。精英權力在早期共和國時期是一個主要的爭議點,體現為種植園奴隸主的精英權力也是內戰的核心原因。十九世紀晚期,精英權力激勵了美國人追求重建。精英權力促成了二十世紀一些最重要的社會經濟政策,並刺激了從勞工運動到女性投票權到民權運動的民主化時刻,還激發了這個世紀私營部門工會組織的復興。假如美國人對這段歷史——美國式制衡的實際運作方式以及美國人反覆加以克服的做法——有更好的理解,一種新的憲制願景就可能獲得支持。
底線是,民主不只有賴於確保全體人民能夠參與,還有賴於保證政治機構有足夠的力量,讓人民能夠對社會中最根深蒂固、聲名顯赫的個人和羣體施加影響。自十八世紀的憲法批准辯論以來,美國人一直在為這兩者而奮鬥。有必要認識到,這正是我們眼下再次面臨的鬥爭。
(作者是美國羅格斯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其新著即將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推出。本文原題“The Dead End of Checks and Balances ”,見於非盈利出版物《波士頓評論》2025年春季號,5月21日上線。斜體字為原文所有,小標題為譯者添加。譯者聽橋,對機器提供的初步譯文有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