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里 1800 元”,臨終老人的 “回家路” 為何如此昂貴?_風聞
余非鱼热点追踪-直击热点现场,洞察行业真相!43分钟前
“從醫院回家,3 公里路,10 多分鐘車程,花了 1800 元。” 家住廣東省湛江市的張理怎麼也想不到,外公臨終前的 “落葉歸根” 之路,竟成了被宰之路。

2024 年 8 月,因心臟病、腫瘤、器官衰竭等多種老年疾病,張理的外公在醫院住了兩個月後,走到了彌留之際:身體無意識,靠着吸氧維持着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醫生表示已無救治意義,家屬決定帶老人回家保守治療。
然而,怎麼回家卻成了大難題。“絕大多數普通汽車拒載病人,覺得不吉利,怕有麻煩,而且也沒有容納病人躺卧的空間。” 家屬請求醫院派救護車送外公回家,卻被拒絕,醫院稱救護車不能送病危病人回家。
無奈之下,張理家人聯繫了醫生介紹的私人運營 “救護車”。從外觀上看,這輛車和正規救護車幾乎一模一樣:貼着紅色線條、紅十字,車頂還有閃爍燈。但車內情況卻讓他們傻了眼:車上 3 個人,一個司機,另外兩人一個穿白大褂,一個穿便服。車內除了一個移動牀和氧氣袋,再無其他醫療設施和藥品。

更讓人憤怒的是,這輛 “救護車” 還是個 “價格刺客”。“車遲到了 20 分鐘,一見面就説要收 2000 元,我舅舅説距離較近,1000 元行不行。一番討價還價後,價格定在了 1500 元。” 可到了張理家,車上人掏出付款碼,説要收 1800 元。“我們小地方人均月收入才兩三千元,但事態緊急,我舅舅也只能無奈接受。”
“病危的人需要回家,醫院不安排救護車,只能找外面的‘假救護車’,情況危急,老百姓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任人宰割。” 張理無奈地説道。
這種 “任人宰割” 的遭遇並非個例。家住山西臨汾的王離也有過類似經歷。今年 2 月,身患癌症卻已不具備手術條件的父親,被北京的醫生建議送回家。她緊急聯繫了救護車轉運,並告知對方,車上需要配備呼吸機、製氧機和輸液泵,協商後價格為 8 元 / 每公里。
“我們當時也沒細問是否有別的收費項目,結果車到了之後,一個破被子收費 300 元;路上爸爸發燒,一個冰袋 50 元,用了 6 個收費 300 元;吸痰 6 次,每次 60 元;早餐費 100 元;路上的監護費、氧氣費都要單獨收錢。” 最後,從北京到山西,800 公里的路程,王離共花費 8400 元。“當時着急也沒仔細核對費用,後來才覺得被坑了。”

“公眾認知裏的救護車,大多是指執行院前急救任務的 120 聯網車輛。但在現實中,更多的救護車執行的是醫療服務工作。” 平頂山市急救指揮中心原主任武秀昆專注於急救領域研究多年,據他介紹,我國衞生行業標準將救護車分為兩類:一類為院前急救車輛,主要執行醫療急救任務,以現場搶救為主,輔以途中監護治療,是刻不容緩、分秒必爭的 “短平快” 式醫療服務;另一類為非急救醫療轉運,主要承擔除院前醫療急救以外幾乎所有的以救護車為載體的醫療服務,如轉運非危重病人,運送器官、血液、標本等,以及服務醫療下鄉、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等等。
和院前急救車輛由 120 急救指揮中心統一編號、統一調派不同,非急救醫療轉運,沒有全國統一的呼叫受理電話號碼,由不同體制的公司承接,服務範圍沒有限制,雖然屬地轄區較多,但出市出省甚至出國也屢見不鮮。
事實上,“黑救護車” 亂象大多發生於非急救轉運領域。這類 “救護車” 大多由麪包車改裝而成,外表酷似正規救護車,塗有急救或 “120” 字樣,實際多為改裝車、套牌車,未經備案卻長期盤踞在醫院附近,到處張貼散發小廣告、小卡片,以低價誘騙患者上車,途中以 “設備使用費”“加急費” 等名義坐地起價,甚至敲詐勒索。
“黑救護車” 大多隻配備簡易擔架和供氧裝置,急救設備不符合基本要求,衞生狀況堪憂。同時隨車人員無行醫資質,一旦患者病情發生變化需要醫療救護時,隨車人員無法提供規範的急救服務,輕則延誤病情,重則導致死亡。

“黑救護車” 為何屢禁不止?武秀昆表示,醫療轉運市場供需失衡是根本原因。除了院前急救外,患者還有大量的非急救醫院轉運需求,比如危重病人的屬地轉院和跨區域長途轉診、病人病情緩解後需要轉至下級醫院繼續治療或療養康復、臨終病人希望維持生命體徵回家等等。然而,由於缺乏相關法律法規准入,正規救護車難以滿足這部分需求。我國《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急救中心 (站) 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而且絕大多數公立醫院救護車也明確限制跨市跨省流動。這就導致患者在有非急救轉運需求時,往往找不到正規的救護渠道,只能被迫選擇 “黑救護車”。
另一方面,“黑救護車” 監管涉及衞生、公安交通管理、道路運輸管理、市場等多部門,由於法律和法規不健全,部門監管存在職責不清、監管乏力等問題,長期以來整治效果不佳。正規救護車的設計、醫療設備配置等都有嚴格的標準,且只有獲取資質的醫療機構才有資格申請配置,但現實中,由於相關標準為非強制性規定,且針對非急救醫療轉運行業缺乏統一的規範標準,現行法律對違規掛靠、非法改裝等行為缺乏具體罰則,導致各地對救護車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部分民營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甚至允許個人 “掛靠” 救護車運營,車輛實際被司機用去 “拉私活兒”,醫院未建立台賬或 GPS 監控,導致車輛長期脱管。

要想根治 “黑救護車” 亂象,該從何處發力?武秀昆建議,首先要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範。在國家和行業層面不斷完善法律制度、行業標準,尤其是完善對 “黑救護車” 等問題車輛的查處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員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責任,讓執法人員有法可依。目前,我國包括上海、廣東、江蘇等多個省市已陸續出台關於非急救轉運服務的政策和要求,但還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形成統一的規範標準。
其次,要健全全國範圍內的跨省聯動機制,明確職能部門、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一旦發現違法線索通過統一的網絡平台及時移送,互通案件信息,進行快速處置。衞生執法部門發現 “黑救護車” 後,需統一協調處置,將車輛及駕駛員線索移送公安核查,抄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市場監管部門等相關單位,形成監管合力。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加大合規救護車的供應,滿足民眾的醫療需求。允許經營主體適當盈利的同時確保救護車能挽救更多的生命。目前,廣東、江蘇、山東等部分省市正在探索非急救醫療轉運的市場準入機制,對民營資本放開非急救轉運市場,一定程度緩解了醫療轉運供需不足的矛盾。
“黑救護車” 亂象,不僅損害了患者的利益,更威脅到了患者的生命安全。治理 “黑救護車” 亂象,不能光打擊非法運營行為,還得給老百姓提供更多元、更優質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