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商家投訴電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快手電商_風聞
网经S-1小时前
2025年6月5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5月受理的全國26家電商平台1000餘起商家投訴案例,以及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分析的數據,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佈《2025年5月中國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報告》。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B2B、跨境電商、數字生活服務等領域,並公佈了一季度電商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快手電商平台在5月收到8份商家投訴,以下為淘寶平台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據“電訴寶”顯示,2025年5月快手電商平台涉及8份商家投訴,問題類型主要集中在:隨意封店(25%)、任意罰款(25%)、過渡維護消費者(25%)、扣押保證金(25%)。
5月,投訴淘寶平台的商家註冊地區TOP8依次為湖北省(12.5%)、重慶市(12.5%)、陝西省(12.5%)、湖南省(12.5%)、河北省(12.5%)、山東省(12.5%)、廣東省(12.5%)、內蒙古自治區(12.5%)。
5月,投訴淘寶平台的商家經營類目TOP4依次為其他(50%)、服裝服飾(25%)、寵物用品(12.5%)、鮮花綠植(12.5%)。
【案例一】“快手電商”被投訴稱不合理罰款致商家損失
5月28日,快手電商平台上一商家曹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5月26日遭遇快手平台罰款1600元,原因是平台認定其“商品類目錯放違規”。然而,曹先生認為自身並未違規,且平台未能提供任何有效憑證證明其違規行為。他兩次申訴均被駁回,對此結果表示強烈不滿。
曹先生表示,1600元的罰款金額巨大,作為小電商,他一個月收入可能都達不到這個數額,每件商品的利潤僅3至5元。他質疑平台的罰款機制缺乏法律依據,並指出快手頻繁對商家進行高額罰款,甚至出現“翻倍罰款”的情況(如一次違規罰款後,下次罰款翻兩倍)。他認為平台完全憑藉內部規則隨意處罰商家,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
曹先生要求快手平台退還1600元罰金,並呼籲電訴寶等第三方機構介入,為商家討回公道。他希望平台能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其罰款標準的合法性,而非僅憑內部規定肆意處罰商家。
【案例二】商家投訴“快手電商”任意清退商家店鋪
5月26日,快手電商平台上一商家徐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5月23日被快手小店以“用户大量投訴”為由強制清退店鋪。然而,徐先生表示,其店鋪後台並未收到任何消費者投訴記錄,且平台在處罰通知中既未提供具體投訴內容,也未列出涉及投訴的訂單編號。
徐先生質疑平台對“大量投訴”的定義模糊,未明確説明投訴率超過多少才構成違規。根據其店鋪後台數據,退款率為6%,平台求助率僅為0.36%,均處於合理範圍。此外,徐先生提到,許多消費者可能存在“白嫖”行為(如申請退款後不退貨),但店鋪仍選擇直接退款,導致“錢貨兩空”。即便如此,平台仍未能提供客觀數據證明其違規,僅以主觀判定清退店鋪。
徐先生認為,快手平台的處罰缺乏依據,規則不透明,屬於隨意處罰商家。
【案例三】商家投訴“快手電商”不合理扣除押金致商家權益受損
5月16日,快手電商平台上一商家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他於2025年5月7日在快手電商平台遭遇了押金和貨款被不合理扣除的情況,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平台退還其500元押金和171元貨款。
王先生表示,他的店鋪於2024年7月開業,主要銷售空煙盒及煙盒模型道具,商品內部填充的是泡沫而非煙草,且商品標題已明確標註為“煙盒”。他提到,當時看到平台上有許多商家在售賣類似商品,因此才選擇在快手開店,並按照平台規則繳納了500元押金。開店期間,他僅售出一單,金額為171元。他強調,商品上架前已通過快手平台的審核,若煙盒屬於違禁品,平台應直接拒絕其上架。
然而,2025年5月7日,快手平台判定其商品為違禁品,並對其處以扣除押金及貨款的處罰,同時要求他繳納10000元才能繼續經營店鋪。王先生對此提出質疑:如果商品違規,為何平台最初審核通過?為何至今仍有其他商家在售賣同類商品而未受處罰?他認為平台的處罰缺乏公平性,存在選擇性執法的嫌疑。
王先生曾向快手平台申訴,並提供了商品照片及視頻作為證據,但申訴最終被駁回,平台解釋稱其商品“被監測到違規”。王先生反駁稱,商品上架時平台已進行審核,如今又以違規為由處罰,此舉有失公正。他要求平台給出合理解釋,並退還其押金及貨款。
【案例四】商家投訴“快手電商”惡意侵佔公民個人財產
5月13日,快手電商平台上一商家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他在快手平台開設了一家小店,但平台以“無貨源店鋪違規”為由,對其處以2萬元罰款。宋先生表示,平台在處罰前未發出任何預警或通知,直接扣除了這筆高額罰款。他的店鋪總銷售額僅為2600元,而罰款金額卻高達2萬元,他認為這一處罰極不合理,質疑平台是否存在惡意侵佔個人財產的行為。
更令他無法接受的是,快手平台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擅自劃扣了他其他店鋪的保證金和貨款。宋先生質疑:平台依據哪條法律法規有權直接劃扣個人資金?他認為,即便存在違規行為,平台也應先進行警告或溝通,而非直接高額罰款並扣款,這種做法嚴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
目前,宋先生希望快手平台能給出合理的處罰依據,並退還其被扣資金。
【案例五】商家投訴“快手電商”平台惡意罰款
5月8日,快手電商平台上一商家趙先生“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4月24日在快手平台被判定為“信息層面售假違規”。他迅速提交了完整的進貨單據、品牌授權書及電子發票等證明材料,以證實所售商品均為正品。然而,平台在審核後仍維持處罰決定,對其處以2400元罰款,並限制貨款提現,涉及金額達7000元。
趙先生表示,自己積極響應黨和國家鼓勵發展線上經濟的號召,剛剛經營店鋪一個月就遭遇此類處罰,認為快手平台的“霸王條款”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他強調,所售商品確為正品,平台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仍堅持處罰,缺乏合理依據。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人員,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被投訴平台的任何反饋。
從網經社企業庫瞭解,快手隸屬於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3月20日,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法定代表人為銀鑫。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快手”所屬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據“電訴寶”顯示,5月電商平台投訴佔比依次為:拼多多(39.38%)、抖音(23.57%)、淘寶(17.88%)、京東(4.40%)、快手(2.07%)、抖店(1.55%)、,美團(1.55%)、全球速賣通(1.29%)、小紅書(1.29%)、1688(1.04%)、微信視頻號(0.78%)、蘇寧易購(0.78%)、閒魚(0.78%)、餓了麼(0.52%)、去哪兒(0.26%)、天貓(0.26%)、孔夫子舊書網(0.26%)、微信(0.26%)、拍機堂(0.26%)、敦煌網(0.26%)、美團優選(0.26%)。
除快手電商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抖音、麥趣集市、淘寶、小紅書、天貓、蘇寧易購、美團、速賣通、微信小店。涉及問題包括:任意僅退款、過度維護消費者、任意罰款、扣押保證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