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投訴“千牛”違規凍結用户資金 且客服態度惡劣_風聞
网经S-21分钟前
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接到用户投訴“千牛”違規凍結用户資金,且客服態度惡劣。
4月24日,廣東省的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3月通過淘寶旗下千牛App入駐成為商家。2025年4月23日早上,他收到千牛App發來的通知,稱其存在"違規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並**凍結了他的資金,同時扣除了保證金。**王先生表示,平台在缺乏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作出了上述處罰。
圖片來源:王先生提供
他隨後提交申訴,但被平台駁回,駁回理由僅為"商品定價過低"。王先生稱,千牛App從未告知商家需與平台協商商品定價,且他在聯繫客服時,對方未予理會並直接掛斷電話。此外,客服還要求他額外繳納2000元才能解凍賬户,這讓他感到不合理。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人員,但截至發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有關處理回覆。
此外,根據“電訴寶”受理的汽車服務商領域用户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千牛”排名第三位。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電商服務商平台按投訴量排行依次為:微店、有贊、小鵝通、微盟、店寶寶。
【案例一】用户投訴“千牛”不合理違規判定致商家權益受損
4月1日,廣東省的洪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 2025年3月21日15:22:02 與一位消費者達成交易,消費者購買了一款手機殼。隨後,該消費者以“外觀/型號/參數與描述不符”為由申請退貨退款。然而,洪先生核實後發現,其所發貨物的型號、外觀均與訂單描述完全一致,且消費者上傳的退貨照片也證實了這一點。
經溝通,洪先生認為該消費者是因不願承擔運費險,才惡意選擇該退貨理由。他向平台提交申訴,但平台直接判定申訴不成立,理由是“未完成交易服務承諾”,卻未充分考慮商家提供的商品並無問題的事實。洪先生認為,平台的判定嚴重偏向買家,損害了商家的合法權益。
因此,他懇請平台重新公正審查該筆交易,維護商家的正當權益。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相關回復。
【案例二】用户投訴“千牛”任意僅退款侵害商家權益
2月22日,廣東省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5年2月22日在淘寶電商平台遭遇了一起不合理的“僅退款”判定,他認為該判定嚴重侵害了其作為商家的合法權益。他的訴求是要求買家退貨退款,而非直接退款不退貨。
事件經過如下:買家在商品物流顯示已簽收後,仍發起了僅退款申請。李先生表示願意協商,並提出可以接受退貨退款,甚至願意承擔退貨運費。然而,平台在他同意協商後,卻自動將款項退還給買家,導致他既未收回貨款,也未取回商品。
更令李先生不滿的是,買家在簽收貨物的次日,不僅申請了僅退款,還對他的店鋪發起了投訴。他認為,此類不公平的規則助長了部分惡意買家的行為,使得“羊毛黨”和“薅貨黨”日益猖獗,嚴重擾亂了電商市場的健康環境。
李先生希望通過此次事件的申訴或法律途徑,促使平台優化規則,推動電商環境向更公平、更規範的方向發展。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相關回復。
【案例三】惡意僅退款?“千牛”被投訴稱存在管理漏洞 客服推卸責任
1月21日,河南省的馬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千牛子賬户在手機端權限已被關閉的情況下,仍發生多筆惡意僅退款的情況。據其描述,這些訂單從買家發起退款到子賬户同意退款,全程僅耗時30秒,退款操作疑似通過電腦端完成。馬先生質疑,在手機端已限制子賬户退款權限的情況下,平台為何未能有效攔截異常退款行為。
更令馬先生不滿的是,部分訂單涉及已簽收6天的商品,買家卻能瞬間完成僅退款,且涉及貴重物品。他認為,平台對如此高頻且異常的退款行為缺乏基本審核機制,存在嚴重管理漏洞。然而,當他向千牛客服反饋時,對方卻一味推卸責任,堅稱問題歸咎於店主自身,導致警方因"平台無責"而難以立案。
馬先生表示,若平台繼續迴避責任,投訴無果,他將採取法律手段,起訴千牛平台,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推動平台完善風控機制。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相關回復。
【案例四】用户投訴“千牛”優批之家供銷涉嫌詐騙
2024年6月14日,湖南省的趙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她是一名新入駐的淘寶商家,由於缺乏經驗,她通過千牛平台找到了一家名為“優批之家”的一件代發服務商。首次小額合作未出現問題,但在第二次交易時,對方在明知趙女士的店鋪保證金延遲繳納的情況下,未提前告知可能影響發貨,仍收取了她319元貨款。隨後,對方卻以“創建訂單失敗”為由,要求趙女士額外支付3000元激活費作為擔保。
趙女士認為此舉存在風險,決定終止交易,並主動聯繫買家説明情況。然而,“優批之家”卻聲稱貨物已被快遞攬收,但拒絕提供有效快遞單號,反覆催促她繳納3000元費用才能同步物流信息。經諮詢千牛官方客服,趙女士確認該代發服務商的行為涉嫌違規操作,可能存在欺詐嫌疑。
目前,趙女士希望平台介入調查,維護商家權益,並呼籲其他賣家警惕此類代發服務,避免遭受損失。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相關回復。
【案例五】“千牛”被投訴稱惡意扣除商家保證金 且客服前後説辭矛盾
2023年5月26日,王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1年5月在千牛平台開設了一家淘寶店鋪。根據平台的開店提醒,若店鋪一個月內未產生訂單將自動關閉,因此她未再繼續打理該店鋪。然而,2023年5月16日,平台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直接從她的支付寶賬户扣除2000元,理由是"涉嫌售假扣除保證金"。
王女士對此提出質疑:首先,她的店鋪自開通以來從未售出過任何商品;其次,經與供貨廠家核實,其商品無品牌吊牌,根本不存在假冒問題。她多次聯繫千牛客服申訴,起初客服同意重新受理(因正常申訴期限應為2022年),並承認平台未通過電話或短信進行過任何違規提醒。但當王女士按要求補充證據後,客服又以"申訴超期"為由拒絕處理,前後説辭矛盾。
王女士強調,即便涉事商品也具備質檢報告,平台此舉實屬惡意扣款。由於系統限制,她目前僅能上傳一張舉證圖片,但手頭還持有其他關鍵證據。她希望平台能夠正視問題,給出合理解釋和妥善解決方案。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方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相關回復。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並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