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養老金並軌改革始末_風聞
理论者-42分钟前
【本文來自《所謂機關單位不交養老保險的認知偏差》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現在日本將養老金分為“國民年金”(為所有國民設立)與“厚生年金”(職工社保)和“企業年金”(類似美國401(k)計劃或者中國的職業或企業年金)
但之前公務員、教師等有專屬的養老金體系,稱為”共濟年金“,待遇優厚,繳費比率略高,但養老金替代率遠超普通職工。
隨着日本進入老齡化社會和財政壓力日增,公眾對“特權養老金”產生了巨大不滿。共濟年金雖表面繳費多一些,但享受的計算規則、替代率、起算基數等遠超普通職工,這直接威脅養老金制度的公信力和持續性,推動政府實施並軌改革。
2007年開始逐步將各類共濟年金(如教師共濟年金)併入厚生年金,2012年所有新加入公務員直接納入厚生年金,2015年全面取消共濟年金制度,統一納入厚生年金,新老人員“待遇向下統一”,不搞“保持待遇不變”,歷史繳費按實際年限處理,不搞人為補貼加成;公務員和教師也不享有財政兜底的“職業年金”,各單位自願“企業年金”,與私企規則一致,財政不兜底。
新入職的厚生年金標準與企業職工完全一致;老人保留部分歷史權益,但不設加成,整體替代率逐步下降,壓縮差距,政策初期公務員和教師羣體出現牴觸情緒,但由於全社會普遍支持公平改革,政策最終順利實施。
並軌改革的時間基本相同,但日本是實質統一、降低差距。中國是名義統一,”並軌“反而是在某種程度上是拉大了差距。
在社保繳費費率上,中國社保是企業繳費16%-20%(看地區不同),員工繳費8%,合計約24%-28%;遠高於美國(社會保障税為12.4%,企業和員工各承擔一半),也高於日本(厚生年金費率18.3%,企業和員工各自承擔一半)。
日本的厚生年金(相當中國的職工社保)是沒有財政補貼的,政府只承擔管理費用。
日本財政補貼只針對國民年金,國民年金可以大略理解為中國的城鄉居民保險,但日本國民年金是所有國民20歲到60歲強制參保的,學生,失業,低收入,育兒,配偶照顧者等等都可以部分免除或者全額免除,但計算年限的時候”視同繳納"。厚生年金參保人也自動成為國民年金參保人,前面説的費率18.3%已經包含了這一塊,管理機構按規則劃轉。真正自己繳費的只有自僱者之類,每月固定金額繳費,年限越長所得越多,未獲減免不繳者年金機構可以強制執行劃扣,也影響信用記錄和許多補助優惠資格。除了厚生年金參保人自動成為國民年金參保人以外的所有20歲到60歲國民中,全額免除佔40%,全額繳費佔35%,剩下的25%部分免除,還分為 1/4、半額、3/4 三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