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創辦的滴灌通衝擊港股IPO,澳交所整體進入準備起飛階段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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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交所6月18日披露,滴灌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滙豐為獨家保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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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有份創立的滴灌通上載初步招股文件,擬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滴灌通(澳門)金融資產交易所(簡稱“滴灌通澳交所”或MCEX)是全球首個持牌的收入分成交易所。
滴灌通澳交所在數字時代大背景之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2022年12月5日第47/2022號行政命令在澳門設立和運作,是專注中小微企業收入分成的交易所。
滴灌通澳交所提供金融資產交易服務,旨在用數字化的方式,將國際資本精準連接到全球小微企業。透過創新的收入分成模式,中小微企業得以在滴灌通澳交所掛牌,募集靈活、實惠的資金。
MCEX於2022年年底獲得交易所牌照,2023年用自有資金,投資打樣,2024年完成市場設計,推出滴灌之星,2025年正式啓動運營通車。
滴灌通創始人李小加2024年9月表示,滴灌通澳門交易所(MCEX)會推出兩項重要嘗試,包括高度簡化投資標的,將投資標的從獲利轉為收入;另一項是交易變成“一對一”模式,以企業收入分成為基準,且是柔性客製化的交易。
據悉,“滴灌之星”包含五個核心元素:收入分成憑證(RBO)、單一資產融資載體(SPV)、特定資產組合投資載體(SPAC)、交易所指數交易載體(ETF)和收入分成份額(RBU),分別對應上市公司的底層資產、上市公司、上市投資基金、上市指數基金和上市主體的股票。
儘管這幾乎複製了傳統股票市場的核心元素,但與傳統股票市場最大的區別是,這五個元素都是數字化的投融資載體,而不是在公司法、證券法和基金法下組織的實體公司或基金。
2024年9月26日,首批39家SPV掛牌上市,包括中國大陸、澳門、香港、以及海外的消費企業和電商企業;首批25家SPAC掛牌上市,包括專業投資基金、券商、RBF投資機構及行業投資專家;以及第一個ETF掛牌上市和交易,其底層資產包括了滴灌通過往三年投入的10000多家小微門店。
從2021年12月開始,滴灌通用自有資金,系統性地在中國內地200個城市中,實驗投資餐飲、零售、服務和文體四大消費行業中的各類小微門店,完成對13000多家門店的投資。截至2023年底,累計投資了44億人民幣。
“我們解決了一個全球性的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希望會對澳門的多元化發展,特別是金融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李小加指出。
2022年底,滴灌通澳交所由澳門特區政府批准設立,與港交所在香港的法律地位很類似,為法定交易所,受到澳門金融監管條例的條款監管,監管機構為澳門金融管理局。
整體來看,滴灌通業務模式是“海外募資-內地投資-澳門交易”,在滴灌通澳交所掛牌的產品包括每日收入分成憑證(DRO)和每日收入分成組合(DRP)。
作為自由港,澳門在發展金融方面有着天然的優勢:金融體系穩定、監管環境良好,擁有極低税收政策以及無外匯管制。
滴灌通創造了一種全新的資產類別,即每日收入分成。李小加提到,交易所之所以能在澳門取得牌照,也跟澳門博彩產業及税收模式有關,“澳門當局其實很理解這種新型方式,因為澳門政府就是從博彩業收入中收取税項,相當於也是一種每日收入分成。我們跟監管機構溝通時,他們對這種收入模式很熟悉。”
傳統金融發展成熟的市場如香港、新加坡等,都設有《證券法》對投資產品進行監管。但DRO作為新的投資產品,沒有現存的法規去監管。而澳門金管局在法例上容許其監管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從政策上為滴灌通落地提供了可能性。
滴灌通澳交所成氣候尚需時間。李小加提到,新市場誕生後需要時間積累才能形成循環,“就像滬港通、深港通,當時我們也不斷講,這件事情要一兩年以後才能夠真正形成規模。但是今天,滬港通、深港通已經是港股市場氧氣般的存在。所以要慢慢來、要有耐心。”

招股書顯示,Micro Connect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mpany Limited是一家於2025年5月23日在開曼羣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豁免公司。
公司的授權股本最初將由30億股組成。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尚未開始運營或開展業務。在IPO完成後,公司董事、投資經理或投資經理本人均不持有任何股份。
公司的主要投資目標是根據公司的分配政策為股東創造收入。公司打算通過投資於能夠基於被投資方的現金流為公司帶來回報的投資來實現這一目標。
公司將採取合作伙伴驅動的投資策略。公司的投資組合主要由合作伙伴根據對被投資方過往業績或未來前景的獨特數據洞察所發現的機會構建而成。
在實現投資目標的過程中,公司採取了以下投資政策:公司將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投資於根據被投資方當前或未來現金流產生收益的工具;為了實現地域多元化,公司的投資對象將分佈於不同國家;在部署的初期階段,公司預計大部分投資對象將在大中華區和東南亞地區設立或開展業務;
公司將通過動態再平衡方法,根據合作伙伴提供的特定行業、地區和資產類型的機會調整配置權重,以優化公司投資組合的業績。因此,公司可以根據機會的出現,不時地處置或重組投資,以加速資本的循環和隨後的重新部署;
對於待投資或再投資的閒置資金,公司可將該等資金投入貨幣市場基金或提供類似風險和回報水平的同類產品,以保護我公司資產的資本價值。
根據上市規則,自本文件發佈之日起三年內,上述投資目標和政策的任何變更均需經股東大會批准。三年期滿後,若公司董事認為對公司最有利,可無需股東批准即可調整這些投資目標和政策。
公司的投資受以下限制:公司不會進行任何可能使公司面臨無限責任的投資;公司對任何一家公司或機構發行的投資(以穿透方式)的持股價值不得超過投資時公司淨資產值的20%,以維持合理的投資差價;以及無論單獨還是與任何核心關聯方合作,公司均不會對基礎投資採取法律或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擁有或控制任何一家公司或機構中30%(或根據《收購守則》不時規定的觸發強制性全面要約的其他比例)或更多的投票權。
除用於對沖市場和貨幣風險外,公司無意投資期權、認股權證、商品、期貨合約和貴金屬(如果有的話)。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可不時為提供流動資金或利用投資機會而借款。
一般而言,公司借款總額不會超過公司最新可獲得總資產的90%。在遵守上述限制的前提下,公司的董事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權力,包括借款、抵押或質押其承諾、財產和未認繳資本或其任何部分,併發行債券、債券股票、抵押、債券及其他此類證券,無論是直接發行還是作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責任或義務的擔保。
根據公司章程和任何適用法律的規定,董事會已通過以下分配政策:根據公司的業績和投資管理人的建議,董事會打算在法律、備忘錄和公司章程允許的範圍內,每季度進行分配;公司將每年累計分配不少於每個財政年度實現的淨利潤的50%;
在投資經理的協助和建議下,董事會將考慮其投資前景和未來的流動性需求,在法律、備忘錄、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資政策和限制允許的範圍內,由董事會酌情決定以股息形式分配的具體金額;
即使公司在財政年度結束時出現淨虧損,本年度內也不會有分配股息的回收機制;以及所有股息將以港元現金支付,同時可選擇以新股(全部或部分)代替現金支付,並且所有現金股息均以港元支付。
公司投資可能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計價。因此,公司面臨匯率波動帶來的匯率風險。為儘量減少不利匯率波動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公司可能會使用套期保值技術來抵消市場和貨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