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了他用宗教干預商户經營的膽子?某地強搬啤酒事件背後的邊界錯亂_風聞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44分钟前
6月19日上午,一段視頻在網絡引發爭議:山西長治一位掛着“清真食品管理監督員檢查證”的男子,進入一家餐館,以“清真飯店絕對禁止賣酒”為由,要求對方撤下“啤酒免費喝”橫幅,並將餐廳裏的酒品一箱箱清理走。
這位“監督員”身份不一般:視頻發佈者為名為“中宇全屋整裝”的抖音用户,實名程勇剛。他不僅是山西省長治市政協委員,還是山西省伊斯蘭教協會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

視頻發佈不久,程勇剛親自出面,通過短信要求曝光者立刻刪除視頻,稱“我沒有拿酒”、“我是按照古蘭聖訓教規行事”,並警告如果不刪,將“承擔法律後果”。

這場風波,表面上看是一起因宗教禁忌引發的餐飲爭執,但背後真正刺痛公眾神經的,是幾個更深層的問題:
宗教監督權是否可以干預商業經營?“監督員”的身份是否合法?有無執法權限?我們對“宗教信仰自由”與“法律權威”的邊界,是否足夠清醒?
01|“清真監督員”:是行業監管,還是宗教干政?
程勇剛在短信中表示,他的行為是“按照古蘭聖訓教規”執行。這話看似光明正大,但恰恰暴露了核心問題:宗教教規可以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嗎?
我國《憲法》與《宗教事務條例》明確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受保護,但宗教不得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和公共事務,不得影響社會秩序與公民合法權益。
啤酒是否上架、促銷是否合理,屬於經營自由範疇。是否合規,應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認定。一個佩戴“清真食品監督員”牌子的人,僅憑宗教教義就干涉店家上不上酒,撤不撤橫幅,這是明顯的權力越界與治理錯位。
如果每個宗教都能設立自己的“監督員”,那“佛教食品監督員”是不是也能禁止殺生?“基督教審查團”是否也能封殺“褻瀆上帝”的標語?這顯然不是一個多元社會該有的治理邏輯。
02|身份模糊:政協委員還是“宗教執法員”?
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個重要原因是程勇剛的雙重身份:既是宗教界人士,又是政協委員,還是“清真食品管理監督員”的持證者。
這種“多重疊加”的身份,很容易讓人誤認為其行為具備某種“官方性”或“權威背書”。但必須明確的是:
政協委員不具有行政職能,也沒有執法權限。宗教協會更不具備強制力。
視頻中的啤酒是否“被搬走”暫且不論,僅程的行為本身就構成了對私人商業行為的干預,涉嫌擾亂正常經營秩序。若其監督行為來源於協會組織,那麼相關協會是否具有合法資質?監督活動是否備案?是否存在越權、違規行為?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徹查。
值得警惕的是,“掛着監督員牌子四處巡查”,一旦在基層形成風氣,很可能會在現實中衍生出一種“影子權力”網絡——不受監管、不對公眾負責,卻實際影響社會行為。這種權力模糊,是對依法治國的侵蝕。
03|尊重信仰≠接受宗教干預
許多人看到這個事件後第一反應是:“清真飯店本來就不該賣酒吧?”這其實是一個認知誤區。
清真飲食習慣屬於個人選擇範疇,而不是強制性規則。
一個清真飯店是否賣酒,是其根據目標客户羣與經營理念的自由判斷。如果是穆斯林經營者出於信仰選擇不賣酒,這是其自由;但如果一個飯店不是由穆斯林經營,甚至不是“清真認證”的對象,僅因地理上靠近清真飯店,就被要求撤酒、撤橫幅,這就變成了一種宗教越界行為。
近年來,“清真泛化”問題已經在不少地方引發爭議:從牙膏、礦泉水貼“清真”標籤,到學校食堂清真化,再到商業街“自發”分區售賣——本意是文化尊重,結果卻走向了社會割裂。
我們必須劃清界限:宗教信仰可以指導個體行為,但不能成為干預公共空間與他人選擇的工具。
04|誰來劃定邊界?需要一個公開、明確的説法
目前為止,長治市相關部門尚未就此事件發佈正式説明。但從輿情走勢來看,公眾對以下幾個問題有權得到答案:
“清真食品管理監督員檢查證”是否為官方頒發?具備何種法律效力?此次檢查行為是否屬於協會自發組織?是否存在執法越權?商户是否在非自願情況下被“要求”撤銷橫幅或搬離啤酒?是否涉及違法干預經營?
這些問題不搞清楚,就很難阻止此類行為在其他地方複製傳播。一個風波解決不了全局問題,但起碼能起到劃清紅線、釐清邊界的作用。
宗教信仰自由,前提是法律優先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維護民族團結、保障信仰自由是一以貫之的基本國策。但自由不是任性,更不是藉口。
我們尊重清真飲食傳統,也支持宗教團體依法組織內部管理。但絕不能縱容以宗教名義,干涉他人合法經營、影響公共秩序、挑戰法律權威。
信仰是私事,法律是底線。在清真也好,在長治也罷,任何監督、管理、倡導行為,都必須在法治的框架之下進行。否則,“監督員”的牌子再多,也不過是一個紙糊的道具,騙不了公眾,更站不住道理。
你如何看待“宗教監督”干預商業經營的邊界?清真食品與公共秩序之間,應該如何平衡?歡迎在評論區理性討論。(別説過激的話,別做過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