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款違法違規APP被通報:哈囉 蘑菇街 汽車之家 掌閲等在列_風聞
网经S-1小时前
依據《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5年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的公告》要求,經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45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具體通報如下:
**1、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青鵝》(1.0.6,豌豆莢)。
**2、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範圍。**涉及18款移動應用如下:《4399遊戲盒》(8.9.0,應用寶)、《車輪駕考通》(8.9.2,華為應用市場)、《哈囉》(6.88.5,小米應用商店)、《紅果免費短劇》(6.7.3.32,小米應用商店)、《紅蘋果短劇》(3.4.1,小米應用商店)、《鯨娛短劇》(1.2.0,應用寶)、《快看漫畫》(7.88.0,OPPO軟件商店)、《隨手記》(13.2.18.0,百度手機助手)、《探探》(6.7.4.1,百度手機助手)、《天氣通》(9.16,百度手機助手)、《小果快看》(1.0.3-baidu,百度手機助手)、《一點資訊》(7.3.0.0,豌豆莢)、《薏米短劇》(2.1.2.2,應用寶)、《影視大全》(3.11.3,豌豆莢)、《影音先鋒》(7.1.86,應用寶)、《掌閲》(8.5.8,豌豆莢)、《樂嗨直播》(3.9.8,豌豆莢)、《青鵝》(1.0.6,豌豆莢)。
**3、在申請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時,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更雲天氣預報》(13.0.0,華為應用市場)。
**4、徵得用户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HP 打印服務插件》(23.2.4.3167,華為應用市場)、《哈囉》(6.88.5,小米應用商店)、《蘑菇街》(18.2.6.24906,VIVO應用商店)、《汽車之家》(11.74.0,VIVO應用商店)。
**5、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用户授權範圍。**涉及10款移動應用如下:《草莓短劇》(1.0.5,應用寶)、《短劇來了》(3.4.0,應用寶)、《哈囉》(6.88.5,小米應用商店)、《紅果免費短劇》(6.7.3.32,小米應用商店)、《紅蘋果短劇》(3.4.1,小米應用商店)、《派派》(7.2.132,VIVO應用商店)、《小果快看》(1.0.3-baidu,百度手機助手)、《影視大全》(3.11.3,豌豆莢)、《掌閲》(8.5.8,豌豆莢)、《樂嗨直播》(3.9.8,豌豆莢)。
**6、個人信息保護政策中描述需要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涉及5款移動應用如下:《好省短劇》(1.5.9,小米應用商店)、《匠心短劇》(1.2,華為應用市場)、《鯨娛短劇》(1.2.0,應用寶)、《新辰劇選》(1.7.3,豌豆莢)、《影視大全》(3.11.3,豌豆莢)。
**7、配置文件中聲明的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HP 打印服務插件》(23.2.4.3167,華為應用市場)、《草莓短劇》(1.0.5,應用寶)、《唱吧》(12.30.6,華為應用市場)、《影音先鋒》(7.1.86,應用寶)。
**8、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涉及11款移動應用如下:《4399遊戲盒》(8.9.0,應用寶)、《Keep - AI 運動教練》(8.5.0,應用寶)、《彩視》(6.38.4,華為應用市場)、《河馬劇場》(2.4.2,小米應用商店)、《紅果免費短劇》(6.7.3.32,小米應用商店)、《來看短劇》(1.14.1,OPPO軟件商店)、《荔枝》(5.20.5,OPPO軟件商店)、《免費短劇之家》(3.3.13,VIVO應用商店)、《汽車之家》(11.74.0,VIVO應用商店)、《隨手記》(13.2.18.0,百度手機助手)、《刷刷短劇》(1.9.2,應用寶)。
**9、實際收集個人信息的頻率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涉及14款移動應用如下:《4399遊戲盒》(8.9.0,應用寶)、《彩視》(6.38.4,華為應用市場)、《哈囉》(6.88.5,小米應用商店)、《河馬劇場》(2.4.2,小米應用商店)、《九遊》(8.3.5.1,豌豆莢)、《快看漫畫》(7.88.0,OPPO軟件商店)、《來看短劇》(1.14.1,OPPO軟件商店)、《蘑菇街》(18.2.6.24906,VIVO應用商店)、《探探》(6.7.4.1,百度手機助手)、《天氣通》(9.16,百度手機助手)、《小猿搜題》(11.72.1,豌豆莢)、《一點資訊》(7.3.0.0,豌豆莢)、《影音先鋒》(7.1.86,應用寶)、《樂嗨直播》(3.9.8,豌豆莢)。
**10、提前要求用户打開非當前功能所需的可收集個人信息權限。**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汽車之家》(11.74.0,VIVO應用商店)。
**11、強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的個人信息。**涉及2款移動應用如下:《免費短劇之家》(3.3.13,VIVO應用商店)、《派派》(7.2.132,VIVO應用商店)。
**12、註銷賬户的流程中設置不合理的條件或提出額外要求。**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彩視》(6.38.4,華為應用市場)。
**13、廣告存在誤導、欺騙用户行為。**涉及12款移動應用如下:《短劇大全》(1.0.9,華為應用市場)、《短劇多多》(1.0.15,華為應用市場)、《短劇來了》(3.4.0,應用寶)、《匠心短劇》(1.2,華為應用市場)、《鯨娛短劇》(1.2.0,應用寶)、《懶人聽書》(8.5.90,OPPO軟件商店)、《麥萌短劇》(2.2.0,VIVO應用商店)、《每日短劇》(1.5.2,應用寶)、《刷刷短劇》(1.9.2,應用寶)、《悟空免費短劇》(1.2.0,小米應用商店)、《西瓜短劇免費》(1.0.2,小米應用商店)、《影音先鋒》(7.1.86,應用寶)。
上期通報的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發現的35款違法違規移動應用,經複測仍有8款存在問題,相關移動應用分發平台已予以下架。(注:以上所列移動應用檢測時間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8日)
違規行為的多樣性與嚴重性
此次通報中,45款移動應用被指存在13類違法違規行為,涵蓋從隱私政策不透明到強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信息的多個方面。具體來看:
隱私政策不透明:部分應用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或未逐一列明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例如,《青鵝》未公開規則,《哈囉》《探探》等未明確告知用户權限申請的目的。這種“暗箱操作”直接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過度收集與濫用信息:多款應用被指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用户授權範圍或功能必要範圍。例如,《草莓短劇》《紅果免費短劇》等短劇類App通過高頻次、高頻率的數據採集,甚至涉及用户行為軌跡和社交關係,遠超其提供服務所需的最低限度。強制與誘導性行為:部分應用通過設置不合理註銷條件或誤導性廣告誘導用户點擊。例如,《免費短劇之家》強制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信息,《影音先鋒》等應用則通過虛假廣告欺騙用户。
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更對用户的隱私權構成實質性威脅。以“短劇類”App為例,其高頻次數據收集可能為用户畫像、精準營銷甚至非法交易提供土壤,而強制性授權則可能成為數據泄露的“入口”。
法律框架下的監管困境與挑戰
儘管我國已構建起較為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但此次通報暴露出監管實踐中仍存在多重難題:
技術迭代快於立法進程:移動應用的功能更新迅速,而法律對“必要範圍”的界定相對滯後。例如,某些短視頻或直播類App以“個性化推薦”為名,收集用户位置、設備型號等信息,但法律尚未明確此類行為的邊界。平台責任落實不足:應用分發平台(如應用寶、小米應用商店)作為App上架的第一道關卡,往往因逐利動機放鬆審核標準。此次被通報的應用中,近半數來自第三方應用市場,表明平台在合規審查中存在明顯漏洞。用户維權成本高:即便用户發現自身信息被違規收集,舉證難度大、維權成本高也使其難以有效維權。例如,《彩視》設置不合理註銷條件,用户若想退出服務需經歷繁瑣流程,而投訴渠道的不暢通進一步加劇了這一困境。
從公眾層面看,用户對數字空間的信任度將受到衝擊,尤其是年輕羣體對“免費”App的依賴可能轉化為對隱私風險的焦慮。從行業層面看,違規行為的集中曝光或將倒逼企業重新審視數據治理策略,推動行業向“合規優先”轉型。
然而,真正的變革需要多方協同努力:
強化監管技術手段:監管部門應利用大數據、AI等技術手段,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即時追蹤App的數據流動路徑,對高頻次、異常數據收集行為進行預警。壓實平台主體責任:應用商店需承擔“守門人”職責,將隱私合規納入上架審核的核心標準,並對違規應用實施“一票否決”。提升用户隱私素養:通過公益宣傳、教育課程等方式,幫助用户識別App權限申請的合理性,培養“最小必要授權”意識。推動行業自律:鼓勵頭部企業制定高於法律要求的隱私保護標準,通過行業聯盟形成示範效應。
個人信息保護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關乎數字時代公民權利的社會議題。45款違規App的曝光,既是對企業的警示,也是對監管體系的考驗。唯有通過立法完善、技術賦能、平台自律和公眾參與的多方合力,才能真正實現“數據向善”,讓技術進步服務於人的尊嚴與自由。未來,隨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深入實施,期待一個更加透明、安全的數字生態逐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