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轉運ECMO開機費十萬VS違規救援兩萬八:救命錢與合規性的現實博弈_風聞
且听夜唱-26分钟前
【本文由“梅溪居士”推薦,來自《如何看待江西救護車涉事醫院稱收到網友錦旗?》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秋風
- 正規收費應該是多少?你的所謂正常流程的依據在哪裏?如果這個收費合理合法,請問衞健委讓醫院退費的依據是什麼?請回答以上問題,如果您都能拿出讓人信服的答案,我站你。
按照現行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江西省兒童醫院屬於急救網絡醫院,所以該院的救護車不得用於轉運,而按照江西衞健委的通報,“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也可能江西省兒童醫院有一些專門用於省內轉運的救護車,總之江西省兒童醫院是沒法派車將患兒轉運到上海的。
按照正規流程,家屬有兩種辦法:一是聯繫有跨省轉運業務資質的民營醫院派出救護車將患兒轉運到上海;二是聯繫上海市急救中心,由上海的接收醫院派人來接患兒。
假設家屬找到了有ECMO且有跨省轉運資質的民營醫院的救護車,救護車來到江西省兒童醫院接上患兒,車上ECMO一開機五萬就出去了,救護車開到上海的接收醫院患兒被收治,換上接收醫院的ECMO,又五萬開機費出去了。也就是説按照這種方案,不算其它費用,兩次ECMO開機就十萬費用了,因為ECMO屬於禁止外借的醫療設備,所以兩次開機費是省不了的。
如果直接聯繫上海市救急中心的話,對於這種跨省轉運,只有醫療直升機和醫療固定翼飛機可選,也就是説由上海的接受醫院派人帶上ECMO等設備坐直升機來接患兒。一次ECMO開機費五萬,直升機費用不算人員和設備一小時四萬。這次患兒家屬聯繫上海市急救中心給出的回答是大概需要二十多萬。
江西省兒童醫院的醫生幫家屬聯繫民營醫院的救護車,説服醫院同意外借人員和ECMO跟車都屬於違規行為,也就意味着是違規業務,而違規業務也就沒法記賬開票。這就是江西衞健委處罰的依據,這種事情只要家屬不舉報的話衞健委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畢竟是為了救人,但舉報的話就只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罰了。
按照南昌救援中心的説法,救護車長途收費每公里13元,醫生出診費和其它設備使用費另算。800公里的話車費就是10400元,這次出車的贛醫醫院救護車司機收了28000元,有以下幾種可能性:1.司機將車費部分給到自己所在的醫院入賬,剩下的錢給到江西省兒童醫院的跟車醫生,由他們用其它名義入賬到江西省兒童醫院作為其外借人員和設備跟車的費用;2.司機將車費部分給到自己所在的醫院入賬,剩下的錢自己拿了,江西省兒童醫院只是出於救人的目的沒有額外收取費用或者是都記在患兒的賬單上;3.司機將這兩萬八全部給到自己所在的醫院入賬,江西省兒童醫院同上;4.司機將車費部分給到自己所在的醫院入賬,剩下的錢與聯繫的醫生、跟車的醫生私下分掉了,江西省兒童醫院同上。
無論是以上那種情況,事實就是患兒的命保下來了,且家屬的花費比按照正規流程走要少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