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切條”搬運侵權! 個人和平台該承擔什麼責任?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2:20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2025-06/2720:52幾十秒看完一集電視劇,幾分鐘看完一部電影,在各類社交平台和短視頻網站,各種影視劇“切條”短視頻,成為許多人消遣娛樂的選擇。如果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他人的影視作品、音樂、圖片等素材進行創作,甚至直接“搬運”,是否構成侵權?
不久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被告小李以切條短視頻的形式通過網絡平台賬號,上傳了150條《清平樂》電視劇的片段,並設置成合集進行傳播,每個片段的時長從幾十秒到幾分鐘不等。但小李所做的這些並沒有得到擁有該電視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三家公司的允許。也就是説,小李未經授權,就將《清平樂》進行了切條傳播。於是他被三家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判決小李的這種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酌定小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萬元。此外,小李也已將相關作品刪除。
“切條"短視頻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可構成侵權
近年來,諸如此類短視頻侵權案例頻發,一些影視作品剛上映,類似三分鐘帶你看全集,切條、搬運的跟播短視頻就在網上同步出現。看似方便了觀眾快速獲取精彩片段,但如果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這種行為就構成了侵權。在此類案件的審判中,法院綜合涉案影視劇的影響力、侵權短視頻的數量、侵權持續時間等因素,判決賠償款從幾萬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不等。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朱巍:切條不是個法律用語,但是實際上很多人用這種最簡單的方式去獲取流量。通過非法渠道獲得了相關作品,他自己進行剪輯,直接把精彩部分的幾分鐘拉出來,變成1、2、3、4集,甚至直接分成幾段,在自己的短視頻平台賬號裏面供別人免費觀看,是一個典型的侵權行為。

朱巍:著作權法規定作品著作權人有一個基本的權利,就是信息網絡傳播權,就是一個作品著作權人有權決定它在互聯網上怎麼傳播,向誰傳播。影視作品、視頻作品,還包括一些文字作品、圖片作品等,在互聯網上的傳播是可以被複制的,可以用極少的成本去獲得,然後再用自己的方式把它發出去來獲利。一方面積累粉絲,另外一方面有的時候流量變大後可以做廣告、可以帶貨,甚至現在還有一些AI的方式在裏面,所以很多情況下都是侵害著作權中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哪些情況下網絡平台要承擔連帶責任?
影視作品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視聽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他人不得隨意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該作品。在沒有獲得版權的情況下,切條短視頻的傳播者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那麼相關網絡平台是否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平台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用户上傳相關作品,一旦出現侵權問題的話,平台只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之下才承擔連帶責任。
朱巍:比如第一個原因,權利人已經多次向平台發了函了,已經發過通知刪除函了,或者是侵權警告函了,平台收到了、看到了、知道了,不採取任何措施。
第二種情況,是平台實際上對一個非常有可能侵權的作品,它實際上進行了相關的編輯,比如上傳一個熱門的作品,上傳之後平台説你這作品不錯,給你改了個名字,太長了,編輯短一點,給你重新發布一下,平台就變成了一個間接的直接發佈者。
還有一種情況,平台在遇到這樣熱門作品的時候,直接把它推向了比如熱搜、熱門,給了更多的流量,又不是網友們自然流量上去,是平台推到了更大的流量池裏,這種情況有可能被認定為知道或應當知道。
所以平台原則上它是承擔的是一種過錯責任,別人通知你產生侵權行為,平台沒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才要承擔連帶責任,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或者是有證據證明平台知道或應當知道存在這種侵權的情況,卻拒不採取必要措施,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切條"或致長劇觀眾流失 影響原創內容
對於版權方來説,製作和採買一部熱播影視劇的成本高昂,搬運、切條短視頻等侵權行為,可能帶來用户注意力的此消彼長,貶損版權方的商業機會,從而影響到原創內容的生產。
專家指出,網絡平台的侵權短視頻切條,快速講故事,可能造成長劇觀眾的大量流失。

北京大學融媒體中心音視頻辦主任 呂帆:其實有時候我們也發現,其實不是觀眾在找這個東西看,但是有時候你刷到了就停不下來。在這樣的流量背景之下,長劇的觀眾被短視頻的切片所帶走了。但是大家都知道劇集是需要人看的,否則它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從我們產業和創作者的角度來談,觀眾的流失是一種極大的危害。
影視劇集的熱播熱映,帶來極高的關注度,如果總有人能從中不勞而獲,對於影視劇的原創力也會是一種打擊。

朱巍:擇肥而噬,我只要有一點點技術小門檻,就可以用你的作品來賺錢,變成了什麼?誰肥我就咬誰,咬完之後我自己獲利。你説誰還願意去努力、去創造?誰還願意努力去拍更好的作品?沒有人願意這樣做了。如果市場上沒有創作者,沒有內容供給,沒有好的內容出來,我們的文化市場就枯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