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温度與監管底線:Orginese快手旗艦店從 “柔性執法” 到 “精準打擊”_風聞
蓝服科技-38分钟前
“輕微違法免罰”政策自實施以來,已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及各地細化規則,該政策旨在對初次違法、危害輕微且及時改正的行為給予容錯空間,然而卻引發了對政策適用標準的廣泛質疑。

消費者舉報的Orginese積雪草水乳四件套,在抖音平台單鏈接銷售額超4000萬元,卻因“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被不予立案。這一結果與雨花區2020年推出的“七十條免罰清單”形成鮮明對比——該清單明確將廣告管理類輕微違法納入免罰範圍,但同時要求“未造成危害後果”。而產品宣稱的“敏感肌適用”“無色素”等功效與備案信息嚴重不符,且成分表顯示含有CI19140等色素,已構成《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虛假宣傳。更值得關注的是,整改後快手旗艦店仍繼續使用違規宣傳內容,明顯違反“及時改正”的法定要件。

Orginese產品的違規並非個案。根據國家藥監局2025年新規,化妝品功效宣稱必須基於科學依據並完成備案,特殊用途化妝品需單獨註冊。而Orginese積雪草系列作為普通化妝品,擅自宣稱“亮白”“修護抗氧化”等未備案功效,已違反《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Orginese的虛假宣傳呈現“數據化包裝”特徵。其宣稱的“+95%使用者認同肌膚更水潤”等量化指標,既未提供實驗數據支撐,也未在國家藥監局官網公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十一條關於引證內容真實性的規定。這種“偽科學”營銷模式,通過製造“用户實測”假象誤導消費者,已成為化妝品行業的新型違法手段。

當前“輕微違法免罰”政策在執行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輕微”標準模糊,如雨花區免罰清單未明確銷售額上限,導致4000萬元大案被誤判為“輕微”;二是“及時改正”缺乏後續跟蹤機制,Orginese整改後再犯即為例證。對此,南京都市圈2025年發佈的典型案例提供了參考:對於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的案件,即使貨值低也不予免罰,而對初次違法且積極整改的企業則給予容錯。
針對化妝品行業的特殊性,2025年實施的《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管理辦法》強化了對系統性風險的防控,要求監管部門對區域性、行業性違規啓動快速響應機制。Orginese案例中,其關聯企業網絡的跨省經營特徵,更需要跨區域監管協作。例如,重慶德昭商貿因違法經營化妝品被罰沒近30億元,正是通過上下游追溯實現全鏈條打擊的典型。
在消費者端,對化妝品功效的理性認知亟待提升。根據《中國消費者報》2025年調查,超40%的化妝品投訴涉及虛假宣傳,而“敏感肌適用”“無添加”等宣稱是重災區。專家建議,消費者應通過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產品備案信息,並留存購買憑證以維權。
Orginese快手旗艦店事件折射出“輕微違法免罰”政策在執行中的複雜性。政策温度與監管底線的平衡,需要更精細化的標準設計、更嚴格的責任追溯,以及更廣泛的社會共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優化營商環境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雙重目標,避免“免罰”淪為違法者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