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童婚在美國80%的州仍然合法_風聞
岩王帝菌-1小时前
來源:微博@領事閒談
(19NEWS.ORG)弗雷迪·賴斯身穿婚紗,手腕上戴着項鍊,乘坐優步從密歇根州議會大廈前往機場,她剛剛在那裏參加了反對童婚的抗議活動。
“出於某種原因,大多數美國人沒有意識到這些虐待行為正在發生,”賴斯説。“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強迫婚姻和童婚可怕且令人心碎。他們想象着這種事情發生在世界的另一端,我希望我們能做些什麼讓他們看到,這種事情也發生在我們這裏,主要是因為我們的法律已經過時、陳舊且危險,需要更新。”
根據2021年的一項研究, 2000年至2018年期間,美國有近30萬未成年人合法結婚,其中絕大多數是女孩。童婚是指至少一方未滿18歲的任何婚姻。在2018年之前,童婚在美國所有50個州都是合法的。但此後,已有10個州通過了禁令,以終止童婚。


19歲時被迫結婚的里斯於2011年創立了非營利組織“終於解脱”(Unchained at Last),旨在幫助那些陷入強迫婚姻的女孩和婦女。里斯表示,自2000年以來,全國童婚數量幾乎每年都在下降,但如果沒有立法干預,不太可能達到零。該組織通過身着婚紗的抗議者和在州議會層面禁止童婚的努力來提高公眾意識。
19 日,該節目與倡導者和專家討論了美國童婚的歷史、其普遍性以及目前全國各州議會正在進行的辯論。
——為什麼年齡限制很重要?
賴斯説,童婚為未成年人創造了一個“噩夢般的法律陷阱”,因為他們沒有權利逃離父母為他們籌劃的不想要的婚禮,沒有權利離開有虐待傾向的配偶,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沒有權利進入家庭暴力庇護所。
“我們並不是説你18歲生日一醒來就擁有了新的智慧和成熟,以及選擇人生伴侶的能力,”里斯説,“而是關乎法律能力:你18歲生日一醒來就擁有了成年人的合法權利。”
通常,很少有法律手段能夠將未成年人從其配偶身邊帶走。里斯見過的最年輕的新娘只有10歲。但幫助18歲以下的人離家出走或逃離虐待環境,可能會導致維權人士和任何試圖提供幫助的人面臨刑事指控。
“我們不僅很少能取得積極成果,很多情況下,這些女孩最終會選擇自殺或自殘,”賴斯説。“我們創造了一個法律環境,讓我能夠理解為什麼她們會認為死亡是唯一的出路。”
雷斯表示,對這些障礙感到沮喪,“終於擺脱束縛”組織於 2015 年成立了一個倡導部門,致力於通過立法終止童婚。這些倡導者成功説服許多州提出法案,無一例外地禁止未成年人結婚——但多年來沒有一個州通過此類禁令。
——哪些州和地區已經通過禁令?
特拉華州和新澤西州是2018年率先徹底廢除童婚的州,美屬薩摩亞緊隨其後。美屬維爾京羣島、賓夕法尼亞州和明尼蘇達州於2020年效仿。羅德島州和紐約州於2021年通過了禁令。馬薩諸塞州於2022年禁止了童婚。佛蒙特州於4月通過了禁令,康涅狄格州和密歇根州於6月成為最近廢除童婚的州。
反對童婚的倡導者在紅州、藍州和紫州努力終止童婚的過程中遭遇了阻力。
大多數州都已提出並討論了與童婚相關的立法,但大多數法案都規定了需要父母或司法同意的例外情況,或者規定了低於18歲的最低結婚年齡。根據Unchained的數據,10個州的最低結婚年齡為17歲;23個州的最低結婚年齡為16歲;2個州的最低結婚年齡為15歲;還有5個州根本沒有規定最低結婚年齡。
——如今童婚的典型表現是怎樣的?誰受到的影響最大?
女孩在兒童時期結婚的可能性遠高於男孩:根據“解放鏈”組織(Unchained)按性別劃分的數據,2000年至2018年間結婚的未成年人中,86%是女孩。美國國務院和聯合國都稱童婚和強迫婚姻侵犯了人權。
猶他大學美國女性歷史學家伊麗莎白·愛麗絲·克萊門特表示,對童婚的支持往往源於對婚前性行為和懷孕的保守或宗教信仰。人均童婚率最高的州是內華達州、愛達荷州、阿肯色州、肯塔基州、俄克拉荷馬州、懷俄明州、猶他州、阿拉巴馬州、西弗吉尼亞州和密西西比州。
“早婚在某些地方比在其他宗教較為保守的地方持續的時間要長得多,因為女孩在家庭眼中,性活躍或懷孕是可恥的,”克萊門特説。“有時甚至會發生非常年輕的女孩嫁給被法律認定強姦過她們的男人,因為性行為在人們看來比強姦本身更成問題。”
根據 Unchained 的數據並引用州法律,自 2000 年以來,約有 60,000 起婚姻涉及孩子年齡或婚姻雙方年齡差距,否則將被視為性犯罪。
“我們對女孩這樣做,但不對男孩這樣做,”克萊門特説。“如果人們普遍對兒童或青少年發生性行為感到不適,那麼在哪些人必須結婚的問題上就應該實行性別平等。”
——支持者對童婚有何看法?
儘管美國已於2016年加入聯合國關於到2030年終結童婚的計劃,但各州的立法者仍在就最低結婚年齡進行辯論。支持允許童婚的人士經常辯稱,任何限制都會侵犯父母權利或宗教自由。
在懷俄明州,共和黨議員今年早些時候向選民散發了一封信,信中指出,阻止兒童結婚可能會使青少年父母不願意在同一屋檐下撫養孩子。議員們得出結論,結婚年齡應該與孩子身體上能夠生育的年齡相一致。在田納西州,共和黨人去年暫時尋求完全取消對婚姻的任何限制。在密蘇里州,一位共和黨議員今年早些時候為童婚辯護,支持父母有權選擇孩子與誰結婚以及何時結婚。在西弗吉尼亞州,一位共和黨人今年公開反對擬議的童婚禁令,因為他結婚時還是十幾歲的青少年,他擔心想要結婚的年輕人會乾脆跑到外州去結婚。
——美國童婚的歷史是怎樣的?
威廉瑪麗法學院教授維維安·漢密爾頓 (Vivian Hamilton) 表示,童婚的遺留問題源於英國普通法,可以追溯到美國殖民地。漢密爾頓發表過有關童婚歷史、結婚年齡中位數隨時間的變化以及經濟和文化影響變化的文章。
幾個世紀以來,最低結婚年齡一直在波動:在殖民時期的美國,女孩為12歲,男孩為14歲——這反映了當時英國的法律。除非特定州頒佈法律取代這些最低結婚年齡,否則這些最低結婚年齡一直保持不變。
“早年,父母希望對子女何時結婚、與誰結婚有一定的控制權,”漢密爾頓説。“這在財產方面很重要,確保女兒嫁入一個能得到贍養的家庭。”
19世紀末20世紀初,研究人員開始更好地理解青少年的發展,並意識到青少年可能尚未做好承擔婚姻帶來的家庭和經濟責任的準備。各州開始逐步提高法定最低結婚年齡。二戰期間,國會將徵兵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同時,也面臨壓力,要求將推定同意年齡(即可以做出有意義同意的年齡)也改為18歲。
1970年,《統一婚姻離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出台,該法案旨在為各州制定一個規範婚姻和離婚含義的示範性立法。根據該法案,法定同意年齡為18歲,但16歲和17歲的未成年人在獲得父母或司法許可的情況下仍可結婚。
——早婚對女孩和社會有何影響?
荷蘭公主梅布爾·範·奧蘭傑(Mabel van Oranje)是致力於在全球範圍內消除童婚的非營利組織“誓言為女孩”(VOW for Girls)的創始人。她表示,童婚影響着女孩生活的方方面面。她們的教育、健康、賺錢能力、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常常受到威脅。
18歲前結婚的女孩高中輟學的可能性高出約50%,大學畢業的可能性低四倍。青少年早婚和高中輟學與成年後更高的貧困率相關。根據2010年發表的研究, 與晚婚的女性相比,18歲前結婚的美國女性成年後陷入貧困的可能性高出約31%。
全球每年有1200萬女孩在18歲之前結婚。在美國,每有一名女孩高中畢業,全球就有大約六名女孩結婚。
“一旦你意識到童婚問題如此嚴重,你就無法視而不見,”奧蘭傑説。“人們對此視而不見,尤其是在聯合國這些大型發展會議上——這真的讓我很不安。”
但奧蘭傑已經致力於解決這一問題十多年,她看到多個國家的社區改變了他們對童婚的文化,並表示看到越來越多的捐助資金用於終止這種習俗,她仍然保持樂觀。
奧蘭傑説,她經常外出,與那些面臨早婚或強迫婚姻的女孩和婦女見面。她問她們:“你們希望自己的孩子怎樣?”
“答案几乎都一樣,”奧蘭傑説。“他們會説:‘我希望我的女兒和兒子能夠上學,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自己決定什麼時候結婚和誰結婚。’這並非不合理的要求。這不僅對那些女孩有益,也對世界有益。我們都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