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砸窗事件:為什麼對“公民自救”總是不寬容?_風聞
胡子拉碴的灯泡-1小时前
千千來2025-07-06 09:23湖北
7月2日晚上,一列火車因脱線停運,車廂空調失效,一名旅客因悶熱難耐,使用安全錘砸窗通風。官方通報指出,列車工作人員認為車內雖悶熱,但未達到馬上開啓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事發後,鐵路警方已對涉事旅客進行批評教育。
乘客拍攝的視頻顯示,車廂內悶熱難耐,許多人的衣服被汗水浸透,有些人還脱去上衣。在其中一節車廂,有乘客高喊“快悶死了”“受不了了”,多人要求打開車窗通風。
根據媒體報道,一名乘客告訴央廣網,車內悶熱至極,有人中暑,在列車工作人員攙扶下離開。一些車廂內還有大量購買站票的旅客,人流密集;乘客希望乘務員開門通風,但工作人員回應稱,列車未靠站且兩側無站台,若開門可能引發安全事故,因此無法照辦。
據金華氣象服務中心發佈的消息,當天當地最高氣温達37.9攝氏度,雖為夜間時段,但車廂內仍悶熱難耐,使不少乘客感到身體不適。
拋開這些細節不談,“自救權”本來就是公民擁有的天然權利之一。但我們總是發現,類似這種事件發生之後,公民卻總是“被懲罰”,這到底是為啥?
我就從一個小小的細節,來聊聊社會治理機制當中的“對公民不信任”。
國外的公交車,都是當你下車的時候,需要自己提前按車內按鈕,響鈴之後司機到站停車;國外的地鐵,大多也是乘客自主開門,到站的時候自己按一下門才會開。
並不是崇洋媚外,我想説的是,這種細微的差別,其實體現着社會治理思維的底層根本邏輯之不同。
中國的社會治理傾向於“大包大辦”,即什麼都有一個“管事的”,從細微的公共交通就能看出來。一定要由司機來掌控開關門的權力,但很明顯,由乘客自己決定是否開門下車,效率要高很多。
在一些無人按鈴下車的站點,國外的公交車司機就不再停車了,節省了很多資源。
對乘客的舒適感來説也很重要,你在座位上按一下開門鈴,不需要提前預備到車門附近去,司機開門了你再下車。尤其是對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説,這一點非常人性化。
但是在中國,行動不便的人士也必須在車子的晃動中提前走到車門附近,這樣司機才知道有人要下車。
拋開這些細節不談,其實一個小小的“開車門權”,背後是一整套社會信任機制的不同。
我有一個歐洲朋友在中國生活了幾年,我問感受最大的差別是什麼,她説:“歐洲是政府先信任老百姓,然後再執行規則;中國是先不信任老百姓,然後基於這種不信任去制定規則。”
因為在中國的社會治理心態中,“民眾自主”往往意味着“亂套”。權力部門不信任老百姓能理性、自主地行使一些權利,於是乾脆全部收回,統一指揮。
在常規的生活中,由統一的部門大包大攬倒也影響不大,但是在這次火車砸窗事件中,這個問題就凸顯了。
當民眾在意外或者災難中嘗試自救時,會被先處罰一通。習慣了大包大攬的權力部門,對於民眾的這種“自發性”不習慣也不喜歡,覺得即便是危急時刻也應該由自己出面來指揮安排。
所以他們認為,情況還沒危急到需要砸窗。覺得是這些人過度反應了,甚至是一種“滋事”。
這次如果沒有輿論,那位帶頭砸窗者恐怕還會面臨更嚴重的處罰。
但是從民眾的角度來説,“情況危急”到了什麼程度才允許自救?這是一件不可以對賭的事情。
因為,對賭有可能讓自己喪命。
在特殊情況下,沒有人能説得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將會有多嚴重,這時候,預留的砸窗設施本來就是需要起到作用的——不然要它們真當擺設?
在多年以前的一次重大公交車火災中,就是因為砸窗設施不齊全,導致很多人無法逃生。在那之後,中國的公交車才開始普遍嚴格落實逃生錘之類的設施。
但很顯然,這東西在相關部門看來,還是“我可以準備,但你不能隨便用”的心態。
這種心態其實源遠流長,在古代,民眾即便到官府告狀也要先打板子,因為老百姓總是容易被扣上“愚昧”之類的帽子。在官府眼中,你就安安靜靜待着聽指揮最好,一旦有什麼自發性、自主性,就覺得要“亂”。
可是到了現代社會,治理體系不可能繼續沿用那種舊思維,只有民眾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才能符合現代社會的效率與公平要求。
尤其在危難時刻,民眾只能對自己的性命負責,去預判事態可能的嚴重性,而相關部門不可能無時不刻、無處不在地進行安置和預判,所以“自主性”在這時候起主導作用,再正常不過。
在事後通報中,相關鐵路部門還在不斷彰顯自己的“無所不能”,就是這種思維作祟。事實上,我們經常看到緊急事件當中,管理部門容易陷入低效和官僚主義,往往都是來不及做出反應的。
在這次砸窗事件中,人們普遍感覺熱得受不了,僅這一項都足以構成砸窗的理由了。因為乘車者不僅有青壯年,也有慢性病患者和老人,他們很有可能因為車內悶熱而出現重大健康問題。
在這時候,難道還要把重心放在“是否有必要砸窗”上面嗎?當你搞清楚有沒有必要的時候,可能已經有幾個人倒下了。
前段時間的西班牙大停電當中,一些火車停在半路,民眾普遍都砸窗出來,自己步行離開事發地點,根本沒有任何質疑和處罰。人們的關注焦點反而在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故?為什麼讓乘客不得已被迫砸窗?誰來承擔這個重大責任?
長期習慣了大包大攬式的社會治理方式,主要會有兩個問題:
1、相關部門看起來啥都管,但其實責任也被放到無限大,這反而導致了很多沉重的負擔和管理成本,造成嚴重的財政浪費,很多管理部門的冗餘就是這麼造成的。
2、民眾素質長期無法提高。當開公交車門、手動按下紅綠燈之類的“自發性”機會缺失,偶爾自己嘗試動一下, 又會被懲罰,那民眾就會長期缺乏公共責任意識和權利意識。這也是為什麼中國社會的民眾素質一直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不排隊、擁擠、亂開車、無視公共環境這類現象一直無法得到很好的改善。
氾濫的“巨嬰”現象,恰恰就是因為長期習慣了被“管着”。
在一個現代文明社會,管理部門與民眾之間的權力、責任劃分,需要很清晰,各負各的責任。如果總是“捨不得”或者“不放心”讓民眾適當自己管管自己,那無論物質文明怎樣發展,社會文明都不可能真正進步。
“37.9℃的悶熱車廂裏,乘客汗如雨下高喊‘快悶死了’,安全錘本該是救命工具,卻成了‘未經批准不得使用’的擺設。歐洲朋友一針見血:這裏先假設你會犯錯,所以剝奪你開門的權利;而文明社會,是把緊急情況下的自救權交還給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