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美國製度性種族壓迫貽害至今_風聞
Moss从未叛逃-52分钟前
來源:中國歷史研究院
大多數美國政客和學者往往避重就輕,將種族壓迫和不平等視為“偶然現象”或“歷史遺留問題”,有意無意地避而不談其深層制度根源。
從殖民時期到20世紀,美國白人至上主義以多種形式系統性壓迫有色人種,尤其是非洲裔美國人。奴隸制度和《歸化法》為白人至上主義提供法律和制度基礎。奴隸制廢除後,相關壓迫性法律為美國南方“黑人法典”(Black Codes)、“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所繼承,種族隔離和剝削黑人得以延續。與此同時,三K黨等極端組織崛起,以暴力威脅強化白人至上主義,維護白人的社會主導地位。長期以來,種族壓迫觀念深植美國的政治、社會、法律制度之中,美國克服種族壓迫頑疾任重道遠。
種族壓迫由來已久
奴隸制是美國種族壓迫問題的根源之一。殖民時期,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國等殖民國家將黑人販入美洲,特別是美國南方種植園,強迫他們從事高強度農業生產。17—18世紀,奴隸勞動和隨之形成的奴隸制成為美國經濟的重要支柱,尤其在南方各州,奴隸制深深嵌入當地經濟、社會和政治體系。1787年美國製憲會議通過“五分之三妥協”(Three-Fifths
Compromise)和其他相關條款,規定奴隸人口的五分之三計入各州人口總數,作為分配聯邦眾議院席位和徵收聯邦直接税的人口基數,從而在制度層面保障奴隸主利益,為奴隸制合法化提供憲法依據。
在奴隸制下,黑人奴隸被視為財產。奴隸不享有任何人權,其人身和所有勞動成果均歸奴隸主所有,無法獨立擁有任何東西。黑奴也無法維持穩定家庭關係,不能在法庭上自辯,不允許參與社會和政治活動。即便他們在某些情況下獲得自由,仍面臨被再次追回並重新奴役的威脅。美國通過法律手段鞏固奴隸制,將黑人永久置於從屬地位,白人對奴隸擁有絕對控制權。
1790年《歸化法》設立的國籍和移民的法律框架,進一步體現美國社會的種族偏見。《歸化法》是美國曆史上首部關於國籍和移民的聯邦法律,確立了外國人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基本框架。《歸化法》規定只有“自由白人”才能成為美國公民,美洲土著、非洲奴隸和亞裔等非白人羣體被排除在外。雖然第十三修正案(1865年)廢除奴隸制度,第十四修正案(1868年)確認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均享有美國國籍,但《歸化法》中的種族限制思想仍成為日後種族歧視法律的基礎。
即便奴隸制被廢除,白人依然通過各種社會、政治和法律手段對有色人種進行壓迫。“黑人法典”通過禁止黑人自由遷徙、擁有房地產或大宗財產、限制其職業選擇和阻礙其行使選舉權等方式,延續種族不平等的社會框架;“吉姆·克勞法”在這個框架下進一步利用法律手段,強制隔離黑人和白人,剝奪黑人基本政治和社會權利。
儘管第十三修正案廢除奴隸制,南方白人種植園主仍然依賴黑人勞動力,並通過“黑人法典”恢復類似奴隸制的社會結構。其中,“黑人法典”的“遊民法”條款規定,黑人如果沒有固定工作或收入來源,將被視為“遊民”(vagrants),並可能受到懲罰或強制勞動。部分條款還限制黑人自由遷徙,要求他們留在原居住地或與白人簽訂勞務合同。遷徙限制旨在確保黑人勞動力依附於白人僱主。部分州的法律規定黑人只能從事農業勞動或低薪工作,加深黑人對白人地主和僱主的依附;部分州規定黑人不能擁有或租賃土地,黑人通常需要接受白人監護才能擁有財產,從而限制他們的經濟自主權。此外,“黑人法典”雖然沒有直接剝奪黑人選舉權,但複雜的選舉程序和較嚴格的選舉資格,事實上阻斷了黑人行使選舉權的途徑。
“黑人法典”失效後,南方各州通過“吉姆·克勞法”繼續維持種族隔離和白人主導地位。“吉姆·克勞法”是美國南方及部分北方州實施的一系列種族隔離法律,將黑人和白人在教育、交通、餐飲和娛樂等公共領域分開。19世紀70年代起,前南部邦聯及其他一些州按照“吉姆·克勞法”實施種族隔離,1896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普萊西訴弗格森案”中肯定了南部種族隔離政策的合憲性,確立了“隔離但平等”的種族關係法律原則,推動黑人與白人的社會隔離。“吉姆·克勞法”通過制度化隔離,確保黑人無法在教育、住房、公共設施等方面獲得與白人平等的待遇。“吉姆·克勞法”持續近百年,直到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高潮時期,通過《民權法案》(1964年)和《投票權法案》(1965年)的實施才逐漸被廢止。
殘暴對待有色人種
“吉姆·克勞法”是官方政策體現,成為滋生美國三K黨等種族主義暴力團體的温牀。三K黨是臭名昭著的白人至上主義恐怖組織,最初由一羣前南方邦聯軍人於1865年在部分南方州成立,目標是通過暴力手段,恢復白人對南方社會的絕對統治。
歷史上,尤其是在20世紀20—60年代,三K黨常通過集會和演講傳播種族主義理念,宣揚白人至上主義和白人優越論,將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視為次等人種。三K黨成員在學校等多種場合宣講,擴大思想影響力和滲透力;還藉助某些宗教領袖的佈道,將種族主義與基督教教義相結合,聲稱種族隔離和白人至上符合“神意”,給其種族主義理念披上“神聖”外衣。
三K黨還直接在有色人種社區施暴。1868年,南卡羅來納州發生“百人屠殺”事件,三K黨殺害多名黑人;20世紀初,三K黨組織數百次私刑,在沒有法院審判的情況下,以絞刑等方式殘忍殺害黑人;20世紀20年代,三K黨在田納西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等地發動屠殺,甚至“清洗”黑人社區。即便在民權運動期間,三K黨依然試圖通過暴力手段摧毀黑人爭取平等的努力。
三K黨沒有官方身份,也非正式政治黨派,但在某些時期和地域表現出一定的“半官方”屬性,為其暴力活動和傳播種族主義思想提供掩護和支持。19世紀末20世紀初,三K黨與某些州政府、地方政府的官員聯繫緊密,地方政客和警察對三K黨多持寬容態度,有些人甚至直接參與其活動。20世紀20年代,三K黨以其選民基礎等資源支持特定政客,對多個州的選舉產生重要影響。此後,儘管三K黨的活動逐漸收斂,但其種族主義思想和壓制黑人權利的先例貽害無窮。
20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爆發由馬丁·路德·金等人領導的民權運動,但遭到系統性打壓。首先,民權運動期間,警察與白人至上主義者勾結,以暴力手段鎮壓抗議示威活動。如1963年4月,金在亞拉巴馬州伯明翰市領導大規模非暴力抗議(伯明翰運動),伯明翰警方暴力鎮壓抗議者,造成數百人受傷。此事引發全國激憤,人們紛紛譴責警察的暴行。其次,美國法院打壓民權運動。20世紀60年代“自由騎士”事件中,許多抗議公共交通系統實行種族隔離的社會活動家被地方法院判刑;金因領導伯明翰運動被判入獄,在獄中寫成《伯明翰監獄書信》。最後,美國聯邦調查局通過“反情報計劃”(COINTELPRO)監控民權活動家。1964年,FBI向金髮出匿名信,以揭露其個人隱私逼迫他自殺。FBI還監聽民權運動領導人之間的通訊,故意泄露不同領袖間的私人矛盾和意見分歧,試圖從內部分化瓦解民權運動。

1965年3月,和平示威者試圖從塞爾瑪步行至蒙哥馬利,旨在爭取黑人投票權。3月7日,第一批約500人的遊行隊伍在途中遭到警察與白人暴徒襲擊,抗議者或遭毆打,或被催淚瓦斯驅散,許多人受重傷,該事件被稱為“血腥星期日”。圖為衝突場景 視覺中國/供圖
種族壓迫難以根除
自民權運動以來,儘管在法律層面取得一系列反歧視成就,卻並未消滅制度性種族壓迫。令人遺憾的是,大多數美國政客和學者往往避重就輕,將種族壓迫和不平等視為“偶然現象”或“歷史遺留問題”,有意無意地避而不談其深層制度根源。這種消極、自欺欺人的態度,使公眾誤以為美國社會已經進入種族平等時代,削弱了對現實不平等現象的批判力度和改革動力。
其中,“文化差異”論是最常見的觀點。此論認為,不同種族羣體之所以在經濟地位、教育水平、家庭結構等方面存在差距,源於文化取向和價值觀不同。例如,有研究強調非洲裔美國人家庭結構中“父親缺位”現象,指責其為導致貧困、青少年犯罪率高等問題的根源,卻忽視這一現象本身就與長期制度性歧視密切相關。從強迫拆散黑奴家庭,到實行不利於維繫兩親家庭的福利制度,再到種族偏見導致的執法不公,大量結構性因素促成當前社會現實。“文化差異”論者卻通過“文化缺陷”標籤,將問題歸咎於黑人羣體自身,掩蓋國家制度的缺陷。
另一種常見的觀點是“色盲種族主義”(Colorblind
Racism),即主張在公共話語和政策中完全不談種族,把每個人視為“獨立的個體”,以期達到“種族平等”。論者認為,既然憲法和法律已經廢除歧視性條文,社會應當不再區分種族,而是“人人平等”。然而,種族不平等現象不會因掩耳盜鈴的忽視就自行消失,反而可能因無人質疑而固化為無形的制度性障礙。例如,在高等教育錄取、公立學校資源分配、企業招聘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許多看似“中立”的制度設計實則對少數族裔構成系統性歧視。在這種背景下,不承認種族差異會掩蓋現實存在的不平等,使被壓迫羣體更難發聲和爭取權利。
“美國夢”與“機會平等”論強調個人奮鬥,認為每個美國人都有機會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成功,貧困和失敗是個體不夠勤奮或選擇失誤的結果。相關論調常見於保守派政治話語中,特別是在談及福利制度改革、貧困問題或教育政策時,常有人聲稱“黑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此類説法在邏輯上倒置因果,將結構性壓迫轉化為個人失敗的故事。大量研究表明,少數族裔在教育、就業、住房、醫療等方面面臨的門檻遠高於白人羣體。即便擁有相同學歷,黑人和拉丁裔羣體在勞動力市場上的薪資待遇和晉升機會仍顯著低於白人。所謂“機會平等”只是幻想,並用於維持既得利益。
“自由主義歷史敍事”論認為,種族壓迫是過去的問題,是“歷史的錯誤”,隨着民權立法的推進和社會改革的深入,問題自然會得到解決。因此,沒有必要對種族問題“過度關注”和“持續糾纏”。美國公共教育體系深受此邏輯影響,許多教材在講述種族壓迫歷史時草草了事,甚至將“我有一個夢想”演講作為“種族和解”達成的標誌,彷彿民權運動後美國已真正進入“後種族”時代。然而,警察暴力、住房歧視、醫療不平等、選舉權受限等問題至今仍困擾廣大少數族裔,“種族問題已經解決”一説不過是粉飾太平的修辭。
美國保護有色人種權益方面的措施治標不治本,未觸及種族壓迫的制度和文化根源,白人對有色人種的壓迫仍屢見不鮮。近年來,美國掀起反種族主義運動,旨在反對警方暴力、種族歧視和社會不公,“黑命亦命”(Black Lives Matter,BLM)運動影響尤其廣泛。面對反對種族壓迫的洶湧民意,美國政府虛與委蛇;一再宣稱願意推進種族平等的民主黨只考慮爭取少數族裔選票,缺乏推行實質性改革的誠意。隨着美國保守主義復興,種族壓迫和族羣衝突問題將愈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