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百萬網友,《大展宏圖》做了啥?_風聞
印客美学-印客美学官方账号-艺术科普向平台。1小时前

華語樂壇洗腦神曲又雙叒叕更新了。
先是有憋佬仔的《八方來財》,現在又來了個《大展宏圖》。
歌詞裏堆砌着“財源廣進”“步步高昇”,旋律彷彿由電子木魚和賽博銅錢聲合成。
歌詞直白、旋律簡單、節奏魔性。
這些被稱為“洗腦神曲”的作品,正以流水線式的速度更新換代,成為互聯網時代華語樂壇的“新頂流”。

樂壇正在批量生產洗腦歌?
要説這些歌有多火呢?
這個主唱已經超過周杰倫了。
在這之前誰能想到,在Spotify超越周杰倫的會是一個説唱歌手。

早期的《小蘋果》《最炫民族風》至少還在歌頌愛情或生活,如今的《大展宏圖》卻直奔主題.
用簡單粗暴的吉利話和重複鼓點,精準狙擊人們對“暴富”的集體渴望。

《大展宏圖》是怎麼洗腦大家的?
無外乎這幾個點。
首先是他的鼓點非常魔性。
簡單、重複、高頻,像一台永動機般在耳邊循環敲打。
這種節奏設計直接觸發人類的“聽覺本能”,讓人不自覺地抖腿、點頭。
甚至產生“聽多了頭疼但停不下來”的戒斷反應。

其次加入了中國風的元素,一直在循環一個節奏。
最直觀的感受就是聽完上句就能哼出下句,剛高潮就猜到了結尾。
旋律重複到“聽一遍就刻進DNA”。
這種混搭看似違和,卻恰好戳中大眾對“傳統吉祥話”的集體無意識。

更不要説那洗腦的歌詞了。
“大展宏圖!財源廣進!”
歌詞宛如春節對聯的Ctrl+C/V,用最直白的口號完成最粗暴的洗腦。
吉祥話的天然親和力讓聽眾自動降低審美防線。

音樂不再需要複雜的藝術性,只需要一個足夠“抓耳”的片段。
不是説這些歌不好,但你至少無法用旋律感強來形容它們,就算有旋律,也沒有把旋律用作強有力的表達工具。
儘管業內對“洗腦神曲”褒貶不一,但不可否認,它們佔據了大眾娛樂的真空地帶。
你可能會説,這種歌的風格就是如此,本身就不應該有旋律。
但這正是我想提出的問題——
旋律過時了嗎?

洗腦歌為什麼拋棄旋律?
其實流行音樂並不總是缺少旋律,但某個時間點,流行樂發現了 hook 的強大,以及重複 hook 的洗腦性。
Hook 本意是鈎子,在音樂中指的是一首歌特別能勾住人的地方,一聽到就讓人特別洗腦,能夠一下達到爽點。

寫一首好歌是非常耗時間的,但是 hook 不一樣,它的投入產出比極高。
它不講究這首歌作為一個音樂作品有多好,而是隻要有一個能抓住注意力的 hook,就是一首成功的曲子。
尤其是在今天,時間被壓縮,短小的 hook 比長的 chorus 更靈活,更利於病毒傳播。
舉個例子,《Seven Nation Army》。
這首歌就是一個簡單的吉他 hook,用一個效果器讓吉他的音域變得很低,聽起來像貝斯。
本來這是樂隊 The White Stripes 的歌,但因為這個hook,它就火了,變成球場chant。
所以現在的創作者都是按照這個標準去創作。
像《愛情買賣》《你牛什麼牛》,它們一定是四四拍,不會使用切分音、三連音這種節奏難度相對較高的律動來處理音符,基本全程都是四分音符、兩個八分音符這樣的組合,連十六分音符都極少涉及,且大多在第一拍進入。

這兩首歌的核心動機都是1、3、6這三個6級小調音組成
《小蘋果》就更簡單了,僅靠四分音符+八分音符便完成了整首歌,而且每個段落都是正拍進入:

而且旋律使用1-3個音很容易讓人跟唱,這就能引發全民效應。
流行歌是需要大眾性的,去旋律化的樂句可以很輕鬆達到這個目標。
就拿《最炫民族風》來説。
最低音(藍色)和最高音(紅色)之間,是11度。音程變化除了個別幾處用到三度以上的變化(黃色),主要以二、三度的小跨度常規變化為主:

這些都是為傳唱服務的。
因為對於沒有聲樂基礎的人來説,舒適音域大概是10-13度左右。
所以如果要設計一首全民傳唱的爆款神曲,音域跨度就不能超過這個範圍,否則可能就會有高音唱不上去、低音低不下來的尷尬,阻礙傳播。
而且音程也要儘量單一,不能按級進+跳進那麼設計,想想看,一句二、三度小範圍變化的旋律,突然來個五度大跳,一般人會很難適應。

而且目前的音樂趨勢也是節奏取代旋律成為核心。
音樂的組成元素包括旋律、節奏、和聲。
雖然從理論上看旋律的組合是無限的,但好聽的旋律組合卻是有限的。
比如 4 這個音,就很難用在開頭,有的話大部分也是下行接 3,這是由這個音的性質決定的。

至於#1、3♭、#4、#5、7♭這幾個音,基本不可能拿來開頭。因為就不好聽,很難展開去寫旋律。
可能在爵士裏我們會追求不和諧感,但對於流行音樂來説,順耳度是很重要的,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很多好的旋律已經被前人寫完了,後人再想創作出經典的旋律是很困難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總能聽到一些很像的旋律。
在這種情況下,音樂人就轉向了節奏。
因為相比於和絃和旋律,節奏更能彰顯個人風格。
就像五條人,他們喜歡用密集的節奏,以及短促的切分、延音、連音等等,讓旋律產生一種似説似唱的感覺。
對比一下伍佰版和五條人版的《Last Dance》,就會非常明顯。
伍佰的原版,都是節奏均勻的八分音符,很平穩:

而五條人版的,將節奏切分成十六分音符,更有舞的律動感:

一首歌的空間是有限的,如果中心讓步給了節奏,旋律自然就少了。
尤其是像 Billie 這種,本身的節拍就是不規則的,這時候如果主旋律寫的特別複雜,就很容易跟節奏打架。

洗腦神曲不在乎創作人?
並不是説去旋律化不好,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風向標,只是在這個只靠 hook 和 beat 的時代,我們的音樂越來越單一。
而且我們會越來越不在乎歌手是誰。
雖然聽眾才是歌曲好壞的評審官,但是對於音樂公司來説,這種方式是有風險的。
因為把一個歌手從幕後推到舞台上的花費已經高出天際,靠聽眾決定歌手的好壞,就像是賭博,他們可能會血本無歸。

與其找一個有才華的歌手,還不如找張年輕漂亮的臉,然後通過曝光效應像洗腦一樣的強迫觀眾喜歡他們,這樣才能降低財務上的風險。
⌈曝光效應⌋ 指的是人們會喜歡上經常看到或者聽到的東西。
所以相比於演唱,你會看到他們更頻繁地出現在影視劇和各種綜藝上,娛樂公司花了大筆的錢,確保這些人出現在每一個地方,你根本沒有辦法逃離魔掌。

音樂製作方式的轉變也加速了歌紅人不紅的現象。
這一點在偶像歌手身上最為明顯,尤其是韓國,他們的作曲策略就是羣體作戰。
製作公司不會花錢買 beat,他們直接把看上的 beatmaker“加進羣聊”,一起組成製作 camp。

2NE1和Will.I.AM
Wiil.I.Am是黑眼豆豆創始人,手握7座格萊美
就像少女時代的《I Got A Boy》,光是詞曲欄就有36個名字,製作人欄也有15個,而且這些人的國籍幾乎覆蓋了半個地球。
這種合作模式是將所有音樂人的想法都融合在一起,每一個人專注於自己擅長的那部分。
所以你會在一首歌裏聽到很多音樂元素,這是非常新奇的體驗。
比如《I Got A Boy》就包含Hip-hop,Pop Rock,EDM,Bubblegum Pop和現代R&B五種風格。
不僅在billboard美國區拿下冠軍,還連番被時代雜誌和滾石雜誌安排了封面,甚至還被B榜官網評選為“定義了十年的歌曲”。

在這種情況下,製作公司當然不會在乎歌手是誰,因為這首歌一定會火。
至於演繹者,誰都無所謂,反正公司肯定能賺到錢。
在今天,音樂的功能也變了,它是 BGM 而非獨立的作品。
很多時候音樂是作為影視劇和遊戲的配樂出現的,是那些更綜合的藝術形式中的一環,也就是説它越來越需要一個場景。

這個變化不僅會影響創作,也會改變歌曲生產的方式。
因為適用場景越百搭的歌才越容易火,而這種歌一般都比較口水。
歌曲分發方式的改變也讓好歌更難被人們找到了。

過去的發歌成本很高,從詞曲創作到前期宣傳、渠道分發,每一步都花費不菲,聽眾也是真金白銀地買唱片,而且都是線下渠道,成本更高。
高成本的支持自然會期待高質量的回報,這本身就是一種監督和制約。

但現在各種技術的出現讓出歌成本變低了,每個人都能做歌,還可以免費發佈在任何平台。
這些歌也不用收費,聽眾的支持成本很低,所以歌曲的質量不用太高,旋律也不需要多複雜,只要還可以,就能火。
就算難聽也不會被罵的很慘,直接退出就行。

久而久之,創作和聽眾就陷入了死循環。
於是,手機裏的音樂還是那些老歌,聽了一遍又一遍,然後翹首以盼地等待十年前的老將們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