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發展上,美國為什麼走回頭路?_風聞
太史连公-lianfamily57分钟前

業經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的核心邏輯是:收縮新能源補貼,推動製造業本土化,強化傳統能源地位。其影響已超越美國本土,並可能延緩全球能源轉型進程。
我問deepseek《大而美法案》在新能源發展上有哪些倒退,它還真給我進行了逐條羅列(相關資料在文後,有興趣者可以查閲)。
對這個法案各個媒體平台罵聲一片,也包括美國本土媒體。不少我一個罵吧,我就想問問,特朗普政府這是怎麼啦,為什麼要在新能源發展上走回頭路呢?
媒體上吃瓜者説什麼的都有:
有的説這是要把馬斯克往死裏整;
有的説特朗普二任上台就是傳統能源財團支持的;
有的學者專家們分析説這是與中國戰略競爭的需要,因為中國已經成為新能源領域的領導者,發展新能源就擺脱不了中國的供應鏈;
有的專家學者説能源是美國霸權的最後一塊基石,拋開傳統能源的優勢而發展新能源,無異於自毀基業。
還真都有些道理。
*** 一、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大幅退坡與項目限制
光伏領域
住宅太陽能抵免取消:2025年末起全面取消30%的住宅太陽能投資税收抵免(ITC),原政策允許抵免持續至2034年。
商業項目階梯式退坡:2029年起抵免比例逐年降低,2032年歸零;同時取消“開工即可獲資格”的寬限期,改為以“投運時間”為準,迫使項目必須在2029年前投產。
租賃模式受限:禁止太陽能租賃企業申請商業投資税收抵免,影響美國70%依賴該模式的屋頂光伏市場。
風電與大型光伏項目
抵免期限收緊:僅允許2026年6月30日前開工且2027年底前投運的項目享受100%税收抵免;2026年開工項目抵免降至60%,2027年降至20%,2027年後終止。
新增年度租金:風能和太陽能項目需繳納土地年度租金,增加企業成本。
二、新能源汽車:不僅補貼終止而且還加徵額外税費
購置補貼全面取消
自2025年10月1日起,終止新購電動車7,500美元、二手電動車4,000美元的聯邦税收抵免;對特斯拉、通用等銷量超20萬輛的車企,提前至2025年末終止補貼。
充電基礎設施税收抵免(個人1,000美元/商用10萬美元)同步取消。
新增使用成本
強制電動車主每年繳納250美元高速公路使用費,混合動力車繳納100美元,達燃油車税費的3倍以上。
三、儲能與氫能:政策分化與本土化要求
儲能領域
税收抵免延期退坡:大儲項目ITC抵免(原30%)退坡時間從2029年推遲至2034年,2034–2035年抵免比例降至25%/50%,2036年歸零,利好中長期項目經濟性36。
本土化與FEOC限制:
2027年起,項目需滿足55%美國產含量才可獲額外税收加成。
使用寧德時代、比亞迪等6家中國“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的電池或關鍵礦物,將無法獲得補貼。
氫能補貼廢除
取消《通脹削減法案》中的45V氫能生產税收抵免(最高3美元/千克),原政策持續至2033年,現提前至2025年底終止。
僅保留45Q碳封存補貼(85美元/噸),但綠氫項目經濟性受重創,多個大型項目(如BP、殼牌)已擱置。
四、傳統能源支持:化石燃料產業強化
油氣開發便利化:恢復陸上季度租賃銷售,簡化鑽探審批,降低特許權使用費率。
煤炭政策鬆綁:加速租賃審批,增加可租賃面積,降低特許權使用費,廢止暫停新租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