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調價助手”引爭議,商家、平台如何平衡各方利益?_風聞
大公产经晚间消息-7小时前
如今,在線旅遊行業蓬勃發展,平台在連接酒店與消費者中扮演關鍵角色。然而,近期攜程平台卻因“調價助手”功能陷入輿論漩渦,引發諸多爭議。
據正觀新聞等媒體報道,近期,鄭州多家酒店向有關部門舉報攜程平台,稱其要求酒店商户開通名為“調價助手”的改價工具,通過技術手段修改酒店房間價格,並且不經商家允許修改商家的活動折扣。
對於這一情況,攜程方面回應稱,“調價助手”是為了使酒店的價格適應當地市場價格,幫助酒店商家提高市場競爭力。如果需要關閉“調價助手”,酒店商户可用平台綁定的手機號向平台致電,方可關閉。
但事實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自今年4月份以來,因攜程“調價助手”自動調低價格並未通知酒店,導致雙方信息不對稱,給遊客帶來不便的情況屢屢出現。
據貴陽晚報等媒體報道,6月14日,貴陽中華中路一家酒店的負責人表示,有幾名外地遊客來到他們酒店,説是在攜程APP訂的房,顯示的價格是180元/房,而到了這家酒店,被告知價格是210元/房,遊客需多付出30元的差價才能入住。
對此,河北恭惠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何茹欣表示,未經商家同意默認開通“調價助手”,且關閉功能存在技術障礙,違反《價格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的權利。
另外,河北恭惠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振飛還提到,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攜程在在線旅遊市場具有支配地位,且通過‘調價助手’維持所謂‘最低價’,藉此擠壓商户利潤、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則可能涉嫌《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鄧振飛進一步表示。
在黑貓投訴平台輸入關鍵詞“攜程”“調價”,共有近300條投訴,其中不乏出現關於“功能不關閉商家營收受影響”等內容。
對此,旅遊酒店行業資深高級經濟師趙煥焱表示,收益管理是行業中普遍使用的手段,其目的是效益最大化,調價助手看來也是收益管理的使用。“我認為要看兩個方面,一是平台和酒店的契約關係是否正常,二是看有沒有很離譜的價格變動侵犯消費者權益。
而知名危機公關專家、福州公孫策公關合夥人詹軍豪認為,從品牌聲譽視角看,攜程APP酒店“自動調價”問題對其負面影響顯著。該問題導致遊客到店後需支付高於預訂價的費用,體驗感變差,可能引發不滿與投訴,損害攜程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同時,商家因價格被擅自調低而利益受損,影響其與攜程的合作意願,甚至可能轉向其他平台。長此以往,攜程將面臨消費者流失、商家合作減少的困境,品牌聲譽受損,競爭力下降。為維護品牌口碑,攜程需及時解決此問題,加強與商家的溝通,尊重其定價權,同時優化平台服務,提升消費者體驗,以重建信任,鞏固市場地位。 以下為正觀新聞、貴陽晚報原文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