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關於F-35戰機作戰能力的報告_風聞
Moss从未叛逃-1小时前
來源:USNI News
以下為英國國家審計署(National Audit Office)2025年7月4日發佈的報告《英國F-35作戰能力》的中文翻譯:
英國F-35作戰能力報告報告背景1.F-35“閃電”II聯合攻擊戰鬥機(F-35)是一款技術領先的多用途隱身戰鬥機。該機型由美國國防部於20世紀90年代發起研發,英國是參與全球F-35項目的8個夥伴國之一(美國在該項目中佔據絕對主導地位,迄今已訂購約80%的飛機)。其他國家則作為外國軍事銷售客户採購F-35。各國裝備的F-35均具備互操作性。
2.英國國防部(MoD)自2012年起開始接收F-35B型戰機(可陸基或艦載部署),並承諾採購138架F-35,其中48架已簽訂採購合同,38架已交付,但剩餘採購計劃尚未獲批時間表。英國的政策目標是實現“行動自由”,即隨時隨地在自主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部署F-35。國防部計劃在2025年通過航母打擊羣部署(搭載最多24架戰機)展示F-35作戰能力,並預計該機型將服役至2069年(服役期已從2048年延長)。
3.全球項目由位於華盛頓特區的聯合項目辦公室(JPO)統籌管理。英國國防部在成本控制、飛機及發動機交付、後勤支持等方面高度依賴JPO的履約能力。儘管全球項目設有既定流程允許夥伴國提出變更需求,但影響力仍是推動變更的關鍵因素。國防部需獨立承擔其他能力建設,包括培訓飛行員、工程師及地勤人員、建設基礎設施、配備武器和後勤保障,以及提供F-35所需的航母和空軍基地等相關能力。
4.本機構此前已在《航母打擊羣報告》及國防部能力與裝備計劃的綜合報告中提及英國F-35能力,但本報告為首次對該機型作戰能力進行詳細分析。
報告內容涵蓋:
F-35戰機能力、交付與可用性(第一部分);配套保障能力(第二部分);國防部項目管理與成本控制(第三部分)。5.本報告調研工作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間開展,具體方法與證據來源詳見附錄一。報告未涵蓋與F-35協同構成英國航母打擊羣的其他裝備能力,但在討論F-35價值時有所涉及。經與國防部協商,本報告未披露部分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的信息(詳見附錄一)。
6.2025年6月,英國政府發佈《戰略防務評估》(SDR),提出未來十年需增購F-35,並表示“可能根據軍事需求採購F-35A與B型混合配置,以提升性價比”。同月晚些時候,政府宣佈計劃採購至少12架具備核常兼備能力的F-35A(雙能力戰機,DCA),用於執行北約核任務,並希望在2030年前完成交付。此外,國防部確認下一階段將採購15架F-35B與12架F-35A,但未公佈具體時間表或後續採購計劃,僅表示將在即將發佈的《國防投資計劃》中研究相關選項。
關鍵發現戰機能力、可用性與交付進度
7. F-35在多任務能力方面顯著優於英國此前裝備的任何機型,尤其在隱身性能、多傳感器信息融合及電子戰能力上實現質的飛躍。這些特性使其在強對抗環境中生存概率與作戰效能大幅提升。此外,F-35可通過自身生存能力、敵方防空系統干擾及情報共享能力,增強英國“伊麗莎白女王”級航母和“颱風”戰機等其他平台的能力(詳見1.9及1.10段)。
8.國防部已將部分關鍵能力部署推遲至下一個十年。最突出的是,F-35目前缺乏從安全距離攻擊地面目標的防區外武器,預計到2030年代初才能完全具備該能力,這將影響其在強對抗環境中的作戰效能。此外,英國自主建設的飛機隱身特性維護設施也推遲至2030年代投入使用,遠晚於原計劃。全球項目提供的Block 4硬件與軟件升級亦出現延誤(詳見1.11及1.12段)。
9.國防部預計將於2026年4月底前完成首階段48架戰機接收,但進度已滯後。原因包括財政壓力導致的短期資金節約需求,以及全球項目因“技術更新3”(Technology Refresh 3)軟件升級問題引發的延誤。2016年,國防部曾計劃在2024年底前採購48架戰機,2020年2月將目標修訂為2025年底。目前實際交付38架(其中1架於2021年11月事故墜毀,現役37架),預計2025年底增至41架,第48架將於2026年4月交付(詳見1.14、1.15段及圖3)。
10.儘管英國公開承諾採購138架戰機使其在全球項目中佔據重要地位,但採購進度遲緩可能削弱其影響力。該承諾規模在夥伴國中僅次於美國軍方,但英國已簽約採購數量佔公開承諾目標的比例低於多數夥伴國,且自2016年以來未追加訂單(詳見1.16至1.18段及圖4)。
11.國防部預計將於2025年底前宣佈F-35達到“全面作戰能力”(FOC),較2018年《使用概念》設定的目標延遲兩年,且仍存在多項未達標的FOC要求。自2023年起,國防部已將FOC標準調整為更側重定性指標,並認為即使未完全解決所有缺口(如缺乏防區外武器、自主隱身維護設施及人員短缺等問題),仍可宣佈達標,同時已針對部分問題制定緩解措施。然而,FOC的可持續性將無法保障。2025年航母打擊羣部署將作為FOC的部分證據,但該部署需從訓練中隊抽調人員與戰機,且結束後數月內將降低戰機可用率(詳見1.19至1.21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