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自愛,但是罪不至死,還是放過她吧_風聞
立刚科技观察-通信业观察家项立刚-通信业观察家22分钟前
【本文來自《現在已經是2025年,“浸豬籠”和“蕩婦羞辱”都不應再在我們的社會里存在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先説個故事,我上研究生時,我的北師大的前女友告訴我的。
話説80年代末,我們人大有一個法律系的本科生,上中學時就和一個同學談戀愛,結果他考上了人大,女孩考得不好,沒有考上。第二年女孩在家努力,考上了北師大,這對小情侶在北京會師了,這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
女孩來報到時,小男孩從人大去北師大,陪女孩,兩個一起玩得很晚,結果沒有回校的公交車,80年代不像今天,隨便叫個車就回去了,騎自己車也行。那時晚上沒公交車,就沒辦法回了。女孩説那就去我們宿舍,我們一起過一晚。
那時大學的女生樓是可以隨便進的,北師大的女生是住一圈小樓,三座,連一起,那時中北樓我也沒少去。
兩人就進去宿舍,宿舍是有蚊帳的,兩人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起來,宿舍同學就發現自己宿舍裏來了一個男生,那時這些女生才報到,相互並不熟悉,自己宿舍裏多了個男生,有些女同學就接受不了,把這事報告了班主任。
班主任把這個報告到系裏,系裏是想把這事捂下來,給女孩一個警告處分,這事就過去了,既對女孩有警示,也對同宿舍同學有安慰,也不要向學校報告,系裏處理就完了,以後也沒有多大的事。
這個事讓人大的小男生知道了,人大的小男生可是學法律的,他一聽,這不是侵犯人權嗎?我就和小朋友一起住了一夜,但是我們什麼也沒做,我也沒有影響那些女同學,第二天一早就走了,這樣一件小事,就要處分,這不是違法嗎?
所以我們人大這個小男生直衝北師大副校長辦公室,質問副校長,北師大這是怎麼守法的?北師大副校長不知道還有這樣的事,被這小男生嚇得夠嗆,把相關係領導叫過來,問了前因後果,表示要嚴格依法辦事。在學校裏的法,就是《學生守則》,翻開北師大的《學生守則》,是有明確的條文,留宿異性,開除學籍。
最後的結果,這個才考上北師大的女孩,在小情侶的推動下,被開除了學籍。
我扯這一篇,無非表達一件事,這件事,我們聽了,嘆息一聲,已經發生了,還能怎麼辦?女孩也是不自愛,而且也挺倒黴,她還年輕,希望能過了這個難關,這些除了她的家人和自己,誰也幫不上什麼忙。
一堆出來維護她的,就和我們人大的小男生一樣,其實是把她往火裏推,表面上為她打抱不平,實質上是害她。帶着名字,帶着照片,把這個傳遍天下。一個學校的公告,幾個人看?有幾個人知道?現在這樣傳播,天下盡知,這就是一次次擴大傷害。女孩男朋友肯定完了,以後生活會非常長的時間受影響,老胡這樣的老同志,又會關注別的熱點了,早把她忘記了。
至於輿論會不會幫助改變開除的處理?我看極難,學校要開除,那是執行校規,社會上一鼓譟,校規就不執行了,那大學還要管理嗎?本來發生這事,沒有人知道,這也沒什麼,但是被外國人在外網廣泛傳播,就是損害了國格,影響了校譽。至於現在鬧得越大,就是損害國格、校譽影響更大,那就是更要開除了。
話説回來,學校不開除這女孩,這女孩還要回大連上學嗎?一般人不會有這樣的精神力吧?
不想讓女孩更多傷害,就是少扯這事,讓它儘快過去,怎麼療傷,這是女孩自己的事,這個世界沒有多少人真心幫她的。想把女孩搞得更慘,就是大聲呼籲,搞成大事,不但讓女孩過不了日子,也害了女孩父母。
我的態度是女孩不自愛,但是罪不至死,還是放過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