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胡錫進三問:“我是受害者”不能成為免死金牌!_風聞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54分钟前
近日,大連工業大學擬對學生李某某作出開除處分,一石激起千層浪。網上罵聲、護聲此起彼伏,本是一個高校內部管理問題,卻演化成了“國格vs私德”“懲戒vs寬容”的全民審判。胡錫進老師一如既往地衝到火線,表示對學校“極刑”不滿,提出三大質問,希望“輿論認真回應”。
説實話,看完他的那篇文章,我很懷疑這是一個媒體老兵應有的立場判斷力。不是胡老師不懂輿論導向,而是他太懂怎麼在每一件“邊界模糊”的事情上製造“民意裂口”。但這一次,怕是搬起“理性”砸了“共識”。

今天我們就來逐條拆解一下胡錫進的“三問”,看看他高舉的“理性”招牌背後,是不是裝了個濾鏡失效的雙標望遠鏡。
一、“偷情”不辱國?請別偷換概念
胡錫進的第一個問題直指最核心:“李某某偷情只是私德問題,怎麼就上升到國格層面?”聽起來好像振振有詞,但問題是——他故意把兩個概念混在了一起:“行為本身” 與 “行為引發的社會後果”。
偷情是不是辱國?換個場景:你在傢俬下和誰交往,只要不違法,當然不關學校什麼事。但如果你的行為被拍成視頻,在網絡上引爆輿論風暴,引發對中國女性、對中國高校、對國家形象的連環羞辱效應——這還只是“私德”問題?
別忘了,大連工大用來定性的條款是《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明確講的是行為後果的危害,而不是單獨的行為動機。
這不是“偷情”,而是“公然與境外人員發生不正當關係,並由此引發網絡事件,造成惡劣國際影響”。校方用的是行政處罰邏輯,不是小區大媽口中的道德批判。
把“偷情”説成是“個人私德錯誤”,只是胡錫進想降低事件定性強度的一種修辭伎倆,甚至可以説是某種“替代性道德洗白”。
二、“網絡暴力她是受害者”?
胡錫進第二問説得更妙:這事是爆在網上才引發惡劣影響的,李某某也是受害者,學校處罰搞錯了對象。
這邏輯表面上講得通,但本質上依然在偷換“動機”和“後果”的關係。我們來問幾個問題:
是誰在男朋友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拿着男朋友的錢買的機票飛到上海進行“出軌”行為?是誰在整個過程中未採取任何對隱私安全的防範意識?
李某某當然不是上傳視頻的人,但這整個行為鏈條本身就是她開啓的。她不是“網絡事件的受害者”,而是事件風險製造者。
很多人把“她也被網暴了”當作原罪消解的理由,這相當於説“我只點了火,沒想到這火能燒山”。現實是,在信息社會的今天,作為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後果有判斷力,對高風險行為負全責。
再説得直接點:這事換個男生和留學生女生髮生關係,視頻被公開了,學校照樣可以處分。不是因為你是“女大學生”就多了兩分同情——這是公共責任,不是性別道德。
三、“開除學生,不追外國人”?
第三問的調門明顯高了起來:“烏克蘭豬”才是罪魁禍首,學校拿自己人開刀,嚴重不妥。
但請慢點,我們得搞清楚:學校對學生有處分權,對校外人員沒有執法權。
大連工大不是公安局,也不是國際法庭,它沒有能力處罰境外電競選手。但它當然有義務處理因學生行為引發的重大聲譽危機,這是它的職責範疇。
説白了,學校只能管得了李某某,不能管外國人。這種情況下,學校不處分學生,難道要等法院起訴烏克蘭人完再説?這是典型的“反向義務轉移”,類似於“別人更壞,你憑什麼罰我?”
你可以呼籲中國公權追究那位電競選手,甚至呼籲去烏克蘭大使館和其官方平台抗議,但不能以學校“無法懲罰外國人”為由來阻止其履行對本校學生的管理職責。

胡錫進最後表示,李某某“罪不至死”,最多留校察看。這話聽起來人情味十足,甚至帶點“老幹部勸導”的味道。
但問題是,“開除學籍”不是刑法判死刑,而是學校的最高紀律處分手段。你觸碰了規定紅線,並造成了重大影響,那校方當然可以啓動最嚴厲處分。
你去看國內大學處理學生醜聞的案例,影響巨大、惡劣輿情、跨境因素,這三條誰沾上,處分基本都不會輕。而這次不僅是醜聞,是醜聞+視頻+留學生+網絡撕裂,不開除反而説不過去。
説到底,不是學生犯了錯就一定能“改過自新”繼續上學,而是社會整體要對“惡性事件的管理邊界”有共識。
校規不是醫院,不是你得了病它就得治你。有些學生真的不適合繼續待在這個體系裏,而開除,正是學校用來畫底線的制度工具。
這事發展到現在,輿論兩邊火藥味越來越濃,一邊高舉“社會寬容”,一邊怒喊“侮辱國格”。很多人批評學校是“道德審判”,但其實真正道德化的,是這些拿着“她也受傷了”來抵消責任的人。
她是受害者?當然,她在信息泄露中確實隱私權受損。但這和她在行為鏈條中的主責,並不矛盾。
你不能因為一個人被打了一巴掌,就免除他先放火的責任。這不是公正,而是情緒替代理性,是一種非常“胡錫進式”的輿論操控術。
大連工大要不要開除李某某,其實並不完全取決於一個行為的輕重,而在於它是否構成制度邊界的挑戰。
學校不是法院,也不是情感修復站。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秩序、社會形象、國家利益三者之間的平衡。在這個案子裏,這三者同時受損,校方不給出一個足夠強烈的信號,對其他學生又怎麼交代?對輿情怎麼交代?
至於胡錫進,我們得承認,他的觀點有一部分代表了人性化的一面。但問題是,在輿論被割裂的時代,人性化要和原則並行,而不是反過來拿“人性”壓住“規則”。
開除李某某,也許不完美,但起碼告訴全體學生:在今天這個時代,你的一舉一動都可能成為公共事件,而“我是受害者”不能成為免死金牌。
這,才是真正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