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説法:電動汽車起火燒了倉庫 廈門金龍被判賠800多萬_風聞
信网-青岛生活服务新闻网站官方账号-1小时前
日前,有關網絡平台公佈了一起因新能源電動車起火引發的安全事故。一輛由廈門金龍聯合汽車工業有限公司(下稱“廈門金龍”)生產的純電動汽車發生電池故障引發火災,導致順豐快運在嶗山區的一處倉庫起火,順豐快運因此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經過法院審理,廈門金龍被判賠償順豐快運共計800多萬元。
火災溯源:純電動汽車電池故障引發倉庫大火
順豐快運在嶗山區租用了一處場地當做大件倉庫,倉庫內主要存放電視、冰箱等大件快件。這場意外起火發生在2022年7月,司機給一輛平時拉貨的海獅純電動汽車充電後,把車開到了倉庫的車位上準備裝卸貨。按照司機的説法,工作期間他發現少了件貨,就找同事詢問,就在這個時候有另外的同事告訴他車起火了,“停車卸貨過程是熄火的。當時無火苗都是白色的煙,從門口看是我車底下冒白煙。”
事情發生後,青島市嶗山區消防救援大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認定書》,明確起火原因就是這輛停放在倉庫內的海獅純電動汽車“底盤後部電池故障”。
根據《火災現場勘驗筆錄》顯示,該車輛對應的倉庫牆體倒塌、屋頂燒損嚴重,車輛底盤三塊鋰電池中後部電池燒損最嚴重,後部電池的後側蓋板上有擊穿痕跡,對應後側的電池存在破損、鼓開爆裂及金屬熔化痕跡,後輪連桿區域有噴出的石墨殘留,印證了電池故障是起火源頭。
訴訟拉鋸:順豐索賠 廈門金龍主張電池生產商擔責
火災造成青島順豐重大損失。該公司隨後將該車輛的生產商廈門金龍上法庭。
據悉,青島順豐在法庭上主張的損失包括三部分,即快件燒燬向寄件人支付的理賠款,倉庫工作人員手機、車鑰匙等物品損失,火災後無法使用租賃場地的租金損失。
廈門金龍表示,着火車輛雖然是他們製造的,但車輛搭載的電池是由第三方企業生產。根據其與電池生產商、經銷商的協議,電池質量及售後責任應由電池廠商承擔,作為汽車生產商不應“背鍋”。
不過,這點被順豐予以了反駁。順豐認為,廈門金龍與第三方企業簽訂的協議無法核實,即便協議是真實的,也只能約束合同的相對方。廈門金龍應該先賠付順豐,再去找第三方公司“算賬”。
法院認定:生產商擔責 廈門金龍被判賠償800餘萬元
據悉,此案由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承擔侵權責任。
涉事車輛由廈門金龍生產,消防認定火災因車輛電池故障引發,且無證據顯示故障由電池質量以外的原因導致,故該車輛屬“存在不合理危險的缺陷產品”,廈門金龍作為生產者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順豐快運提供的損失證據,法院判決廈門金龍賠償各項損失800多萬元。
廈門金龍與青島順豐是否會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賠償款是否已收到及支付?青島順豐及廈門金龍的代理律師均表示不方便對外透露。
隨後,信網根據企查查上預留的官方電話,聯繫到廈門金龍的工作人員,告知採訪意圖後,希望工作人員轉接至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需要信網提供轉接部門人員姓名信息後才可轉接。此後,信網聯繫了廈門金龍400的官方售前售後電話,接電工作人員亦表示不清楚相關情況。
青島順豐是否已收到廈門金龍的賠償款?順豐客服稱將聯繫相關負責人回應,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回覆。
文/顧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