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瓜不當吃_風聞
达济心理-中级心理咨询师-昨天 22:56
李同學的男女之事,被始作甬者公諸於眾,然後那學校認為此學生行為損“格”,讓其捲鋪蓋走人。
一樁爛事,引來全網熱議;一個爛瓜,被人吃得有滋有味。其中有好些人,如覺自家女人跟外面野男人勾搭上,還被對方公開作賤,氣個半死。想想自己一路打拼,很有成就,有錢有勢,傲視天下,可那奉作掌上明珠的“大家閨秀”被破落户家的潑皮不費吹灰之力騙身,簡直是奇恥大辱。想那小混混,又懶又窮又壞,無非幾塊腹肌,加上玩得一溜的電子遊戲,正事不幹,軟飯硬吃,竟敢欺負到老子頭上,為此世界觀崩塌,自我價值很是受損。
義憤填膺,全是好心,各路人才各擅長其,貢獻自己的真知灼見,不過所發議論,大多是“我認為”,是借別人爛事,説自己心事。
要知道,李同學行為前的想法全是“她認為”,事發後其學校做法也是基於“它認為”,跟別人的“我認為”方枘圓鑿,互不相容。
中國文化,飲食男女相提並論。李同學跟誰幹性事,她的想法和跟誰吃飯一樣,與“第三者”無涉。旁人用婚姻倫理視角審視或要求她的性事,是“越位”。
婚外性心理,有其自身特點,相關行為一旦展開,伴隨着男性的征服與女性的被征服等心理感受。征服感,帶給當事人“強大”“雄壯”“佔有”“權力”“優越”“了不起”“高自我價值”等相關自我體驗,這些都是構成性愉悦的心理成分。此類心理成分與性愉悦感,會誘發自戀;在激情和衝動驅使下,自戀轉為其高級形式——炫耀。那小子把自己跟李同學的性事掛在網上供人“欣賞”,就是一種非常粗暴的炫耀方式;這也是一種形式的網絡暴力,表現出男性性心理的暴力性特點。
炫耀性業績,在男性世界具有普通性。如果一個男人在社會上有很多朋友,大概率會有其中的某人跟你分享(也是炫耀)他是如何玩婚外戀的。
對女人來説,性心理過程中的“被征服感”會經自己的認知加工,歸類為“幸福感”,是“愛的需要”得到滿足;可從男性性伴的“強大”“雄壯”“佔有”“權力”“優越”……中觀照出自己的“可愛”“有用”和“優於別人”。所以,被男人性徵服的女人會也炫耀,以滿足自戀需要,只不過在自己心裏炫耀,而不會在人前炫耀。換句話説,自主婚外性關係中的女人,其內心也是非常自戀的。
如果不信上面説法,可以細讀《金瓶梅》,裏面那些性臣服於“強大”男人的女人在性心理需要得到滿足後,就有非常高的“幸福感”和“優越感”。
人的社會行為,有代價,也包含着風險,可能有收益,也可能獲大利。趨樂避苦、趨利避害又是人的本性,所以,李同學有意識的性行為展開前,她應是計算過投入產出的。計算的結果,肯定是她覺得能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樂趣,高風險條件下會有高收益,獲利足以覆蓋代價。這樣的算法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她漏算了一個不可控的因素:任何不受社會倫理約束的行為,參與者都有可能不按牌理出牌。從這個意義上説,李同學今日所受懲罰,是在為自己當初的愚蠢買單。她是主動自作的(加害自己),也是被動自受的(自己受害)——她不是不情願,只是沒算準,結果虧大了。
李同學只是學生,估計不會學戲子樣,把自己的性事、爛事當成戲路吆喝開演。她是無心招徠看客,無心哄人騙錢。更沒有想到,獻出身體、獻出感情,可能還獻出錢財後,被人反手張榜公佈,傳播於眾;原估計是“划算”的操作,最後要付出慘烈代價,可能餘生盡毀,害己又害人。我估計,她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女兒被跨國玩弄,全民吃瓜,有如此糟蹋,想死的心都有了。這樣的人生,已不需要別人指指點點,無論是出於好心還是壞心。
至於李同學所在的學校,人家處置自己的學生,跟那學生處置自己的身體一樣,遵循的是自己的規則,並沒有觸犯什麼天條,事先也不會想着此招如何博取外人的贊同或喝彩。再説,李同學那爛事被公開張揚,也不是學校所為,學校並沒有落井下石、順勢踩上一腳而再壞自己學生的名聲。
有人指學校不應重處李同學,那只是你自己的“好心”。你的好心,也未必帶給李同學“好事”,她不見得會領你的情。這裏頭有一個非常簡單的生活邏輯:即使學校想當和事佬,極力“小事化了”,也不可能帶給李同學多少心理安撫,她自己也不見得情願在校繼續待下來。不合社會倫理的極度隱私事,被人公開,對她來説本已是一次嚴重的心理創傷。被人另眼相看,你讓她帶着嚴重心理創傷,“忍辱負重”,一路挺過,完成學業?這不現實。應是想象得出,她自己也是急於離開學校,求得擺脱應激環境。
李同學出事了,出了爛事,長成瓜爛,其心跡一路都是“她認為”。局外人,如果有心,只需作些旁觀;要是感到其中某個環節與自己價值觀不符,有點噁心,漠視不見也可落得清靜,用不着藉機或護或貶或急而有很多的“我認為”。
人類的性緣於本能,人家如靠本能行事,你跟她談人格,談規則,談倫理,談法律,有用嗎?人家以自己的方式處置自己的身體,消費自己的感情,人家以自己的方式處置自己的出事學生,並不違法,與你何干?哪來這麼多的“我認為”?
收起自己的“我認為”,省出些精力,陪陪老婆,哄哄孩子,或者多賺些錢,富過鄰家,也沒有什麼不好。
想想自己,如果有些年紀,一路過來,也是爛事不斷的。所以,作為旁人,跟李同學互不煩擾,是對她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放過她,也是放過自己。
爛瓜不吃,各自珍重,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