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版豪門爭產?亡妻留上億遺產,突然殺出私生女搶奪家產,最後結局慘不忍睹_風聞
东京新青年-东京新青年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东京新青年-ID:tokyomen1小时前
作者 | 樹ki
來源 | 東京新青年
2024年2月,曾經登頂中國首富的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離世,享年79歲。
他留下了一個年營收超5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帝國,以及在公眾眼中唯一的繼承人——獨生女宗馥莉。

然而不到一年,一場突如其來的跨境訴訟,令這位唯一繼承人的身份陷入巨大爭議。
2024年12月底,三名自稱宗氏後人的年輕人,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向宗馥莉提起訴訟。
這三人以“宗慶後同父異母子女”身份現身,要求法院凍結宗馥莉在滙豐銀行名下約18億美元賬户,並追索父親曾承諾設立的21億美元信託資產。
這一消息震驚了整個商業界,也迅速在輿論場引發了對企業繼承,非婚生子女權利以及遺產安排的廣泛討論。

其實這並不是發生在國內的個例。
在日本,也曾發生過一起真實繼承糾紛案例。
這場遺產爭奪案的主人公名叫福田敦(化名,67歲)。他是東京郊外一家中小建築公司的經營者,二十多年前作為女婿接班妻子家族的企業,與妻子小百合(化名,69歲)共同打理公司多年。

日劇《遺產爭族》
福田夫妻無子,感情融洽,原計劃退休後靠月40萬日元年金安享晚年。然而,一場突發的心肌梗塞帶走了小百合的生命,福田在悲痛中準備葬禮,卻在幾周後接到了一個陌生女性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小百合的親生女兒。

這位名叫真奈美(化名,45歲)的女性,出現在福田面前,並講述了她與母親生離死別的往事。
原來小百合在年輕時曾生過一個孩子,但因與孩子父親關係緊張帶着年幼女兒離家,之後與親生女兒徹底斷絕往來。

日劇《遺產爭族》
多年來,小百合從未向福田提及此事(也是夠能憋的…)。得知母親離世的消息後,真奈美主動聯繫了福田,並希望對亡母盡最後的悼念。
初見之後,福田抱以同情,甚至主動提出願意分出部分妻子的金融資產和保險金作為補償。

日劇《女系家族》
然而,幾日之後,真奈美的代理律師便向福田寄來法律函件,主張其擁有法定繼承權,並要求獲得母親全部遺產的50%。換句話説,親情歸親情,錢我還是要的!
根據日本民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若父母未留下遺囑,其遺產將按照法定比例分配。

所以,真奈美所獲得的遺產範圍除金融資產與房產外,還包括小百合所持的30%自家公司股份。
經過初步估算,小百合留下的金融資產約2000萬日元,自宅及土地有2500萬日元,公司股份價值則高達6000萬日元,總資產約1.05億日元,意味着真奈美可依法要求約5250萬日元。

儘管福田願意讓出2000萬金融資產及1000萬保險金,但距法定份額仍差約2000萬日元。由於房產無法分割、股份涉及公司控制權,且真奈美並無經營意願,最終福田不得不動用自己的存款及退休金,籌措近5000萬日元達成和解。

更雪上加霜的是,半年後,小百合的母親——即真奈美的外祖母,也在92歲高齡去世。
由於女兒小百合已先行離世,真奈美成為其唯一繼承人,並順勢繼承外祖母所持20%公司股份,價值超4000萬日元。
福田為了確保公司不落入旁人之手,又不得不通過個人借款回購股份,徹底耗盡了自己的養老金與積蓄。
聽上去福田真的有點慘了…

而有名人的遺產相爭案就更多了。日本演員君島十和子一家也是遺產相爭的典型案例。
1996年,演員君島十和子的公公——知名設計師兼企業家君島一郎突然離世,隨後引發震驚日本社會的“君島家的家族紛爭”事件。

儘管他留下遺言,指定與情婦所生的婚外子——君島譽幸(後改名為君島明)為KIMIJIMA品牌的繼承人,但正室由希子與長子立洋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演員君島十和子與君島一郎的私生子君島譽幸的婚禮現場
葬禮上,由希子擔任喪主,長子主持葬儀,而被指定為繼承人的君島譽幸僅以來賓身份出席,矛盾從此公開化。

君島一郎和妻子一起創立的品牌
在一檔時隔18年播出的節目中,君島譽幸以電話方式回憶當年,坦言“希望父親能把一切處理好”,表達了對父親未妥善安排身後事的無奈。
而長子雖到場卻沉默不語,進一步凸顯兄弟間的裂痕。儘管異母兄弟都表示尊敬父親,但這種敬意更多是對其作為經營者的評價,而非作為父親的角色認同。

這一事件再次説明,即使立有遺言,若當事人生前未充分溝通、安排不周,繼承人間仍可能因利益衝突而爆發激烈紛爭。遺產爭奪問題並非單靠一紙遺言就能徹底避免。
這幾起案件雖身處中日不同法域,但映射出極其相似的法律與倫理困局。
娃哈哈宗慶後案中,核心矛盾在於信託的真偽,賬户所有權和私生子問題,順便還牽扯到了中美法律不同的問題。
而日本的福田案則更貼近大眾生活,反映的是家庭秘密在親人猝逝後帶來的情感衝擊與經濟代價。

兩者共同暴露出的問題是,第一,遺囑缺失或家庭成員未告知親屬關係,極易引發爭產風波;第二,企業股權或房產等難以流動的資產,在繼承中尤為棘手。
在日本,雖然法律保障非婚生子女(私生子)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但若逝者未立遺囑或通過保險、信託明確分配意願,繼承程序往往曠日持久,尤其涉及企業股份或房地產,處理極其複雜,難免避不開這是一場持久戰。

為此,許多日本律師及税理士建議企業主及高齡夫婦生前準備如下措施。
**第一步,立下正式遺囑。**可指定財產分配比例,避免遺產糾紛;
**第二步,利用生命保險。**指定受益人則保險金不納入遺產分割,有效避税;
**第三步,設立家族信託。**對企業股份、房產等難分資產進行統籌安排;
**第四步,召開家庭會議。**生前與所有可能繼承人溝通,達成共識;
**第五步,委託專業人士。**通過法律和税務規劃,降低繼承成本。

宗慶後與福田敦的遭遇提醒我們,死亡不是終點,遺產未妥善安排,則往往成為親人之間爭執與撕裂的開端。
尤其是企業家或資產擁有者,越是重視家族榮譽與事業延續,越應在有生之年提前佈局,防患於未然。
不過寫到這裏,小編覺得最能有效防止遺產爭奪、骨肉相殘的辦法還是結了婚就不要搞出什麼私生子私生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