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沉迷“健康直播”買藥酒:醫生查無此人 產品誇大療效_風聞
网络行业行风观察-34分钟前
近日,多名消費者向南都健聞反映,家中老人沉迷於線上“健康直播課程”,主播自稱“名醫”,高價兜售所謂“包治百病”的藥酒。老人對這些“醫生”深信不疑,甚至拒絕聽從子女勸告。南都記者卧底調查,揭開這一“健康直播”背後的真相。

【事件】
“名醫”帶貨“藥酒” 稱可治多種疾病
在一檔名為“健康快車”的直播中,一位自稱“張志傑”的醫生,頭銜顯示為“國家著名健康教育專家、副主任醫師、院長”。他在直播中大力推薦一款名為“至尊生陽方”的藥酒,聲稱該藥酒採用“道地藥材”,能“補陽氣、通氣血”,可治療冠心病、慢阻肺、關節炎等十餘種疾病。
為增強説服力,“張志傑”用“汽車沒油跑不動”類比,宣稱藥酒能“推動血液循環,根治疾病”。當有消費者詢問該藥酒與普通藥酒的區別時,他自稱“藥廠監製”,強調“原方原藥”,並暗示自行泡製的藥酒“效果不佳”。

直播中,多位“患者”來電稱“效果特別好”,隨後“張志傑”以“限時免費體驗”為由,引導觀眾關注直播間。課後,客服進一步以“名額有限”“治病救命”等話術,向老年人高價推銷,並稱“孫女不讓用就沒主見”,誘導老年人購買產品。


【調查】
“至尊生陽方”是藥還是食品?
南都記者查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庫,未發現名為“至尊生陽方”的藥品批准信息。有消費者反映,收到的產品實為“雲南無敵藥酒”,該產品確為國藥準字號(OTC),但適應症僅為“急、慢性扭挫傷,肩背腰痛,老年體虛,腰痠腿痛”,與直播宣稱的“可治療冠心病、慢阻肺、關節炎等”不符。

“醫生”查無此人****多家醫院否認關聯
那麼,“張志傑”是否真的是醫生?記者在其自稱任職的“內蒙古包頭市第四醫院”官網查無此人,院方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醫院從未有過這位醫生,去年就有人來核查,我們已多次闢謠。”
公開網站顯示,“張志傑”的執業機構為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並在北京同仁堂中醫醫院備案,未顯示與涉事直播間關聯。記者在國家衞健委和醫院官網查詢,確有一名“張志傑”同名醫生,不過6月30日,醫院工作人員同樣回覆稱,經核實,直播視頻裏的“張志傑”醫生並非醫院在職或註冊醫師(同名不同人),醫院沒有該人員。


【資質存疑】
涉事公司無互聯網藥品銷售許可
那麼這位“張志傑”到底是不是醫生?線上銷售藥品需要取得哪些資質?醫生可否在直播間推薦藥品?
公益律師廖建勳指出,直播間推銷藥品屬於互聯網廣告,需取得廣告批准文號,且內容不得超出藥品説明書範圍。此外,銷售OTC藥物需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且經營範圍需包含“互聯網藥品銷售”。
然而,涉事直播間認證主體為“叮噹國醫(廣州)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23年,經營範圍包括“招生輔助服務”“業務培訓”等,並未包含“互聯網藥品銷售”資質。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6月27日,南都記者根據公司官網的公開電話致電採訪,一位陳姓主管堅稱“張志傑”是其醫生,但國家衞健委及白雲區衞健局均未查詢到其在該機構的執業信息。
隨後上述陳姓主管讓記者聯繫公司律師採訪,但接線律師表示“不接受採訪”,只接受消費者身份“諮詢”,並且不斷否認公司有一位陳姓主管。
該位律師堅稱,企業具備網上銷售藥品的資質,企業備案信息在相關政府網站可以查詢得到。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頁面顯示的經營範圍信息與天眼查一致,並未包含“互聯網藥品銷售”資質。對方表示,記者可以添加其微信提供相關證據以便內部核查,但截至發稿,企業未對記者提供的證據作出任何回應。
廖建勳律師提醒,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推銷商品牟利。若醫生在直播間以職業身份背書藥品,可能違反《醫師法》。
“主辦方”否認關聯
“健康快車”身份成謎
公開資料顯示,《健康快車》欄目由廣東省醫養融合平台組委會和廣東省養老服務產業促進會聯合舉辦。
南都記者在協會官網查詢“張志傑”,結果顯示查無此人。6月26日,兩家協會均回應南都記者:“該節目與協會無關,從未批准舉辦此類欄目,將內部調查。”
對此,6月27日南都記者向叮噹國醫(廣州)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核實,30日上述律師回覆稱,企業內部還在繼續核實中,還無法給出準確答覆。


【提醒】
**識破“名醫帶貨”**把握三個關鍵點
近年來,隨着老齡化加劇,一些主播為了博取利益,開始潛入各種私域直播間銷售虛假保健品、藥品。部分老人本身有慢性病,吃了這些食品後可能加劇病情惡化。
如何識破此類騙局?公益律師廖建勳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此類“名醫帶貨”涉嫌多重違法,消費者需重點注意以下三方面:
第一,查資質
根據《醫師法》規定,任何醫師執業信息都必須在衞健委系統備案。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衞健委官網直接查詢醫師執業信息,對直播間標榜的“副主任醫師”“國家級專家”等頭銜要保持警惕,需官方渠道核實。
第二,辨產品
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普通食品不得宣稱治療功效。所謂“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基本可以判定為虛假宣傳。他特別提醒,正規藥品必須有“國藥準字”標識,保健食品則需認準“藍帽子”標誌,直播間銷售的“三無”產品不僅無效,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第三,防話術
免費試用、限時搶購、患者證言等都是典型的營銷陷阱。這些手法刻意製造緊迫感,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對稱的弱點進行誘導消費,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知情權的規定。
他提醒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羣體,在觀看直播間時要保持理性,勿輕信網絡“神醫”,購藥需認準正規渠道,仔細甄別商品信息和商家宣傳,避免陷入此類 “健康陷阱”,遭受財產損失。同時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直播帶貨行業的監管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最後廖律師呼籲,子女要多與父母溝通消費情況,發現可疑直播應立即保存證據,並向12315平台或衞生監督熱線12320舉報。對於金額較大的受騙案例,建議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