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租房被推薦了儲藏室 9月15日起這樣的房子不能被出租_風聞
信网-青岛生活服务新闻网站官方账号-56分钟前

雙方簽訂的電子定金協議。(來源:受訪者)信網7月25日訊 租金是不少人租賃房屋時最看重的一項,想趁着暑假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小金也不例外。可中介青島租好房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租好房”)給小金推薦的是一間地下儲藏室。信網(熱線0532-80889431)聯繫小區物業瞭解到,這些地下室原則上只是儲物用,也沒有房產證。根據近期發佈的《住房租賃條例》,包括儲藏室在內的等非居住空間,今後將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
小金是一名大三學生,趁着暑假她準備找份短工掙學費。6月29日,小金在58同城上跟中介租好房取得聯繫,第二天由中介帶着到金色慧谷小區看房。“房子是個地下室,但是有水電。我着急確定住處,就跟中介簽了一份電子定金條,付了600元定金。”可剛交了錢,小金就用手機搜索附近的地鐵站,發現離得最近的也得走上將近20分鐘,“租房的時候我要求交通方便,這個步行距離太遠了。”小金趕緊聯繫中介,希望換個房子或者把定金退回,都遭到了拒絕。
小金説,自己是出來打工賺學費的,錢沒掙到,先搭進去了一筆中介費,“也算是吃一塹長一智,也提醒一下外出租房的年輕人,交錢簽字之前一定要問清楚,不能只聽中介的介紹。”
在小金的描述裏,中介帶看的房子是個地下儲藏室,雖然水電齊全,但看起來並不像是個住宅用房,在電子定金條上這處房子標記為1號樓1單元-102-D。信網來到小區,發現這樣的房間在小區裏還有不少,進了單元門之後要下樓梯才能找到,有的帶着個天井似的小窗户。從房間面積上看,這些地下室的大小不一,像小金看的這套面積較小,還有一些面積跟樓上房屋一樣,能有100多平方米。
“這些房子原則上就是儲物用的,但現在確實很多都住着人。”信網諮詢了小區物業,物業人員介紹這些房間沒有房產證,只是業主花錢買了,有購房合同為證。
就在最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12號《住房租賃條例》正式公佈,將於9月15日起施行的條例明確規定“廚房、衞生間、陽台、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信網聯繫了中介租好房,工作人員稱這套房子不屬於儲藏室,可以正常出租。
信網還注意到,這家租好房中介成立於2023年6月,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就因投訴多、未備案等原因,五次登上了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黑名單”,最近一次在2025年5月被通報。
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建議,租客在租賃房屋時,要選擇資質齊全、服務正規的中介機構,在付款前要仔細查看中介提供的文件材料,將雙方的約定都落實到紙面上,避免日後產生糾紛,“既然目前相關部門會定期發佈租房‘黑名單’,有租房需求的人就可以多關注相關信息。”(李如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