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生喝農藥自殺,不只是為了910塊錢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1小时前

最近刷到一個很痛心的新聞。

有個19歲的男生,獨自出遠門打工,下了高鐵站準備打車去目的地,約好了車費100元,結果付錢時一不小心付多了,成了1010元。
發現問題後,他第一時間通過微信支付記錄向司機留言,請求對方退款。
但司機沒有回覆,也沒有退錢。

過了兩天,他在親戚的陪同下,一起去派出所報警,想拿回多付的錢。警方提供了司機的車牌信息,但也沒有給出更多的信息。
折騰了幾天,司機聯繫不到,錢討不回來,少年沒了找工作的心情,一直待在親戚家裏。
親戚説,他當時就有輕生的念頭。
後來,悲劇果然發生了。他一個人跑到蘇州的山上,喝了半瓶農藥,自殺了。
等被發現時,屍體都有了腐爛的痕跡。

一個繞不過的問題是,誰該為此負責?
司機難辭其咎。
可以明確的是,司機多拿了錢而拒不退還,肯定是違法的,屬於“不當得利”;運營車輛私下議價,也違反了車輛運營規範。當事人要求返還,甚至賠償損失,都合情合理。
而根據報道,如果不是聯繫不上司機,拿不回多付的910塊錢,男生似乎不會走上絕路。
這樣看來,司機顯然是最大責任人。
前幾年,有個大學生退房時和房東沒有達成共識,遭到房東辱罵,最後喝農藥自殺。後來法院判處房東賠償,強調“人無德不立”。


類比這次的事情,雖然司機沒有直接攻擊行為,但冷漠的應對也已經對人造成了傷害。
更何況,他後來對律師電話一言不發,連法院開庭都不到場,既沒有解釋,也沒有道歉,顯得十分不近人情,又談何良知呢?

也有人認為派出所處理得不夠好。
雖然他們提供了司機的車牌號,但並沒有主動聯繫,也沒有告知其它維權渠道。

或許在程序上沒有問題,但人們難免會想如果他們能多做一步,或許結果又會不一樣。
最新的消息説,上海交通委已經開始介入調查此事了,希望能有一個合理的結果吧。


現在有很多人站出來指責男生,説他還是太年輕,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


不然怎麼會為了不到1000塊錢就自殺,“錢沒了可以再賺,命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這樣的言論太沒人情味了,也太高高在上了。
他也不是平白無故去尋死的。
雖然對很多人來説1000塊不算大事,可能很輕鬆就能賺回來,但人和人是不一樣的。
報道提到過他的家庭,父親生病沒法工作,靠母親打零工維持家用。他是家裏最小的孩子,性格內向,這次外出是準備進廠打工。

很有可能,這筆錢就是他很長時間的生活費,或者是家人辛苦工作很久才攢到的。
結果工作還沒找到,平白無故就沒了這麼多錢,心裏肯定很不好受。
而且他才19歲,心智其實不夠成熟,再加上性格內向,就算委屈恐怕也不願意對外傾訴,説不定還會自責“太粗心了”、“對不起父母”等等。
越想就越容易鑽牛角尖。
有些決定就是一念之間的事,就是一下子邁不過去那道坎,才讓人走了絕路。
好幾年前,也有一個相似的故事。

18歲的徐玉玉,考上南京郵電大學。她家境不算好,只有父親務工,於是申請了助學金。
第二天,陌生電話打過來,説助學金批下來了,要發給她,讓她按要求操作。
於是,她把用來交學費的9900元打進了對方提供的賬號。而這筆錢是一家人省吃儉用大半年才湊出來的,特意攢給她讀書用的。
大家肯定能猜到,打電話來的是騙子,就算當天就報警了,這筆錢也很難追回來。
就在從派出所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發暈厥,不省人事,在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在此之前,她的身體非常健康。
同樣是家境不好,同樣是因為自己的失誤而損失了金錢,同樣以死亡為代價,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他們脆弱、不抗壓是沒有意義的。
有這個功夫不如呼籲社會對各類不當行為加強監管,也多關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有人説,這些事又證明了“不能窮養孩子”,窮養出來把錢看得太重,就會忽視生命,搞到最後為了一點小錢自殺或傷心致死。
繞來繞去又回到那個常見的觀點:“窮就不要生孩子”,彷彿孩子的困境都是貧窮帶來的。

但將個體的悲劇粗暴歸因為“貧窮”,難道不也是一種狹隘與偏見嗎?好像貧窮就是一切失敗的原罪,窮人生孩子就是天生給孩子挖坑。
要這麼説,窮人都不用活了?
與其説造成這次悲劇的是貧窮,不如説****是個體道德的缺失,以及維權制度的不明晰。
如果司機能多點良知把錢還回來,如果有流暢的程序能及時便捷地解決這種小額糾紛問題,就不至於讓一個年輕人付出生命。
畢竟一個更好的社會,應該是讓不同家庭出身的孩子,都能過得有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