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時期, 農民多養豬雞鴨有獎勵_風聞
guan_16491594291544-昨天 21:10
上海糧食志記載:
【1965年2月15日起,集體和社員出售給國家符合收購規格(連頭白肉35公斤)的肉豬,每頭獎售飼料(原糧)15公斤(又稱合格獎)。凡不符合起收標準的肉豬、病僵豬、淘汰公母豬等一律不予獎售。這項“合格獎”,一直延續到1985年。
1971年起,為了鼓勵養大豬,交售的肉豬,頭重超過白肉35公斤的部分,每超過1公斤由國家獎售飼料(包括糧油副產品)2公斤。國家徵購(包括增產增購)糧食的副產品,全部用於超重獎勵。這個辦法延續到1983年2月。】
上海通志記載:
【1960年第二季度起,實行計劃派購,集體飼養的禽蛋均繳售供銷合作社,農民每户繳售家禽2~5只,鮮蛋2~5公斤。
1961年,改為綜合換購,交售家禽獎發購貨券,1965年4月取消。
1975年3月起,實行平價供應飼料收購禽蛋辦法,對國營、集體飼養單位全部平價供料,超交的獎售飼料。要求農民每户年繳售禽1只、蛋1公斤,超交獎發糧票或飼料票,1979年11月取消。】

上海糧食志記載:
【內銷肉雞自1975年起實行:農民完成每年交售1只雞、2斤蛋的任務後,每超交售1只雞,獎售糧票2公斤,這個辦法延續到1977年止。】
台州史志網記載:
【1960年始行獎售,凡投售1頭合格生豬(除頭淨肉35公斤)獎售飼料票25公斤。1961年改行“雙線下達”辦法,一年一定,按季分月交售,並增加獎售煤油1.5公斤、香煙2條。這段時期,收購量一般年份2至3萬頭,最多的1967年5.08萬頭。】
台州史志網記載:
【1962年實行獎售辦法,收購量逐漸回升。1973年收購量激增至1376噸,每個農户投售鮮蛋28.5公斤,户均投售量名列全國第二。1974年和1975年,“割資本主義尾巴”,收購量再度下降。1978年恢復獎售辦法,投售量回升。1979年收購鮮蛋674.85噸,獲商業部、全國供銷總社“鮮蛋經營先進單位”稱號。】

鳳陽縣誌記載:
【從1961年起,生豬基本按派1留1進行收購,雞、鴨、鵝、蛋實行派購,同時提高收購價格。生豬實行獎售政策,初期只獎飼料糧(票證,下同),後增加布票和煙、糖、膠鞋、化肥等。收購量大幅度增加。1963年出現賣豬難問題。
1970年後,增加了派購任務,對超購部分給予獎勵,使收購量大增。】
壽縣誌記載:
【1961年起,家禽與鮮蛋實行派購。全民、集體飼養場除種禽外,當年購其餘數的70—80%;農民每年每户派購1只。鮮蛋按當年飼養種母禽數量核定派購量,對飼養場購其蛋產總量的50—60%;對農民,每飼養種母禽1只派購鮮蛋1.5—2市斤。完成派購任務後的餘禽、餘蛋,可進入市場自由交易。
1961至1983年,凡向國家交售鮮蛋以及符合標準重量的活鴨、鵝,曾先後獎勵供應食糖、香煙、日用品與糧食。壽縣產的鮮雞蛋,個體均勻,色澤紅潤,白清黃濃,1971—1978年間曾直接調撥供應北京市場計1263萬市斤。】

紹興市志記載:
【60年代,貫徹“以豬為主,全面經營”方針,加強禽蛋商品收購,並實行獎售,羣鴨户獎以飼料,分散收購的雞、鴨獎以食糖、毛巾、捲煙、酒等副食品或工業品。
1978、1979年,兩次提高家禽收購價格,促進收購數量增加。】
(評:羣鴨户獎以飼料, 羣鴨户肯定超過三隻鴨子。雖然有太多的歷史資料説明公社時期,國家鼓勵農民多養雞鴨,但不排除極個別地區限制農民養雞鴨,不然小平同志也不會聽別人説:“養三隻鴨子就是社會主義,養五隻鴨子就是資本主義“)
看問題是不是不應該“以偏概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