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事”的考核導向與“一票否決”的問責壓力,使基層陷入避險優先的理性選擇_風聞
江云天-50分钟前
【本文由“遼東_2022_12_20”推薦,來自《最近很多事情大家的關注點都在男女、人寵等矛盾,經常忽略真正的焦點:善惡》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當前治理體系中,“不出事” 的考核導向與 “一票否決” 的問責壓力,使基層陷入 “避險優先” 的理性選擇。一個微小輿情可能牽動層級追責,而 “捂蓋子” 在短期內能快速降低 “被問責概率”—— 這種 “即時風險最小化” 的策略,看似是理性選擇,實則是將 “解決問題的成本” 轉化為 “問題爆發的風險”。
典型如某地食品安全抽檢發現小作坊違規,本可依法整改處罰,但管理者怕 “曝光影響地方形象”,選擇私下罰款了事,最終小作坊繼續違法,直到媒體曝光引發全國輿情,反而導致監管部門被連帶追責。這種 “短期避險 - 長期埋雷” 的循環,根源在於考核體系中 “輿情零發生” 的隱性要求,壓倒了 “依法治理” 的根本職責。
基層怕擔責,遇事習慣性 “往上推”,導致 “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比如社區糾紛本可由居委會調解,卻因怕 “引發投訴” 層層上報,最終到市級部門才處理,不僅浪費行政資源,更讓基層治理能力持續退化 —— 越不敢管,能力越弱;能力越弱,越不敢管,形成 “權力懸浮”。
“按鬧分配” 的潛規則,本質是 “捂堵思維” 對規則的破壞。當理性訴求因 “不引發輿情” 被忽視,而極端行為因 “可能鬧大” 被優先滿足時,會形成 “越合規越吃虧,越極端越得利” 的示範效應。某地業主合理反映電梯故障數月無果,直到拉橫幅堵路才獲解決,這種案例會倒逼更多人選擇 “以鬧維權”,最終瓦解社會對規則的信仰。
當所有問題都被視為 “對體制的衝擊”,制度會逐漸失去自我修正能力。比如某地因個別校園安全事件,便一刀切關閉所有學校課後服務,這是 “因噎廢食” 對制度適應性的破壞;而 “一人生病全體吃藥” 的加碼式治理(如某行業出問題便全行業停業整頓),會讓制度從 “動態調整” 異化為 “剛性收縮”,最終失去應對複雜現實的彈性。
將 “問題解決率”“羣眾滿意度” 納入核心指標,替代 “輿情零發生” 的隱性要求。考核重點不是 “有沒有輿情”,而是 “回應速度、解決程度、羣眾反饋”,使基層從 “怕輿情” 轉向 “用輿情找問題”。
對 “依法履職中出現的輿情” 建立容錯清單,明確 “主動回應、依法處置但仍有輿情” 不屬於問責範圍。同時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建設 —— 比如社區配備法律顧問,讓居委會敢依法調解;市場監管所強化執法培訓,讓執法人員能精準處置違規行為,從 “怕出事” 轉向 “會幹事”。
輿情的本質是 “信息不對稱引發的信任危機”,破解之道在於 “以透明換信任”。某地環保投訴中,企業超標排放被曝光後,監管部門不是刪帖,而是公開查處過程、整改方案及後續監測數據,反而獲得公眾理解。這種 “把問題曬在陽光下” 的做法,能將輿情從 “對抗性衝突” 轉化為 “建設性監督”。
對 “以鬧施壓” 的極端行為,必須依法處置,打破 “越惡越得利” 的惡性循環。比如對惡意纏訪、衝擊公務的行為,明確法律邊界,既保障合理訴求,也打擊違法維權,讓 “規則之內的訴求被重視,規則之外的鬧事受約束”,重建社會行為的價值座標。
良性的治理生態中,輿情應是 “問題預警器” 而非 “洪水猛獸”。當某地能坦然面對 “井蓋缺失” 的輿情,快速修復並推動全城排查;當某部門能公開回應 “政策漏洞” 的質疑,及時修訂並吸納公眾建議,這種 “在輿情中改進” 的過程,恰恰是治理能力提升的軌跡。
破解 “輿情恐懼症”,本質上是讓權力運行迴歸 “為人民解決問題” 的本源 —— 不再把 “不出輿情” 當作政績,而把 “解決問題” 當作責任;不再把公眾監督視為威脅,而把其視為改進工作的鏡子。唯有如此,才能打破 “越捂越大” 的怪圈,讓治理在直面矛盾中獲得真正的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