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都不會原諒日本人!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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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天涯補刀
最近,隨着《南京照相館》的上映和《731》的推遲上映,“日本問題”又引起網絡的討論:我們該不該原諒日本人?
對待日本人,有三種看法:
第一,我們永遠不能忘記歷史,永遠不能忘記過去。
日本罪大惡極,曾給中國人民帶來極大的傷害,我們不能忘記歷史,不能忘記過去,我們必須要報復日本,讓它承擔應有的代價。
第二,我們不能忘記歷史,但是我們也不能活在“過去”。
忘記歷史意味着背叛,活在過去意味着我們不能放棄包袱繼續前行,所以我們既要和日本合作,也要和日本鬥爭。
第三,歷史終究已經過去,我們應該努力地向前看。
人世間的仇恨不過是過眼雲煙,我們應該努力的往前看,而不是沉溺於過去,所以我們應該努力的和日本處好關係,一起推動亞洲乃至世界的發展。
我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第二種,而且我認為中國政府目前採取的也是這種政策。但是,我也相信,選擇堅決不原諒日本的人肯定也很多。至於“歷史過去論”,那純粹就是“聖母”了,不值一提。
同為法西斯的德國、意大利為什麼就得到了歐洲人的原諒,但是日本為什麼就始終得不到中國、朝鮮、韓國等國的原諒?
其實,這和日本的政治體制有關,也和美國有關。
我相信,肯定有人會有一個疑問:二戰的時候,戰勝國為什麼不把戰敗國所有參戰的士兵全部都殺光,而只是處決了一些罪魁禍首?
這個問題是非常複雜的,它涉及道義倫理、現實風險、戰略利益以及戰後國際秩序的複雜性等。
從道義倫理上講,如果戰勝國殺光戰敗國所有參戰士兵,那就相當於是“集體懲罰”了,而這個集體中很多人都是被迫的——在日本的軍隊中也有少部分人是反戰的,但是他們只是底層的士兵,自身並沒有選擇的權力,他們被迫上了戰場,而到了戰場上就會面臨“我不殺了你,你就會殺了我”的局面,所以他們不得不戰鬥。所以,如果集體屠殺戰敗國的戰俘極有可能會在道義受到廣泛的反對。
從現實風險上來説,如果戰敗就會被集體屠殺,那麼就會導致對方死不投降,最終戰勝國必然也會付出相當慘重的代價——無數歷史證明,大規模屠殺會激起持續反抗,導致佔領成本劇增。
……
所以,為了彰顯“道義”和“正義”,同時又為了最大限度的減輕法西斯的抵抗決心,二戰的時候,盟軍在《波斯坦公告》中明確提出以「消滅法西斯主義」為正義旗幟,做出「日本軍隊在完全解除武裝以後,將被允許返其家鄉,得有和平及生產生活機會」的承諾。
其實,這個也很好理解,我們在電視劇中也經常看到:當一個國家內部出現叛亂的時候,朝廷就會對叛軍喊話,只對那些謀劃叛亂的首領進行懲治,其餘人等一概不追究。
於是,就形成了戰後追責制度——1945年7月盟國發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並明確表示,“我們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犯,包括虐待我們俘虜的人在內,將處以嚴厲之法律制裁”。
這就是戰後對納粹德國的“紐倫堡審判”和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東京審判”的由來。

但問題恰恰就出在這個審判上。
在德國紐倫堡的審判中,法庭宣佈判處12人絞刑和7人徒刑,以及納粹黨的領導機構、秘密警察(蓋世太保)和保安勤務處、黨衞軍為犯罪組織。而在後續的法庭審判中,超過5000人被控有罪,800餘人被判死刑。
紐倫堡審判之前,希特勒和另外幾個高級納粹頭目已經自殺,再加上紐倫堡審判,德國那些發動戰爭的罪魁禍首基本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對日本罪魁禍首的“東京審判”則出現了很大問題,日本最大的元兇裕仁天皇卻逃脱了法網——德國的希特勒自殺了,意大利的墨索里尼被本國的游擊隊槍決了,但是裕仁天皇卻逃脱了。
裕仁天皇之所以能逃脱法網,主要就是因為美國——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和其他官員共同表示,裕仁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並不負主要責任。
那麼,裕仁天皇到底要不要負主要責任?
這就要説到日本的政治體制了。
古代的日本信仰神道教,天照大神被認為是創世之神,是神道教的最高神,有人就聲稱自己是天照大神的後裔,然後就有了所謂的“天皇”。
但是,大家也知道,總有一些有能力、也有野心的人不會甘於被天皇統治,在12世紀的時候,天皇的權力就被一些擁有強大軍事力量的將軍給攫取了,這些將軍就被稱為“幕府將軍”。
如果把天皇比喻成“漢獻帝”,那麼幕府將軍就相當於“曹操”,真正掌握國家權力的是“曹操”。
從12世紀開始,一直到19世紀的1868年,共600多年,在這600多年的時間內,日本的實際權力是控制在幕府將軍手中。比如,中國人比較熟悉的幕府將軍可能就是江户時代的首任幕府將軍,德川家康。

但是,後來幕府的統治被終結了。
幕府將軍統治日本的時代為何會終結?
因為美國人打過來了!
18世紀中期的時候,英國工人哈格里夫斯發明了珍妮紡紗機;18世紀末19世紀初,英國人瓦特改良了蒸汽機,工業革命正式開始。隨後,工業革命傳播到英格蘭再到整個歐洲大陸,19世紀傳播到北美地區……
歐洲進入工業社會以後生產能力急劇擴大,遠遠的超出了本國的需求,於是他們就想把自己的商品傾銷到其它國家……但是,其它國家並不願意對它們開放市場,於是列強就通過武力的手段逼迫其它國家開放市場……
對列強開放市場會出現什麼問題?
可能會出現亡國的危險。
比如,在農業社會時期,中國的紡織業都是依靠人工製造的,布匹的生產能力和質量肯定是趕不上機器生產的,一旦對列強開放市場,那麼中國的紡織業就全部完蛋了;比如,在農業社會時期,中國的交通運輸主要是依靠馬車或人力運輸的,一旦對列強開放市場,汽車或火車進入中國,那麼會有大量的人失去工作……最終,必然會導致中國的財富大量流向列強,整個社會就崩潰了!
所以,當時的清政府是拒絕對英國開放市場的。
列強生產了大量的商品賣不出去,而它又有強大的武力,所以“協商”不成就只能用武力來打開你的國門了!
1840年,英國對中國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其目的就是為了逼迫清政府打開市場,最終清政府戰敗,拉開了中國近代的屈辱史。
大家可以去看所有的不平等條約,幾乎全部都有對外國開放市場的條款。

同樣,日本也沒有逃脱被列強覬覦的命運,只不過這次來的是美國人。
日本幾千年來都在學習中國,但是強大的中國在列強面前幾乎沒有任何還手之力,所以它們認為自己不可能是美國的對手,於是就直接向美國投降了,對美國開放市場!
這下子出問題了。
不管怎麼説,雖然清政府失敗了,但是終究還是和英國打了幾仗,但是你日本的幕府竟然如此的軟弱,直接就向美國投降了,這算什麼事?於是,日本的老百姓就對幕府產生了嚴重的不滿,內部的反抗開始激烈了,想要推翻幕府統治。
想要推翻幕府的統治就得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吧?
歷史的套路又開始了……
日本的武士以“王政復古”的名義開始對幕府發動了攻擊,最終打敗了幕府,扶植了剛剛登基的明治天皇——就這樣,日本天皇奪回了被幕府將軍奪走近700年的權力。

只不過明治天皇發明了一種類似於西方的“君主立憲制”,叫做“二元制君主立憲制”,也被稱為“近代天皇制”。
所謂的“二元君主立憲制”,可能很多人聽都沒有聽説過。所以,想要了解這個詞,我們就需要簡單地瞭解下“君主立憲制”。
在古代,國家的權力都控制在國王或皇帝的手中,但是隨着時代的發展,這種制度的弊端開始逐漸顯現,但是時代又沒有發展到取消皇帝和國王的地步,於是便誕生了一種制衡皇帝和國家權力的制度,這就是“君主立憲制”。
比如,以前一個國家想對另一個國家發動戰爭,那麼則由皇帝説了算。但是在君主立憲制下,這就不是皇帝一個人説了算了,而是要通過議會討論、投票。
所謂“立憲”,從名字就能看出,立定憲法,制衡皇帝的權力。所以,明治天皇上台後製定了日本的第一部憲法,叫做**《大日本帝國憲法》。**
那麼,什麼叫做“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呢?
歷史的發展不是突變的,它是漸進的。政治體制的變化也是有規律的。
開始的時候,國家完全由一個人説了算,那就是皇帝或國王,這叫做君主專制;隨着時代的發展,君主專制出現弊端,然後就出現一種新的政治制度,這種制度下,皇帝佔主導,但是議會也有一定的權力,這就叫做“二元君主立憲制”;隨着時代的進一步發展,皇帝逐漸失去了核心權力,由議會主導國家大事,這就叫做“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所以,君主立憲制其實是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的,即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比如,現在的英國採取的就是典型的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説到這,我們提一個問題:假設現在英國對一個主權國家發動戰爭,你説你能責怪英國國王嗎?
很顯然,不能啊,因為發動戰爭的命令是由國王簽訂的,但實際上國王並沒有發動戰爭的權力,發動戰爭的權力在首相和議會的手中,國王只是一個沒有實權的象徵而已。
但是,二元君主立憲制則不一樣,二元制君主立憲制中的最高權力仍然掌握在君主手中,議會僅有一定的話語權。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假設日本想要侵略一個國家,然後就開始投票,國王一個人等於10票,議會所有人等於10票,只要天皇決定侵略一個國家,那麼他只要拉攏幾個議員支持他,那麼就能對別國發動侵略戰爭。
所以,在二元君主立憲制下,如果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發動侵略戰爭,你説誰該負主要責任?
很顯然,天皇必須要負主要責任。
日本明治維新以後,就制定了第一部限制天皇權力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但是天皇依舊擁有核心權力。裕仁天皇是明治天皇的孫子,在他當天皇的時期,延續的是“二元君主立憲制”,就是這個雜碎髮動對中國的侵略戰爭的。****

裕仁天皇就和希特勒、墨索里尼是同樣級別的元兇,這種級別的元兇理應被處死。
但是,裕仁天皇卻逃過了一劫。
裕仁天皇為什麼能逃過一劫?
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美國了。
二戰結束後,包括蘇聯在內的國家要求廢除天皇,但是美國為了穩定戰後的東亞形勢,需要建立一個反共產主義的經濟強國,如果沒有天皇,日本國內秩序將難以協調,因為之前日本長期推行神話天皇、效忠天皇的教育,天皇已經成為多數日本人心中的精神支柱。所以因美國策略上需要,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和其他官員共同表示,裕仁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並不負主要責任。
當然了,也有傳聞,説裕仁天皇為了保命,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把當時的日本政府的對外形象大使原節子獻給麥克阿瑟了(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們就不知道了)。

不過,我認為,美國之所以放過裕仁天皇,主要還是因為美國自身的戰略需要。
事實上,美國不僅放過了裕仁天皇,而且在冷戰開始後,由於美國的對外政策轉向反蘇、反共、反對中國革命,急欲把日本變成反共的東方前哨陣地。因此,美國佔領當局竟不顧中國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對,對日本戰犯竭力庇護和大批釋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滿刑期的戰犯都得到了赦免。
典型的例子有:提供蘇聯情報(如關東軍參謀瀨島龍三);掌握生物戰技術(如731部隊石井四郎);協助反共活動(如滿鐵特務岸信介)……
除了美國對日本戰犯大規模的赦免外,蔣介石、何應欽等人出於利用日軍力量進行反共內戰的考慮,也對侵華日軍戰爭罪犯的審判竭力施加影響,導致中國軍事法庭對很多戰犯從輕從寬處理,甚至免於追究罪責。比如,製造“濟南慘案”的主犯並在中國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軍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於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無罪”而釋放回國。
……
就是因為美國和蔣介石集團等對日本戰犯清算不徹底,導致日本戰犯及其後人在日本的政壇和商界中依舊擁有巨大的影響力。比如,**安倍家族(安倍晉三是甲級戰犯岸信介外孫)、**小泉家族(甲級戰犯小泉又次郎之孫,連續控制神奈川選區)、麻生家族(吉田茂後代把控經濟產業核心崗位)……
你説這些人控制着日本的政壇和商界,你覺得日本人會反思自己的罪行嗎?會對中國友好嗎?
……
想要我原諒日本人,日本至少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必須要把裕仁天皇列為特等戰犯(雖然他已經死了),掘墳“揚灰”;
其次,必須要對日本戰犯家族進行全方位壓制,那些戰犯的後代不得從政,也不得經商和從事教育行業;
第三,必須徹底消除軍國主義遺留,拆除靖國神廁等;
第四,日本現任天皇必須要代表裕仁天皇到南京給全體中國人民下跪謝罪;
……
我知道,日本人是做不到這些的,所以我永遠都不會原諒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