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水災追責,需要多一些實事求是的審慎!_風聞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23分钟前
我們需要承認一個冷酷的現實:一旦在一個地方發生史上罕見的暴雨,短時間內的降水量突破應急的極限,一定會導致嚴重災難,而且發生傷亡很難避免。洪峯衝擊、地質災害、橋塌屋倒都有可能發生,導致意外傷害。
每次大暴雨前各地都應做最充分的應急準備,事後更要吃一塹長一智,汲取教訓。但是對於超級暴雨導致了人員傷亡的地方,輿論不應把怒氣都發泄到當地管理者,甚至基層防汛隊伍的身上,不應過度宣揚追責。我認為那樣做很容易造成誤責,把災區幹部當成替罪羊,我們必須確保追責的公正性。

▲從7月23日到7月29日,北京強降雨持續了140多個小時。(圖源:央視新聞)
我們要承認大自然的威力,也看清人類在變化無常的氣象災難面前的脆弱。我們還要相信今天各地幹部對防汛非常認真、決不敢怠慢的態度。特別是在前些年嚴重氣象災害頻發,已有不止一批被認定工作不力者遭撤職等嚴厲處分之後,我們要相信各地對防汛的重視已經提升到了極限。但是防汛的資源畢竟是有限的,各地的財力不可能無限投入到防汛領域,各地的投入需要以以往的經驗和氣象記錄為依據,不能夠為了汛期不出事而不計成本地提高安全級別。
比如根據氣象預警,需要轉移高風險地區的羣眾,高風險的甄別需要依據以往的經驗,並且留出一定的冗餘。但是不可能搞地毯式的羣眾轉移,任何地方的財政都支持不了超大範圍的人員轉移和臨時安置。
應當説絕大多數地方的政府和幹部們對防汛工作都做了應盡的努力。請大家注意,近年各地水災的遇難者中越來越多地出現當地的防汛幹部。比如北京2023年門頭溝區的水災和今年密雲的水災中,都有當地基層幹部遇難。2024年7月吉林省臨江市公安局長和一名輔警在抗洪搶險救災中遇難。2024年6月廣東省梅州市的一名鄉鎮幹部在疏散轉移羣眾過程中突遇山體滑坡因公殉職。這些信息無聲描繪了各地黨員幹部在抗洪中奮勇當先的真實場景。

▲從7月23日到7月29日,北京強降雨持續了140多個小時。(圖源:央視新聞)
當然了,每個地方因水災發生重大傷亡,本質上説,都可以歸納為防汛仍沒有做到位,也肯定有教訓值得總結、汲取。人類的防汛工作就是需要不斷改進的過程。但是我們身在災區之外的人們,需要認識到超級暴雨到來時人類能力的侷限,不能把這樣的侷限統統當成災區政府和幹部們的過錯和責任加以隨意發揮,對他們甩鍋。那樣做會傷基層防汛幹部的心,也真的不夠公正。
讓我們全社會面對水災保持應有的冷靜,確有翫忽職守的,當然應該毫不留情地追責,但有些就是根據以往經驗和數據無法想象的工作缺口,我們應當做的是舉一反三,確保今後的防汛多一份關鍵的參照,少一個可能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