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生動地展現了基層司法在處理農村家事糾紛時的智慧與温度_風聞
xbl0425-当潮水退下,才知道谁在裸泳。31分钟前
【本文由“落雕都督”推薦,來自《夫妻離婚分割53只家禽,法官:多出一隻雞,吃了再離》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xbl0425
- 估計有很多讀者朋友會“看不懂“,大呼奇葩。長期在農村地區生活,見多了升斗小民的愛恨情仇,我就結合“案情“和自己對農村人的瞭解,來解讀一下這則新聞的核心內容和背後的深層意義。這確實是一個既特殊又富有中國農村特色和人情味的案例。
一、核心事件解讀:
1. 案件性質:一起農村離婚案件。
2. 爭議焦點:不是常見的房產、存款,而是共同飼養的53只家禽(29只雞、22只鵝、2只鴨子)。
3. 分割難點:
①大小不均:家禽有大有小(特別是鵝),餵養成本和潛在價值不同。雙方都認為自己付出更多(女方強調餵了大鵝,男方強調餵了小鵝和雞鴨)。
②單數問題:雞是29只(單數),無法完全平均分配。
4. 法官調解方案與結果:
①鵝:提出兩種方案:一是按大小分組(如大鵝3只、小鵝8只)均分;二是按市場價折算,多得價值高的一方補償另一方差價。
②鴨子:2只,容易平分,一人一隻。
③雞(單數難題):提出過兩種方案:一是平均分(14只/人),剩下的一隻煮了一起吃掉(作為“散夥飯”);二是要雞的一方給對方補償。
【最終結果】:雙方罕見地達成一致,選擇了“一起吃雞”的方案。在共同吃掉這隻雞後,再辦理離婚手續。
5. 其他財產:農村自建房因宅基地政策限制(非本村村民無法擁有),未進行分割,由雙方自行協商使用權或歸屬。
二、深入解讀關鍵點:
1. “家禽”作為核心財產的意義:
①農村經濟現實:對於這户農村家庭來説,家禽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和收入來源(務農、養殖為主要收入)。它們不是寵物,而是具有實際經濟價值的“活資產”。
②情感與勞動投入:雙方在法庭上據理力爭誰餵養得多,反映出這些家禽凝聚了他們的辛勤勞動和情感付出,分割它們不僅僅是分財產,也帶有一種“分家業”、“分勞動成果”的意味。
③財產構成的特殊性:這體現了部分農村離婚案件中財產構成的“簡單”與“複雜”並存。沒有複雜的金融資產,但像家禽、農具、牲畜等“動產”的分割,因其活物特性、生長階段、飼養成本差異,反而比分割現金或房產更復雜。
2. 法官的調解智慧(“實物分割+情感疏導”):
①尊重現實與習慣:法官陳茜沒有機械地按數量平分,而是充分考慮了家禽大小不均(即價值不均)的現實問題,提出了按大小分組或按市場價折算的務實方案。她明確指出“不能簡單計數”,要考慮“生長週期和餵養成本”。
②巧妙化解“單數”難題:對於無法平分的最後一隻雞,法官提出的“一起吃掉”方案極具智慧:
③實用主義:最簡單直接地解決了分配難題,避免了為一隻雞的價值再進行繁瑣評估或爭執。
④儀式感與情感疏導:“散夥飯”的象徵意義很強。它用一種温和、甚至略帶幽默的方式,為這段共同生活(包括共同養殖)畫上一個句號。共同吃這隻雞,可以看作是一種告別儀式,有助於緩和矛盾,促進雙方好聚好散。法官提到雙方“難得的默契”,也説明這個方案觸動了他們共同的情感基礎。
⑤符合農村人情世故:這種處理方式非常符合中國農村的人情社會和解決問題的習慣,用一頓飯來化解矛盾或結束一段關係是常見的做法。
3. 案件反映的農村離婚新特點:
①財產簡單但情感糾葛複雜:正如法官所説,大額財產(如城裏的商品房、大量存款)可能不多,但圍繞這些日常共同勞動積累的“小”財產(家禽、農具、土地權益等)的分割,往往牽扯着雙方對家庭貢獻的認定、付出辛勞的情感訴求,使得矛盾並不簡單。
②傳統調解方式失效:雙方自行協商大半年,找過長輩調解都未成功,説明傳統宗族或熟人社會的調解機制在面對現代個體訴求時可能力不從心。
③子女的態度:子女同意不插手,反映了新一代對父母婚姻自主權的尊重,也説明子女可能不是維繫婚姻的主要紐帶或財產爭奪的參與者。
④對司法的新需求:當事人來法院不僅是要一個判決,更需要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符合他們生活實際的解決方案**。這要求法官不僅要懂法,還要懂人情、懂農村、懂生活。
⑤基本情誼尚存:男方騎車載女方來法院並同意送回,説明儘管婚姻破裂,但雙方並未成為仇人,還保留着基本的善意和鄉鄰情誼。法官建議他們協商房屋使用權以便“互相照應”,也體現了對農村互助傳統的尊重。
(未完,待總結)
又是寫提綱,又是找AI,忙得不亦樂乎。我為什麼要出力不討好、花這麼大力氣來評論這則雞毛蒜皮芝麻大的新聞呢?
因為我覺得,它生動地展現了中國基層司法在處理農村家事糾紛時的智慧與温度。它本身已經超越了冰冷的財產分割規則,充分考慮了以下的這些具體因素,充滿了濃濃的人情味、人性美,在當下金錢充斥一切的氛圍下,顯得那麼地難能可貴:
①它充分考慮了農村生活的現實。
在我們農村,家禽其實是很多家庭的重要財產,它的價值評估複雜。我爸媽現在還住在老家,已經七十多了,雖然手頭上有不少w的存款,但每年幾百隻雞鴨鵝是肯定要養的。不給他們養,他們心裏就不踏實。今天我正在老家,媽問我要不要老鵝,説前幾天那隻老鵝跑到二媽家去了,去找,二媽給了另外一隻,小不少。也沒計較。昨天又跑到鄰居家,又被換成另外一隻。感覺越養越“小“了,準備殺了吃。這就是農村,跟大家想象的完全不一樣。關係好,你以大換小,沒關係;鬧掰了,寸毫不讓。
②人情世故與傳統文化。法官用“散夥飯”來化解僵局,尊重鄉村互助的傳統。
③尊重當事人的實際需求與情感訴求。農村普通夫妻的離婚,不僅僅是分割所謂不值多少錢的財產,更是尋求一個能平息矛盾、好聚好散的妥善方案。這才是重點。
法官陳茜的調解方式懂民情、接地氣(“實物分割+情感疏導”)是本案成功的關鍵,它為解決類似的、具有中國鄉土特色的糾紛,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例。這隻被大家反覆調侃、同情聲援、最終被他倆共同吃掉的雞,不僅解決了財產分割的難題,也成為了一個富有象徵意義的情感出口,讓一場可能充滿怨懟的離婚,以一種相對平和、甚至略帶温情的方式落幕。這難道不是最美的結局。
我們的鄉村治理與振興,其實很需要這種有人情味的矛盾化解。也許,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命運共同體”吧——聚則共同奮鬥;走不到一起了,記住彼此的好,好聚好散,餘生平安。
孔見,交流,讓各位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