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次脱管、2次懷孕,“卡點” 躲刑期?女老闆的“脱罪計劃”失敗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小时前
方圓
2025年08月06日 12:14:13 來自北京市

藥廠女老闆張姍姍因銷售假藥被判緩刑
卻在社區矯正期間30次脱管
被司法機關發現後
竟兩次惡意懷孕
利用法律對孕產婦的人道主義保護
試圖“卡點”逃避三年刑期
然而,檢察官通過細緻調查
戳穿其“偽弱勢”謊言
最終,這場精心設計的“脱罪計劃”
在司法鐵證前徹底破產

社區矯正期間30次違規外出
張姍姍與丈夫賈仁心在北京共同經營一家藥廠,並育有一子一女。然而,感情穩定的他們卻在2017年突然離婚。不久後,張姍姍因銷售假藥被捕,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緩刑考驗期自2018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3日。
之後,張姍姍以在河北省保定市工作為由,申請在保定服刑,並於2019年8月20日轉至保定市蓮池區接受社區矯正。
2022年2月,保定市蓮池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通過司法行政系統綜合信息平台發現,張姍姍的活動軌跡存在異常情形。此時,張姍姍已經接受了兩年半的社區矯正,但檢察官發現,張姍姍的活動軌跡時常消失在限定的活動區域內,定位手機存在異常狀況。檢察官認為,張姍姍可能存在脱管行為,於是對張姍姍展開調查。
通過查看社區矯正綜合管理平台和社區矯正檔案,檢察官確定張姍姍已脱離轄區,並且沒有任何請假記錄。檢察官通過公安機關調取了張姍姍在社區矯正期間的出行信息,發現她在這兩年半里多次未經請假批准,便擅自外出前往黑龍江哈爾濱、河北秦皇島、四川成都、福建廈門等地,次數多達30次,累計190余天。張姍姍落地這些城市後,便前往城市裏的各個旅遊景點,尤其是寺廟。
張姍姍為何脱管這麼多次這麼長時間卻沒被發現?原來,張姍姍在轉入保定市某司法所之初,曾報備自己在保定市某小區租房居住,並在保定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入矯後又以就職於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為由申請經常性外出,地點為保定與北京兩地之間,所以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很難第一時間掌握張姍姍的行蹤。
之後,檢察官走訪了張姍姍租住的房屋主人以及保定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秦曉明和人事主管副經理謝志剛,證實張姍姍在保定長期租住情況不屬實,在該公司工作也不屬實,只是通過朋友關係開具了工作證明。

脱管失聯妄圖逃跑
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證明張姍姍存在脱管行為後,檢察官立刻聯繫張姍姍,卻發現她的手機無法撥通。張姍姍的合租舍友告訴檢察官,張姍姍已經好幾個月沒有回來住過了,她的房間傢俱上已經積了一層厚厚的塵土。檢察官又聯繫司法局,司法局的工作人員也暫時無法監測到張姍姍的手機定位,她目前已處於失聯狀態。於是,檢察官即刻對張姍姍展開追蹤。
此時的張姍姍剛剛結束在山西五台山的拜佛之旅,正在回北京的路上。收到合租舍友發給她的“有人找你”的信息後,警惕心極強的她立即意識到自己脱管外出的行為被司法人員發現了,於是當即關掉了手機並改變行程。在服務區下車後,張姍姍打了一輛出租車回到保定,準備去取放在出租屋裏的財物,然後逃回北京再做打算。
到達家門口時,張姍姍卻發現鑰匙找不到了,她只得開機給正在加班的舍友打電話取鑰匙。司法局立即監測到張姍姍的手機定位,隨即將她的行蹤同步給檢察官。檢察官收到消息後,立刻帶上法警尋找張姍姍,最終將收拾好行李準備出逃的張姍姍抓捕。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張姍姍承認她從2020年10月起就已離開保定,並長期居住在北京,不過她也並未一直待在北京,而是多次前往上述所説的幾所城市旅遊拜佛。
當檢察官訊問張姍姍是否知曉社區矯正期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所在市縣的規定時,她表示自己在入矯時學習過,但又狡辯道,因為她入矯時説明自己在北京有工作,司法局審批後便同意她可以離開保定往返北京兩地,只要定期回來參加活動即可,於是,她便自以為可以支配其他時間。張姍姍一再聲稱,她外出只是散心旅遊,拜佛是為了給家人求平安,沒有做任何壞事。在被問到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工作內容和公司情況時,張姍姍支支吾吾,語焉不詳。經檢察官調查,張姍姍從未在該公司領取過報酬。
在社區矯正期間30次脱管,以無正當理由外出遊玩,時間長達近200天,如此嚴重的違規行為在全國都不多見。保定市蓮池區檢察院認為,張姍姍的行為符合撤銷緩刑的情形,於是,向該區司法行政機關發送《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向法院提出撤銷張姍姍緩刑建議。
3天后,蓮池區司法局向蓮池區法院發出《撤銷緩刑建議書》。蓮池區法院受理了建議書,並裁定撤銷張姍姍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有期徒刑三年。

惡意懷孕規避刑罰
然而,就在張姍姍即將收監之際,她突然上報自己已經懷孕,孩子的父親是兩年半前與其離婚的前夫賈仁心。
張姍姍聲稱,前夫雖然與她離婚後不久又再婚,但前夫與現任妻子過得並不幸福,於是時常與她私下往來。這次懷孕,是兩人酒後亂性導致的意外。張姍姍以懷孕為由,向蓮池區法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關於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的規定,蓮池區檢察院在接到法院的徵求意見函後,對張姍姍進行了審查,認為其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2022年9月26日,蓮池區法院對張姍姍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2023年9月13日,張姍姍一年的哺乳期即將屆滿,她以孩子早產,屬於極低體能兒為由申請延長哺乳期六個月,蓮池區檢察院走訪了張姍姍生產所住的醫院,調取了嬰兒的出生記錄、住院病歷、體檢報告等醫學資料,並向主治醫生了解嬰兒的生長狀況。張姍姍的第三胎系27周出生,出生體重僅820克,並在出生後多次住院,確屬需要照顧的極低體能兒,符合延長哺乳期條件。於是,蓮池區法院批准其延長哺乳期六個月的申請。
然而,就在延長的六個月哺乳期即將到期時,張姍姍竟又上報自己懷孕了。她稱自己在生下上一胎後身體虛弱,又因照顧早產兒不斷透支身體,且再次懷孕不應被收監執行刑罰。蓮池區檢察院與蓮池區法院雖然已察覺出張姍姍這兩次懷孕目的不純,但本着人道主義關懷,蓮池區檢察院同意蓮池區法院再次對張姍姍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2024年4月11日,張姍姍在醫院產下她在此案期間所生的第二個孩子,並於2025年3月10日故技重施,以孩子系早產兒、體能過低為由,再次申請延長哺乳期。兩次懷孕生子的時間,加上兩次申請延長的六個月哺乳期,剛好至張姍姍的三年刑期結束。至此,張姍姍故意懷孕、利用生子蓄意逃避法律責任和刑罰執行的不軌意圖已昭然若揭。

戳破謊言

2025年6月,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辦案人員查詢司法行政系統綜合信息平台。(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針對張姍姍的第二次延期申請,蓮池區檢察院強化了監督程序,從法律和事實層面進行全面審查。張姍姍在提交的延期申請中引用《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第十二條第3款規定——嬰兒滿週歲時,經縣(區)以上(含縣、區)醫療或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條款言明的是“可以適當”延長哺乳期,而非“應當”或者“必須”。這是法律給處於懷孕或哺乳期的婦女的特殊待遇和關懷,但並不意味着刑罰虛置。罪犯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法院應及時收監執行。
檢察官繼續審查張姍姍的個人情況。她第二次申請延期的理由依舊是孩子是早產兒,作為唯一監護人需要其本人照料。檢察官再次走訪了張姍姍的主治醫生,瞭解到張姍姍這一胎雖然早產,但根據國家衞生健康委發佈的《不同胎齡新生兒出生時生長評價標準》,其出生時身長、體重及頭圍均大於或者適於胎齡兒,且在定期新生兒隨訪診斷體格檢查中,身體發育未見明顯異常。同時,考慮到子女撫養問題,檢察官調查了孩子父親的情況,查明其名下有多個公司,經濟條件優渥,具備撫養能力和條件。

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檢察院根據此案改編拍攝的微電影《破繭》劇照。(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在辦理張姍姍惡意脱管社區矯正、蓄意懷孕逃避刑罰案件過程中,蓮池區檢察院與保定市檢察院建立“上下聯動辦案機制”,共同商議、破解案件中的爭議點和難題,並將初步意見及時反饋給河北省檢察院,最終出具有理有據“不予延長”的回覆意見並被法院採納。
張姍姍哺乳期滿後,已於2025年4月被依法收監執行剩餘刑期。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