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反被訛,維權等來道歉又遭報警:甘肅周女士“多次被傷害”_風聞
高见观潮-专注科技财经解读兼叙人物起落访谈有洞见的记录者4小时前
“不是你撞的,你怎麼會好心去扶?”這句廣為流傳的“道德悖論”,又一次在現實中上演。
8月5日,瀟湘晨報報道了一起發生在甘肅白銀的“扶人風波”新進展:一位自稱“因扶人被誣陷”的周女士,在歷經近3個月的持續維權後,終於收到當事人手寫道歉信。但僅僅數日後,她卻再次被對方家屬報警,理由是“泄露隱私”。
這場糾葛自2025年5月16日拉開帷幕。當天,白銀市民周女士在小區遛狗時,發現一位坐着電動輪椅的老人栽進溝裏,她當即跳下施救並呼喊家屬。然而,隨後趕來的幾位路人(其中包括老人的兒子)卻指責,是她的狗將老人撲進溝裏——“好心辦壞事”的劇情由此展開。
儘管事後警方未對周女士進行任何處罰,周女士也不斷通過視頻澄清事件真相,但隨之而來老人兒子等人的誣陷、輿論攻擊,以及與對方反覆交涉的疲憊感,依然令她“暴瘦20多斤”。
直到7月29日,周女士更新視頻稱,7月28日下午,社區聯繫自己去警方處拿對方的道歉信。據其發佈的道歉信,老人兒子講述了事情經過,稱當晚“父親乘坐輪椅正常行駛過程中,在路右側拐彎,由於速度過快,老人來不及反應,開上馬路牙子兩次。在周女士呼叫家屬兩次,老人電動輪椅從路右側駛向左側,栽進左側溝裏……當時周女士也及時幫忙攙扶老人。在得知周女士是狗主人後,我與她發生爭吵。經過覆盤與思考,對此事我不但不應指責周女士,還應向她道歉和感謝。”
老人兒子還列舉了應該向周女士道歉和感謝的原因,稱老人對輪椅操作欠佳,周女士在事發後跳進溝裏扶起老人電動輪椅。但因受人“教唆”,“我們認為周女士扶老人‘不是你撞的你怎麼好心扶’與周女士爭吵”。
老人兒子表示感謝周女士及時報警澄清,防止事態升級,此外,周女士“為尋求真相,不畏酷暑,苦苦求我們道歉……”,也對此表示歉意,“對周女士不畏困難尋求真相的行為表示欽佩,再次向周女士道歉!希望周女士理解我一時昏頭的心理,感謝周女士!後期家父一切後果與周女士無關。”
一封遲來的道歉,是否能彌補三個月來的委屈?現實卻比電視劇更復雜。就在8月5日,周女士再次發佈視頻稱:老人家屬因其發佈事件視頻“涉及泄露隱私”為由報警。但周女士提出自己並未泄露對方相關隱私。
對此,轄區社區工作人員對瀟湘晨報記者回應稱,雙方目前“各説各話”,社區正嘗試調取監控,還原事發真相。
這不僅是一場糾紛,更是一場關於“好心是否能有好報”的集體心理測試。
在法理上,周女士是清白的,但她的自證之路卻走得異常艱難。從跳溝扶人被懷疑、被言語指責,到連續發聲爭取道歉,再到終於獲得一紙聲明、卻仍舊被告上公安局,輿論的每一次發酵與反轉,都是對“善意成本”的再加碼。
更重要的是:她並沒有做錯什麼,卻花了三個月來證明這一點。而她的“對手”,前後只用一封道歉信和一張報警表格,就又一次把她拉回到自證清白的泥淖中。
這不是孤例,也不該成為常態。
從“彭宇案”開始,“扶人反被訛”的恐懼就如同一顆釘子釘進國人集體記憶。從法律角度看,《民法典》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但真正落到現實中,善意往往還需要更多的證據與力氣。
而當“善意”本身要用盡全力才能被理解,它就不再只是個人行為了,它關乎一個社會的共識、信任與風氣。
周女士的視頻熱傳,既是一次個體的發聲,也是一場現實拷問:面對困境,我們是否還敢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
如果“善良”需要一次次自證才能成立,那最大的受害者可能不是某個人,而是公共信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