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2025年平台經濟“反內卷”分析報告》發佈_風聞
网经S-1小时前
近年來,平台經濟深陷“低價競爭”、“補貼大戰”等“內卷式”競爭亟待破解,直播電商、零售電商、餐飲外賣、網約車、在線酒旅等賽道,因長期深陷“內卷式”惡性競爭,成為阻礙行業健康發展的“重災區”。平台間無休止的低價消耗戰不僅透支企業創新動力,更嚴重擠壓商家利潤空間,並最終可能損害消費者長遠利益。
對此,國家多次出手整治“內卷式”競爭。從2024年7月政治局會議提出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到同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綜合整治,直至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將其寫入年度重點並配套出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將於10月15日施行),政策路徑清晰、力度空前。
在此背景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起**“破‘卷’立新 重塑生態” 平台經濟“反內卷”調查行動。同時,我們組織了高校教授、協會、智庫專家、投資人、律師、分析師等16位專家,對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進行深度解讀,發佈了《2025年平台經濟“反內卷”分析報告》**。
一、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形式的多樣性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鄭吉昌教授認為,平台經濟作為數智時代的重要經濟形態,近年來在快速擴張的同時,也陷入了"內卷式"競爭的困境。平台經濟的內卷現象已從電商、出行蔓延至外賣等多個領域,呈現出多行業普遍性特徵。衍生出虛假宣傳、算法歧視、規則操縱三類典型亂象。
中國消費經濟學會副理事長、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洪濤認為,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集中表現為低價競爭、補貼大戰、同質化競爭、重複建設、趨同投資等。
重慶市有機農業產業協會秘書長唐劍鋒認為,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的表現形式包括價格戰白熱化、流量爭奪陷入內耗、模式同質化嚴重、壟斷性競爭凸顯。
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劉學文認為,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的起點是價格戰與補貼戰。在此過程中,算法扮演了加速器角色。部分平台由此積累起用户、數據和資本優勢,通過“平台包抄”策略跨界擴張,形成封閉的“圍牆花園”,固化了市場進入壁壘。
浦東金融學會理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認為,“內卷式”競爭的主要形式有三種:其一,價格內卷;其二,補貼大戰;其三,低價引流陷阱。
中國跨境電商50人論壇特邀專家研究員、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朱秋城認為,目前國家大張旗鼓反內卷,平台經濟首當其衝,主要包括極致的卷價格、流量內卷、平台算法內卷、嚴重偏向消費者幾大形式。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電商“內卷下”商家面臨的痛點包括:競爭壓力大、打價格戰;營銷成本高;平台規則複雜;消費者需求多樣化;供應鏈管理難度大;庫存被平台“卷死”;庫存被主播卷死;用户沒有沉澱;退貨率高,特別是服裝行業;濫用規則:僅退款政策。
二、平台經濟“內卷”根源與矛盾
鄭吉昌認為,內卷的根源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是市場結構失衡;第二是資本驅動異化;第三是監管滯後效應。而平台經濟“內卷式”競爭的核心矛盾有五方面,包括同質化競爭與創新激勵的矛盾;資本逐利性與市場公平性的矛盾;政策干預與市場自愈的矛盾;消費者短期利益與長期權益的矛盾;全球價值鏈競爭與國內低效內耗的矛盾。
洪濤認為,內卷的原因一是電商同質化仍然嚴重;二是平台、商家、消費者、結算方、物配方關係不協調,沒有形成平等的“分佈式關係”;三是許多大型電商集團缺乏長期發展戰略等。
唐劍鋒認為,“內卷”其深層根源包括資本無序擴張、創新能力不足及監管滯後。造成了短期流量與長期價值的衝突、平台霸權與生態平衡的失衡、市場效率與社會公平的割裂等矛盾。
劉學文認為,“內卷式”競爭根源於其技術經濟屬性、資本驅動邏輯以及外部監管環境。
董毅智認為,內卷的根源是結構性瓶頸與制度缺陷,其核心矛盾是多方利益失衡與長期發展困境。
中國人民大學風險資本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馬玉榮認為,“內卷式”競爭的核心矛盾主要是平台與商家矛盾、平台與消費者矛盾、平台之間矛盾等。導致短期流量爭奪與長期生態健康的衝突。
朱秋城認為,內卷的根源包括流量紅利天花板下的資本壓力;數據監管缺乏,數據壟斷和數據壁壘;地方政府治理的錯位以及目前電商相關的法律不完善,不完整。
浙江工商大學二級教授伍蓓認為,平台經濟的“內卷”根源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同質化價格戰;二是平台獲客成本高;三是品牌價值缺失。平台經濟要跳出“流量內卷”,核心是把“燒錢換GMV”邏輯,升級為“技術驅動、融合發展、全球開放”三位一體的價值共創邏輯。
三、“內卷”造成平台、行業、國家多層次影響
鄭吉昌認為,平台經濟的“內卷式”競爭已形成多維度的負面效應,其影響涵蓋經濟效率、社會公平和國家經濟安全三大領域。包括經濟效率損失、社會公平損害、國家經濟風險等。
唐劍鋒認為,“內卷”來的多維負面影響。其中對平台自身造成盈利模式崩塌與創新動力枯竭;對行業生態造成供應鏈受損與就業質量下降。對國家經濟造成資源錯配嚴重與税基侵蝕明顯。
劉學文認為,“內卷式”競爭首先是侵蝕平台生態,表現為價值分配失衡與信任危機;其次是扭曲產業結構,抑制有效創新。最後,對國家長遠發展而言,這將引致發展動能不足。“內卷式”循環造成國民經濟“無發展的增長”,不利於全要素生產率提升,並加劇社會焦慮,催生“躺平”等消極情緒。
董毅智認為,平台經濟的“內卷式”競爭已從短期市場策略演變為系統性風險,平台層面表現為創新動力枯竭與生態關係惡化;行業層面表現為產業鏈惡性循環與資源錯配;國家層面表現為經濟安全風險與治理成本攀升。
安徽財貿學院教授葛曉濱認為,“內卷”對平台的影響有盈利能力持續弱化及品牌信任度受損;對行業的影響有產業鏈整體利潤空間被過度壓縮及低質低價商品擠壓優質供給市場;對國家的影響有資源錯配和產業空心化風險。
馬玉榮認為,平台企業層面,不正當“內卷”競爭主要造成平台自身盈利能力下降、用户粘性降低、創新動力抑制、服務品質滑坡等。行業發展層面,中小平台與商家生存危機。國家經濟層面是資源配置扭曲與就業質量下降。
四、平台經濟從“流量內卷”轉向“價值創造”的關鍵突破口
鄭吉昌認為,平台經濟亟需從"流量內卷"的零和博弈轉向"價值創造"的良性發展。這一轉型不僅是政策導向的要求,更是突破行業增長瓶頸的關鍵路徑。關鍵要從技術創新驅動、文化賦能價值和生態協同發展三個維度發力。
洪濤認為,需通過調整競爭策略、優化生態結構、創新服務模式、強化責任擔當四個方面實現“反內卷”。關鍵突破口在於:探索“分佈式”平等合作、協同的生態關係;探索“鏈式發展”的關係;走出“性價比”,探索“質價比”“情價比”。
劉學文認為,欲破除“內卷”困局,平台經濟必須打破零和博弈慣性,從商業模式與法律監管兩個維度系統性重塑,推動平台由“交易場”向價值共創的“創新場”轉型,實現從“流量消耗型增長”向“技術驅動型價值創造”的轉變。
葛曉濱指出,平台經濟“反內卷”的核心在於重構競爭邏輯,將焦點從“流量套利”轉向“價值創新”。通過技術升級、制度完善、市場規範與評價體系重構的四維協同,實現從“內卷熵增”到“價值熵減”的轉型,最終達成平台、商家、消費者與國家的多方共贏格局。
浙江外國語學院國際商學院副院長方美玉建議通過強化政策法規引領,構建“創新-質量”發展新生態;優化平台治理機制,平衡消費者權益與商家利益;構建多方協同共治格局,涵養風清氣正電商生態三個方面抑制“內卷”。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俊斌認為,平台管理者首先要意識到惡性競爭對自身運營的風險問題,同時也要有社會責任,多從平台的服務性方面下功夫,有效保護平台消費者和商家的利益,提供良好的平台體驗、便捷完善的服務,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推動平台健康發展,做到社會、平台、商家、消費者多贏局面,形成“價值鏈“的關鍵一環。
五、現行法律體系在規制平台“內卷”的認定難點與完善方向
鄭吉昌認為,當前法律框架在應對平台經濟內卷問題時面臨顯著侷限性。2025年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雖增設"強制低價銷售"禁止條款,但平台經濟特有的動態競爭、數據驅動等特徵導致傳統法律工具在壟斷認定、用工關係界定等方面存在適用困境。
瀋陽工業大學副教授田宇認為,核心法律在內卷式”競爭的實踐困境有低價傾銷的成本認定難、雙邊市場中的市場支配地位認定難、算法共謀的隱蔽性與取證障礙、數據濫用與數據壟斷的認定缺失、算法歧視與協同行為的責任主體模糊、跨領域競爭中的監管協調不足、法律責任威懾力不足、事前監管與預防性措施缺失等。
田宇建議,具體可從細化平台經濟專項規則、強化數據與算法治理、優化執法機制與責任體系等方面進行完善。
董毅智表示,現行法律體系在規制平台“內卷”的認定難點包括 “低於成本價”核算的動態困境、變相強制行為的舉證梗阻、平台規則霸權的隱蔽性以及責任交叉與跨域協同障礙。
董毅智建議,法律條款可從細化“反內卷”操作標準、強化平台規則透明度與制衡以及填補跨域協同與政府責任漏洞進行完善。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快運分會副會長徐勇建議,增加判定“內卷式”競爭的標準。如低於成本價的標準是什麼?這是成為我們政府部門依法處罰難以執行的瓶頸。如何認定?建議每一個行業都要成立一個認定低於成本價不正當競爭的鑑定委員會,由消費者代表、消協、行業協會 企業代表、行業專家、律師、政府部門共同組成。凡是鑑定委員會認定的“內卷式”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就是政府處罰的依據。當然,認定後要對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六、“反內卷”過程中政府監管與平台自主經營權的平衡
鄭吉昌認為,平台經濟"反內卷"治理的核心在於打破"低價-低質"的惡性循環,推動競爭從流量爭奪轉向價值創造。2025年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增設"強制低價銷售"禁止條款,標誌着政策層面已明確釋放反內卷信號。然而,治理需兼顧規範與創新,通過平台主體責任強化、政策協同優化和生態價值重構實現長效平衡。
洪濤認為,平衡政府監管必要性與平台自主經營權需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完善監管機制和強化企業自律實現良性互動。
唐劍鋒認為,監管與自主經營的平衡可通過分類監管框架、協商式執法模式與行業標準共建實現。
朱秋城認為,平台經濟反內卷,不是反對競爭,而且反對無序競爭,非生產性的競爭,完善法律法規的同時,建立平台企業糾紛第三方機制,由工會,商家,平台政府,消費者參與,最終把反內卷納入政府考核,引導平台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
浙江財經大學姚建榮教授認為,當前,平台經濟深陷“低價競爭”“補貼大戰”的困境,從短期來看,只要平台不惡意壓價;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無序競爭;損害商家或消費者權益獲取流量。不能認為是內卷,只是正常的市場競爭。但從長期來看,這種模式不僅損害商家利潤、降低商品質量,還可能破壞行業生態。因此監管部門和社會輿論要努力推動平台企業台擺脱“全網最低價”的營銷陷阱,轉而提升用户體驗從價格戰轉向服務與品質競爭;平台企業要通過供應鏈優化、技術創新等,構建差異化競爭能力;平台企業姚平衡消費者、商家、騎手等各方利益,通過平台生態建設,促進多方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