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宋代對和尚要求高,純粹是一點史料都不翻,純純靠電視劇和小説演繹瞎猜?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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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拿《宋史》和宋代人的筆記來作證吧,我倒也不説啥了。
但是你拿《水滸》來證明你的觀點,我就覺得非常搞笑。
《水滸》是講宋代背景的演義故事不假,但是作者本身是元末明初,跟宋代隔着100多年不説,可證實的部分就更少了。
實際上,根據《宋史》,以及宋代有名的文學家,政治家,官僚和文壇名人的筆記,自傳,信件等等交叉印證,得到一個結論是:宋代政府對佛教寺廟,佛教人員的管理,基本上屬於粗放+收費。
也就是説,在宋代當和尚,跟今天是一樣的,它只是一種職業,而非信仰。
蘇軾的二兒子蘇迨(Su Tai),生下來有點畸形——腦袋很長,直到四歲還不會行走。
蘇軾有詩曰:我有長頭兒,角頰峙犀玉。四歲不知行,抱負煩背腹。
説的就是這個老二。
後來汴梁城的大相國寺主持道隆大和尚介紹了一個杭州醫術精通的和尚,法號叫元淨,人稱元淨法師。
這個元淨法師答應蘇軾治療他兒子,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小蘇迨必須出家為僧。
蘇軾沒辦法就答應了,把孩子背到廟裏:“於觀音錢剃落,權寄緇褐。”
然後這孩子就被治好了。
這就引發了蘇軾詩中的後半段:師來為摩頂,起走趁奔鹿。
蘇迨痊癒了,但是蘇軾不想孩子當和尚,但又不能説了不算。
怎麼辦呢?於是花錢買了度牒一道,將蘇迨贖身,同時“剃度一人,仍告於觀音前”,以此人為蘇迨的替身。
看到沒?這就是宋代政府對佛教寺廟的管理——只要給錢,咋説都行。
這種花錢買贖身的情況,直到民國都還存在,比如魯迅寫的《祝福》裏面祥林嫂,不就是去土地廟花錢捐門檻“贖罪”嗎?
至於説和尚不能喝酒吃肉這事兒,北宋時管理就更鬆懈。
汴梁城的大相國寺,就開着一家燒豬院——和尚廚子做豬肉宴席,堪稱汴梁一絕。
和尚廚子還有法號呢,叫惠明。然後隔着千里之外的杭州,另一個會燒豬肉的和尚,叫佛印。
此外,大相國寺裏還有個叫澄暉的和尚,不但喝酒,還喝的是花酒——有妓子作陪的那種。
不但喝花酒,還娶了個豔妓當老婆,得意洋洋地宣稱:“如來風流快活,光前絕後。”
總之,比少林寺第三十代方丈坦蕩的多。
宋代廣南路的和尚更牛,有史料和筆記記載,廣南和尚已經開始搞放貸/經商/海貿,操控了整個廣南路的商業和金融業,果然廣東人是改革開放先行者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此,在宋代,和尚娶妻生子都是常事,喝酒吃肉更是家常便飯。
説宋代對和尚要求高,純粹是一點史料都不翻,純純靠電視劇和小説演繹瞎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