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仁新材毛利率大幅下滑:產能利用率驟降,研發費用率差距明顯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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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商業觀察》陳錢
7月28日,北交所披露了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簡稱:聚仁新材)的審核問詢函,聚仁新材於6月底遞表北交所,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
聚仁新材作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己內酯系列產品供應商,雖然近年來下游客户需求翻倍,但核心產品毛利率和銷售單價的下滑,產能利用率的驟降以及存貨的大幅增長等很難不引發外界對公司業績增長持續性的疑慮。此外,由於聚仁新材並無實控人直接持股的情況,其股權和控制權的清晰穩定也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毛利率大幅下滑,核心產品平均售價持續降
招股書及天眼查顯示,聚仁新材成立於2014年,是一家專業從事己內酯系列產品研發、生產與銷售的服務型製造企業,其產品廣泛應用於新能源汽車、環保塗料、生物可降解、生物醫療、裝備製造等領域。
2022年-2024年(簡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收分別為1.92億元、2.83億元、4.79億元,實現歸母淨利潤分別為4726.26萬元、7420.06萬元、8335.02萬元,實現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4563.24萬元、7130.82萬元、7518.9萬元。
2025年一季度,公司營收同比增長58.58%,為1.53億元;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45.29%,為2978.45萬元;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52.76%,為2932.71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營收年複合增長率達58.12%,公司稱主要系來自主營業務己內酯系列產品的收入。
據悉,聚仁新材的主營業務包括己內酯衍生物、己內酯、副產品及其他。據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數據顯示,2022至2023年度,公司產品國內市場佔有率分別為35.19%、37.21%,已成長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己內酯系列產品供應商。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的複合增長率達60.38%。
在公司的主營業務中,己內酯衍生物各期的主營收入佔比分別為69.93%、72.44%、68.40%;己內酯各期的主營收入佔比分別為28.62%、26.45%、30.78%;副產品及其他各期的主營收入佔比分別為1.46%、1.12%、0.82%。
雖然公司的營收增長較快,但2024年的毛利率卻大幅下跌。各期,聚仁新材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41.59%、43.37%、28.60%,2024年毛利率下降14.77個百分點,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均值分別為26.49%、22.41%、21.33%。
其中,佔公司營收六成以上的己內酯衍生物的毛利率從2022年的39.71%下滑至2024年的28.14%,下滑11.57個百分點;己內酯的毛利率從2022年的51.22%下滑至2024年的32.16%,下滑19.06個百分點。
公司表示,毛利率的下滑只要系隨着公司新產線的投入,為進一步擴大市場份額,單價的降幅大於成本的降幅所致。
具體來看,聚仁新材己內酯衍生物各期的平均售價分別為4.45萬元/噸、3.98萬元/噸、2.95萬元/噸,己內酯各期的平均售價分別為4.33萬元/噸、3.98萬元/噸、2.79萬元/噸,均連續下滑。
在營業成本方面,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各期的佔比分別為65.28%、58.12%、58.82%,金額分別為6931.05萬元、9222.8萬元、2億元,2024年同比上漲116.22%;各期的製造費用佔比分別為28.63%、35.65%、36.31%,金額分別為3040.18萬元、5656.15萬元、1.23億元,2024年同比上漲117.63%。
各期,環己酮的平均採購價格分別為0.95萬元/噸、0.83萬元/噸、0.85萬元/噸;雙氧水的平均採購價格分別為0.20萬元/噸、0.21萬元/噸、0.16萬元/噸。
審核問詢函顯示,請發行人:(1)説明發行人單價、單位材料成本、單位人工成本、單位制造費用等與可比公司同類產品相比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如有,説明差異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公司定價策略、市場競爭格局變動、產品期後與客户最新議價情況、原材料價格變動、平均銷售單價和單位成本變動情況、產能利用率是否提升等,説明期後毛利率變動情況,是否存在進一步下滑風險,公司應對措施及有效性,完善風險揭示。
主要客户需求上漲,應收賬款週轉率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游採購方面,聚仁新材較為集中。
各期,聚仁新材向前五大供應商的採購佔比分別為50.56%、70.74%、79.38%,逐年上升。其中向華峯集團的採購額由2022年的2819.30萬元上升至2024年的1.04億元,漲幅達267.4%,各期分別為2819.30萬元、5410.87萬元、1.04億元。
聚仁新材表示,供應商相對集中主要是由於公司採購的原材料為大宗化學品原料,市場供應充分,集中採購可有效降低成本。
審核問詢函要求,説明報告期內向華峯集團採購佔比大幅提升的原因,對其是否存在依賴及依據,定價是否公允,結合環己酮、雙氧水等採購內容市場供應分散程度、採購產品替代性、是否簽訂長期採購協議等因素,分析披露供應商集中是否符合行業特徵,降低供應商依賴風險及保障原材料穩定的措施及有效性。説明各期新增、退出供應商數量,影響的採購金額及佔比,主要供應商變動較大的原因,結合行業狀況、主要供應商的行業地位等分析並説明主要供應商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與此同時,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穩定性也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各期,聚仁新材來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佔比分別為32.75%、37.01%、42.43%。
其中,來自萬華集團的收入各期分別為1142.94萬元、4704.93萬元、7423.29萬元,2024年較2022年上漲549.5%;2023年的新增前五大客户尼倫集團,當年公司來自尼倫集團的收入為2009.85萬元,2024年上漲177.16%,為5570.52萬元;2023年同為新增前五大客户之一的中天科盛,當年聚仁新材來自中天科盛的收入為515.25萬元,2024年暴增587%,為3539.78萬元。
審核問詢函顯示,2023年的新增客户尼倫集團,2022年開始建設產線,2023年即成為公司第三大客户。
審核問詢函要求,(1)按照合作年限、銷售金額分層説明報告期內客户數量、收入金額及佔比、分產品的銷售均價、銷量、毛利率情況,分層分類説明不同層級客户對發行人業績增長的貢獻情況,主要客户銷售額增長對收入增長的貢獻度,主要客户採購規模及變動與其業務規模是否匹配;(2)説明報告期內畢克化學(銅陵)有限公司、東莞市英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肇慶市寶駿化工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大客户,尼倫集團、中天科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琢新生物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等客户向公司採購大幅增長的原因;説明尼倫集團與發行人的合作背景,2022年開始建設產線,2023年即成為公司第三大客户的真實合理性,其採購產品的用途與其自身產品生產需求是否匹配。
下游客户放量的同時,公司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卻有所下滑,各期分別為24.44、15.15、16.04。
各期末,聚仁新材的應收賬款分別為814萬元、2726.24萬元、2945.02萬元,壞賬準備分別為42.84萬元、143.49萬元、155萬元,公司稱2023年增長較快主要系擴產後產銷量逐步提升所致。
各期末,聚仁新材前五大回款客户的應收賬款餘額佔比分別為57.32%、68.14%、60.41%。
存貨同樣值得關注。各期,聚仁新材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076.77萬元、5232.49萬元、7117.11萬元,2024年較2022年上漲561%,其存貨主要由原材料和庫存商品組成,其中庫存商品各期的存貨佔比分別為33.51%、61.47%、70.96%。
各期末,聚仁新材的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12.70萬元、57.69萬元、192.55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各期的存貨跌價計提比例分別為1.17%、1.09%、2.63%,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別為0.92%、1.51%、3.36%。2023年和2024年,聚仁新材的存貨跌價計提比例低於同行。
與此同時,公司的存貨週轉率下滑明顯,分別為10.32次/年、5.01次/年、5.43次/年。
公司表示,存貨上漲較快主要系訂單量大幅提高,公司為滿足未來訂單加大備貨,使得存貨金額大幅提高。
審核問詢函顯示,請發行人:(1)説明報告期內原材料、庫存商品、在產品和發出商品的具體構成、庫齡情況,結合備貨政策、採購及生產週期、交付週期、在手訂單覆蓋率等,説明各期末在產品、庫存商品規模的合理性,進一步解釋報告期存貨金額大幅增長、存貨週轉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公司的訂單、業務規模是否匹配,期後結轉情況;(2)説明存貨減值跡象的判斷標準,説明存貨減值測試具體方法;説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2024年未對在產品、發出商品、週轉材料等存貨計提跌價準備是否合理謹慎,計提比例低於可比公司的原因;説明各期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原因和依據。
研發費用率弱同行,產能利用率驟降
此次IPO,聚仁新材擬募資2.92億元,其中2.35億元用於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40000t/a特種聚己內酯智能化工廠項目;2700萬元用於湖南聚仁高科技有限公司研發中心項目;3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據瞭解,公司的主營業務己內酯各期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00.62%、44.67%、48.95%,2023年開始可謂斷崖式下跌;己內酯衍生物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4.75%、75.52%、56.41%,2024年較2022年下滑38.34個百分點。
同時,己內酯各期的產銷率分別為100.04%、65.25%、83.66%;己內酯衍生物各期的產銷率分別為100.17%、89.63%、97.19%。
與此同時,研發費用率也和同行差距明顯,各期分別為3.38%、3.31%、3.17%,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別為5.54%、6.71%、6.84%,很明顯,公司不僅研發費用率常年低於同行,且還連年下滑,而同行逐年上升。
股權結構上,截至招股書籤署日,王函宇通過岳陽聚熠、岳陽聚泰、岳陽融創合計間接持有聚仁新材56.61%的表決權,為公司實控人。
招股書及天眼查顯示,聚仁新材的主要股東皆為公司,並無自然人直接持股。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向《港灣商業觀察》表示,間接持股需要付出更高的合規成本,若中間層公司發生股權糾紛,實控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可能發生鬆動,並且如果中間層公司經營出現問題,也會影響公司最終控制權的穩定性。
審核問詢函顯示,聚仁新材設立時及歷史增資、股權轉讓中,直接及間接股東層面存在多次股權代持,陶丹等部分創始股東2017年後不再持股,並且聚仁新材設立、增資中存在出資瑕疵、第三方代為出資等情形。
審核問詢函顯示,請發行人:(1)結合公司直接股東及間接股東層面的歷次股權變動情況,説明相關股權代持的形成背景和原因、演變、解除過程,是否存在尚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權代持事項,股權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股權糾紛或潛在爭議;(2)結合公司業務發展、經營情況等,説明陶丹等創始股東在2017年退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往來或安排;(3)説明實際股東與代為出資人的關係,第三方代為實繳資金的來源,代為出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還款情況,是否均為實際股東自有資金投入,是否影響公司股權清晰;説明通過匯票出資等歷史出資瑕疵的具體情況,相關出資是否真實,程序是否合規。(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