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1歲老伯娶小16歲妻子,新婚日腦梗住院!110萬補償款被取至42元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51分钟前
2016年,已經離婚20多年的父親王老伯,突然找到唯一的女兒王靜,表示自己要和有16歲年齡差的任芳(化名)結婚。
讓人揪心的是,王老伯在結婚當天腦梗住院。此後,王靜還和“繼母”對簿公堂。究竟怎麼回事?
2016年,61歲王老伯牽着比自己小16歲的任芳走進民政局,這本該是王老伯人生新篇章的開始,但這場 “老少配”的黃昏戀,從結婚開始就不太平。
結婚當天,王老伯就突發腦梗,住進了醫院,當天王老伯是在急診室度過的。

並且從那天開始,王老伯的身體就一天不如一天,連續多次腦梗。2019年,王老伯徹底癱瘓,左半身完全不能動,只能靠右手勉強比劃。

2020年王家的舊宅進行了舊改安置,王老伯和女兒王靜共同獲得一套100多平的舊改徵收安置房,以及200多萬補償款。
2021年,“繼母”任芳帶着王老伯去做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鑑定,並通過訴訟成為了王老伯的監護人。

隨後繼母任芳就起訴了繼女王靜,以王老伯住養老院需要費用為由,要求對徵收利益進行確權。最終,法院判決父女對安置房份額各享有50%,總共200多萬徵收補償款,王老伯分得110餘萬,王靜得90餘萬。

而時隔一年後,繼母再次以王老伯的名義起訴繼女王靜要求分割徵收安置房。任芳的代理律師請求判決松江區佘山鎮的房屋依法分割,歸被告王靜所有,由被告支付原告折價款106萬2500元。

王靜表示難以接受。2024年8月,王靜向黃浦區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權。
據王靜敍述,110萬的補償款已轉進由繼母控制下的父親的賬户,且自2023年2月起,繼母就從該賬户中每天取現。王老伯的110萬補償款,被任芳每天通過ATM機取現,最多一天取5萬,直至2024年8月,卡內餘額只剩42.29元。

任芳在訴訟中辯稱,因為利息高,她把錢存到湖南老家的銀行。
王老伯一個月的退休金就有6000元,足以支付養老院的費用,一年半花掉近40萬,任芳的解釋無法令法庭信服。
法官審理後認為:“110 萬元屬大額財產,王老伯處於弱勢地位,任芳將款項全部存入自己名下賬户,已對其財產權益造成現實危險。”最終,法院判決王靜與任芳為“共同監護人”,處分財產需兩人同意。

王老伯的外甥林先生回憶:“我外婆生前就反對這門婚事,説‘她比你小那麼多,圖你什麼?’果然,外婆去世後,任芳馬上就來爭遺產,我們才知道有這麼個人。”
繼母任芳和被告繼女王靜成為了王老伯的共同監護人後,對被監護人財產的處分,優先適用 “最有利於被監護人” 的原則。根據監護權案以及本案訴訟相關證據,被監護人王老伯病情平穩、照護正常,並沒有分割房產的切實需求。

法院經過審理後,駁回了繼母任芳分割徵收安置房的訴訟請求。
不過在判決中,法官也強調,本次法院的判決,並不意味着父女共有的這套房產永遠不能分割,而是本次訴訟中,原告妻子代表原告提出要求分割財產的理由和證據不充分。如果以後被監護人王老伯確有需要,法院還是會本着“最有利於被監護人” 的司法原則,依法分割房產。
法官表示:“家庭監護的核心,從來不是爭誰是‘監護人’,而是誰能真正為失能的親人撐起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