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鹿鼎記》:施琅是一個清官嗎?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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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記》作為金庸收山之作,與其説是武俠,不如説是歷史小説。書中有一段重頭戲,那就是收復台灣。收復台灣的主將施琅,在書中是一個悲情的人物,他因小事被鄭成功殺死全家老小後,憤然投清的:
施琅道:“卑職屬下有一名小校,卑職派他去打探軍情。不料這人又怕死又偷懶,出去在荒山裏睡了幾天,就回來胡説八道一番。我聽他説得不大對頭,仔細一問,查明瞭真相,就吩咐關了起來,第二天斬首。不料這小校狡猾得緊,半夜裏逃了出去,逃到鄭成功府中,向鄭成功的夫人董夫人哭訴,説我冤枉了他。董夫人心腸軟,派人向我説情,要我饒了這小校,説甚麼用人之際,不可擅殺部屬,以免士卒寒心。我對董夫人派來的人説,姓施的是國姓爺的部將,只奉國姓爺的將令。我意思是説,我不是董夫人的部將,可不奉夫人的將令。那董夫人惱了卑職的話,竟派了那小校做府中親兵,還叫人傳話來説,有本事就把那小校抓來殺了。也是卑職一時忍不下這口氣,親自去把那小校一把抓住,一刀砍了他的腦袋。卑職殺了這小校,自知闖了禍,便去向鄭成功謝罪。我想我立過大功,部屬犯了軍法,殺他並沒有錯。可是鄭成功聽了婦人之言,説我犯上不敬,當即將我扣押起來。我想國姓爺英雄慷慨,一時之氣,關了我幾天,也就算了。哪知過了多時,我爹爹和弟弟,以及我的妻子,都給拿了,送到牢裏來。這一來我才知大事不妙,鄭成功要殺我的頭,乘着監守之人疏忽,逃了出來。過不多時,就得到訊息,鄭成功將我全家殺得一個不留。”
金庸敍述施琅事蹟,如曾以福建水師提督的身份在北京待過幾年,及施琅收復台灣,反對清朝廷棄台等事蹟,歷史上都確有其事。但《鹿鼎記》中施琅的自述,有點不盡不實。歷史上的施琅多次反覆,早年跟隨鄭芝龍降清,後來又跟着鄭成功反清,之後再次降清,説是“三姓家奴”可能有點過火,但忠貞二字,無論如何是加不到他頭上的。施琅在鄭成功旗下確實得到器重,但他曾降清數年,對鄭成功反清復明的政治路線並不贊同,曾違背鄭成功團結反清勢力意願,擅自攻擊已歸降南明的李成棟的軍隊,製造過內訌。另外,他還利用鄭成功的信任作威作福,欺壓眾將。這些行為,讓鄭成功對施琅的觀感大為惡化。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施琅又當眾質疑鄭成功制定的“離水就陸”的戰略方針。鄭成功一怒之下收回了施琅的兵權,讓他返回廈門。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部將曾德得罪施琅,逃到鄭成功家中。曾德並不是書中小兵,而是鄭芝龍舊部將,對於鄭芝龍降清是不滿的。曾德家庭與鄭家有很深的淵源,因此鄭成功急令不允許殺,施琅竟帶兵衝入鄭家,將曾德捉住處死。此舉何止是“犯上不敬”,完全是公然造反,鄭成功感到忍無可忍,下令逮捕了施琅、施顯兄弟以及其父施大宣。施琅一個人逃到大陸投降滿清,鄭成功才殺掉施琅父親和弟弟。歷史上是施琅先降清,然後才累及家人,雖然情有可原,但並不能讓他站到道德制高點上。
施琅跟當時的王夫之、顧炎武、黃宗羲是同一代人,因此有人説,如果施琅幫助清廷打下台灣證明了他是“民族英雄”,那麼當時堅持反清復明,或者誓不與清廷為伍的三大儒,又將如何評價?我覺得,施琅攻台大半是為了報仇,而康熙平台也不是為了統一那麼簡單,他更關心消滅反清復明的鄭軍,鞏固清政權,如果説他們是民族英雄,只怕難免張冠李戴。書中,韋小寶為了坐施琅的船回大陸,誣指施琅勾結洋人圖謀自立:“施將軍領兵打到台灣之時,不知有沒有紅毛鬼裏應外合?”
施琅再也忍耐不住,霍地站起,怒道:“韋爵爺,兄弟跟你一殿為臣,做的都是大清的 官,為什麼你冷言冷語,總是譏刺兄弟?”
韋小寶把施琅拿捏得死死的,諷刺道:“咦,這可奇了,我幾時敢譏刺施將軍了?施將軍沒裏通外國,那好得很啊。但如要裏通外國,我看也還來得及。施將軍手握重兵,紅毛鬼、西班牙鬼、葡萄牙鬼、羅剎鬼都會喜歡跟你結交。”
其實,歷史上施琅與滿清確實有跟荷蘭人合謀。所謂想分裂台灣的,不是鄭家,倒是清廷,而且確實有所行動,荷蘭人倒是想“收復”台灣,而且清朝倒是也也願意配合,條件就是幫助消滅明鄭,在康熙二年,清朝和荷蘭組成過聯軍攻打台灣。《清實錄》載:康熙十二年十月,清水師提督施琅邀會被鄭成功逐出台灣的荷蘭侵略者夾板船擊取浯嶼、金門二島,康熙對荷蘭出海王(荷海軍司令波特)率領舟師,協力擊敗鄭軍,給予特別嘉獎,並縱任其在我國沿海繼續橫行霸道。
清軍攻克了台灣的門户澎湖之後,依然沒有下定決心攻台。而是給明鄭送去和談信。表示,只要明鄭在台獨立,退出大陸沿海地區,就讓鄭軍永遠在台為王,“以歲時通貢如朝鮮故事”。“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就是説你們就跟朝鮮日本一樣,做一個朝貢的藩國。而鄭家不同意,一直尊奉明朝,有反清復明的意思,而清廷就是害怕這一點,才拒絕和議,甚至不惜和荷蘭人合作,共同進攻鄭家。
《台灣文獻》第六十一卷第三期,鄭維中,《施琅“台灣歸還荷蘭”密議》:施琅在攻台成功後,與英、荷兩國滯台人員接觸,計劃以“台灣歸還荷蘭”等方式,誘引英、荷兩國人前往福建或台灣貿易,並以“外國貪涎”為由,力促清廷維持海禁,以達成讓福建外貿商壟斷中國外貿的目標。然施琅此一企圖,並未獲得荷蘭當局支持以告失敗。
即便是在施琅攻克台灣後,清廷依然拿不定主意。大臣議論紛紛,大多數都不主張留台。有人建議將台灣的漢人都遷往內陸“空其地任夷人自居”,更有甚者,還有把台灣送給荷蘭人,讓荷蘭人每年上供就可以。康熙帝更視台灣為海盜淵藪之地,進攻台灣原只存“遷其民而棄其地”之念頭,對於是否納台灣入清帝國版圖猶豫了十個月之久。施琅力主留台守台,功績也是不容否定的。
《鹿鼎記》書中,施琅作為漢人投降滿清,最後更帶領清兵打回台灣,當時福建人就稱之為“閩奸”,豈不料今天許多影視作品卻稱之為“民族英雄”。我想,作為“民族英雄”,多少要為這個民族,和它的人民,做一些好事吧。書中記述了清軍奉詔遷界,到處摧城焚居,燒殺擄掠,逼逐沿海人民拋舍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家園而入內地。僅閩南一帶沿海,數萬數十萬人民因此項政策遭到滅絕人性的擄殺,所以我想滿清的統治者是不能稱為“民族英雄”的。書中又寫施琅居官清廉,到台後不曾向民間取過金銀。歷史上施琅真的是一個清官嗎?施琅收復台灣後,確實不像一些將領大肆掠奪,也沒有為難鄭家後人。但他克台後,開始將明鄭的軍民轉往大陸,以至於在明鄭末期已經有十幾萬漢人的台灣,人口暴減,漢人和當地的少數民族加起來還不到十萬人。大量人口被移出台灣,造成大量良田空置,對此,施琅毫不客氣的收入名下的,幾乎佔據南台灣已開墾土地的一半之多,名為“施侯租田園”,一直延續到台灣日據時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納統歸清朝在台衙門代行,並保送至北京轉交施琅世襲業主。如此猶嫌不足,還貪得無厭,連無田無地的澎湖漁民也不放過,連康熙皇帝自己都説:“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佔,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
施琅還向漁民們勒索“規禮”收入私囊。他死後幾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發佈上諭説:閩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鹹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佔,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
施琅治下,對於漢人,頒佈渡台禁令,規定“赴台者不許攜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連雅堂《台灣通史》)首先嚴禁粵東人渡台,表面上的理由是那裏出的“海盜”多,實際原因是“惠潮之民多與鄭氏相通”,於是客家人因此大幅落後同時遷往台灣的泉州人及漳州人,而在日後分類械鬥中失利並退出平原。對其他地區的平民渡台也嚴加限制,竟然規定渡台人員不得攜帶家眷,也就是説不許老百姓在台灣札根,這一政策後來導致台灣婦女奇缺。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引《理台末議》的記載説:“終將軍施琅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台。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琅歿,漸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因此施琅對台灣的管理構成當時兩岸往來的最大障礙,此政策在雍正時放寬海禁後才得以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