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 | 印智庫:中伊軍事關係對印度深耕中東有何啓示?_風聞
南亚研究通讯-南亚研究通讯官方账号-37分钟前
編者按
中國與伊朗軍事關係的歷史脈絡正引發印度戰略界的關注。本文以印度視角審視發現:其一,中國在1980-1998年曾是伊朗武器關鍵供應方,助其建立了巡航導彈等本土生產體系,但此種援助隨着中國在中東地緣博弈中的策略性收縮,於2007年參與聯合國安理會對伊制裁後中止,且至今並無復甦跡象;其二,“中國主導伊朗軍力增長”的固有認知不合事實,伊朗當前軍事能力更依賴本土製造以及同俄羅斯的合作,其無人機技術、威懾與反拒止能力的提升並未借中國之力。本文探討了伊朗軍事自主化背後的國際技術合作路徑,為印度評估其所高度重視的中東地區戰略平衡提供了新的參照系。南亞研究通訊特此編譯本文,供各位讀者批判參考。

圖源:外媒
眾所周知,中國和伊朗長期保持着長效且富有成效的軍事關係,中國為伊朗提供了大量武器平台以及關鍵的軍事和軍民兩用技術。然而,隨着時間推移,兩國軍事關係也面臨一些挑戰。本文審視了過去五十年來的軍售情況,確定了預示未來趨勢的模式,並評估關於中國在提升伊朗軍事能力方面佔據主導作用這一表面印象是否準確可信。
一 、雙邊關係的歷史
中國和伊朗兩個在商業、外交和文化關係方面均有着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儘管如此,冷戰期間兩國處於不同陣營,中國與蘇聯結盟,而禮薩・巴列維國王(Shah Reza Pahlavi)領導的伊朗則處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不過,自1979年巴列維政權被推翻後,兩國一直維持着合作關係,突出表現在共同努力對抗蘇聯,以及自1991年起應對美國霸權。
雙方在能源貿易領域開展合作,並探索經濟與軍事領域的協作。能源成為兩國關係的核心組成部分,尤其是自1993年中國成為原油淨進口國以來。例如,2023年中國為緩解美國方面的關切,以間接方式購買了伊朗90%的石油。在此期間,雙方始終認可彼此的實力與地位,認識到經濟互補性帶來的共同利益。絲綢之路至今仍是中伊兩國的驕傲,象徵着兩個古代文明的輝煌,但兩國合作的根本驅動力在於共同的國家利益,而非崇高的團結理念。中國的軍售亦是強化兩國曆史友好關係的又一舉措。
二、巴列維王朝時期的武器轉讓
在巴列維統治時期,伊朗在中國武器貿易中並不突出。直至1979年,伊朗武裝力量一直是美國及西方軍事工業複合體的主要市場之一。身為熟練飛行員的伊朗巴列維國王,對最新國防技術和武器平台(尤其是空軍裝備)抱有濃厚興趣,其目標是將伊朗打造為非核武裝力量中的重要力量。
1973年石油危機後,伊朗因石油而美元儲備充裕,為巴列維提供了資金支持用於為武裝部隊採購軍事裝備。由此,他從美國及其盟友處購置了最新雷達、火炮、預警機、海軍艦艇、美國M-60坦克、英國“酋長”坦克、裝甲運兵車、空中加油機,以及大量F-4和F-5戰鬥機。除經濟利益外,巴列維持續從西方採購武器還有其他原因。
1973 年阿以戰爭凸顯了技術與軍事理論的重要性。巴列維國王與伊拉克的競爭是另一影響因素,他通過採購武器來制衡伊拉克從蘇聯獲得的大量武器裝備。此外,通過霍爾木茲海峽的石油貿易對其經濟至關重要,因此必須防止貿易通道被中斷。另外,1971年印巴戰爭及隨後孟加拉國的獨立讓巴列維國王感到不安,他將此視為對聯合國成員國的有組織武裝干預。因此,他竭力確保伊朗足夠強大,以防止未來發生類似事件。
正如預期,到1978-1979年,伊朗武裝部隊裝備的武器和軍事平台已顯著優於中國及中國庫存的蘇聯舊式裝備的反向工程產品(Reverse Engineering,又稱逆向工程,是指通過對公開渠道獲取的產品進行觀察、拆解、測試、分析、還原其設計原理或工藝流程,以獲得產品結構、功能或運行機制的過程)。與伊朗的進口裝備相比,中國的軍事出口相對基礎且不突出。因此,這一時期伊朗對從中國採購任何武器或軍事平台均不感興趣。

表1:1981-2023年中國武器出口情況:全球與伊朗(百萬美元)。圖源:外媒

圖1:中國對伊朗的武器出口情況。來源: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美國和平研究所(USIP)伊朗概況
三、巴列維王朝之後中國對伊朗的武器轉讓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國家間的武器貿易意味着對武器質量與可靠性的高度信任,以及對武器全生命週期內獲得充足技術與服務支持的信心。中國的主要客户,如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和緬甸,均體現了這些特質,但伊朗並未表現出同等熱情。自1979年以來,伊朗一直面臨美國主導的全面國際制裁,這些制裁不僅阻礙了伊朗的能源出口與武器採購,還影響了經濟與地區影響力。因此,中國本可能成為伊朗常規武器與關鍵戰略武器的最後供應商。
然而,實際情況與假設大相徑庭。中國於2005年停止與伊朗簽訂新的武器出口協議,儘管履行了現有合同的交付直至2015年。2007年,中國投票支持聯合國安理會對伊朗的制裁,這標誌着中國做出了具有約束力的重要承諾。中國自2005年起停止簽署新的武器協議,即便在2020年10月聯合國制裁到期後,也未恢復對伊軍售。事實上,自2015年以來,沒有任何可信記錄顯示中國向伊朗出售過武器。
四、結論
在過去二十年中,中國對伊朗的常規武器庫存並未產生重大影響。德黑蘭主要傾向於選擇本土或俄羅斯的裝備,在航空與國防領域僅保留有限的製造能力,面臨反向工程先進技術武器的挑戰。此外,伊朗並未在無人機生產領域尋求中國協助,而儘管德黑蘭已成為該領域的重要生產國。最後,儘管中國在伊朗的軍事發展與採購中曾扮演重要角色,但伊朗的核心力量源於其本土生產能力。儘管近期伊朗對以色列的打擊引發普遍關注,但伊朗的區域威懾能力與反介入/區域拒止能力或許借鑑了中國經驗,卻並非依賴或源自北京的供應。
中國方面旨在避免國際孤立,因此始終避免深度介入伊朗的核、生物及化學武器領域。北京遵守2007年聯合國第1747號決議,停止了與伊朗的公開武器貿易。儘管相關制裁於2020年10月到期,但目前尚無可靠證據表明中國對伊朗的武器供應出現復甦跡象。
作者簡介:阿圖爾・庫馬爾(Atul Kumar),觀察家研究基金會(ORF)戰略研究項目研究員,研究重點包括亞洲國家安全問題、中國的遠征軍事能力、軍事外交以及安全與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