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殘害的外交學院女生,只能自認倒黴嗎?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30分钟前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這幾天,全網都在關注一起命案。
被害人是外交學院一名19歲的女學生。
她在南昌某景區遊玩的時候,被人用剪刀活活捅死。
殺她的人今年23歲,有精神病治療史。
按照女生親友的説法:
案發時,女生正和朋友在景區裏攝影。
兇手過去和她們搭訕,索要聯繫方式。
遭到拒絕後,他便掏出隨身攜帶的剪刀襲擊了她們,導致一死一傷。

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起精神病傷人的案件了。
這兩年,我們好像經常在網上看到類似的悲劇:
今年2月,河北一名女幼師在下班途中遭遇陌生男子襲擊。
事發時,她正和媽媽打着視頻電話。母親全程聽着女兒慘叫、求救,心痛至極。
最後,女教師因為身中13刀不幸身亡,而那個兇手由於患有精神分裂症患,只是被警方送去了精神病院。

3月,廣東廉江一個精神病人手拿菜刀潛入鄰居家中。
他殺死了兩名婦女和一個不到2歲的男孩。
遇難者與他毫無過節。

還有去年成都發生的慘案。
27歲的女海歸被精神病人上門騷擾。
趁女海歸打開家門時,那個病人衝進屋內,捅了她十刀……


細看這些報道,很多人發現,精神病患者貌似也有理性的一面。
他們會專挑老弱婦孺下手,不會傷害自己的親人,更不敢捅壯漢。
看起來根本不像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樣子。

其實這種觀察是片面。
精神病人發起瘋來,是可以做到六親不認的。
還記得去年湖北小悟鄉那起惡性傷人事件嗎?
兇手忽然在家犯病,拿起長刀見人就砍。他砍死了8個人,其中一個就是自己80歲的老母親。

而除了傷害老弱婦孺,精神病人攻擊青壯年男性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一個讓人特別痛心的故事發生在2021年。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副教授王某某發動自家樓下停放的汽車準備開車出去辦事,結果被陌生人打了一記悶棍。
見老師倒地,那人還用木棍打了他兩次,確定他沒有反應了,才逃離現場。
兇手落網後,被司法鑑定判斷為“偏執型分裂症發病期”。
而他之所以要襲擊那位老師,只是因為人家解鎖車輛發出的聲音嚇到了他,讓他很生氣。

另外還有今年三月發生的這起案件,受害者也是兩名男性:

所以,別説什麼“精神病只對女性和弱者下手”。
面對菜刀和失控的揮刀者,我們每個人都是弱勢羣體。
無論親疏遠近、男女老幼,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失控的病人宣泄情緒的對象。

聽多了這種事,大家就會下意識地陷入恐慌。
因為精神病人發病犯案的時間、地點是隨機的,普通人根本防不勝防。
也因為,法律給予了這些病人足夠的人文關懷,使得他們殺人不一定需要償命,犯下刑案也可以被從輕發落。
這對於被害人來説,多少有點不公平。

(《刑法》的相關規定)
更不公平的是,很多犯下兇案的精神病人既不用償命,又拿不出錢做民事賠償。
這種情況下,被他們傷到的人只能自認倒黴。
就説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打死的案子吧。
儘管兇手“作案時意識清楚”,“作案後懂得藏匿兇器、毀壞證物”,明顯存在辨別能力存在,但法院考慮到他行兇時處在“偏執型分裂症”發病期,限制(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最後給他判個死緩。
直到今年五月,被害人家屬還在和兇手打民事賠償的官司。
兇手呢,反正説來説去就是一句:“我沒錢”。
遇難者家屬拿他沒辦法,也不能找他家人賠錢,只能向小區物業索賠。

(相關新聞報道)
我們全程沒看到兇手的家人出現在新聞報道里,不知道他家到底什麼情況。
反正另一個家庭已經因為他支離破碎了。

有時候想想真挺無語的。
要説精神病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闖了禍還算情有可原。
但他的家人、監護人幹嘛把他放出去害人啊?
我發現,幾乎每一個釀成大禍的精神病患者身後都有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例如女海歸遇害案的兇手——
這個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在家就經常和父母吵架,還沒事跑到別人家敲門、爆粗口。
鄰居不知道報過多少次警,父母就是不當回事,還由着她帶刀出門。
但凡他們能把刀具藏好,想辦法把人看好,或者早點送她去精神病院,事情也不會發展到這一步。
還有湖北那個造成8死1傷的精神病人。
他在10年前被查出患有精神疾病,隨後就被村裏列為重點監護對象。
考慮到此人身強力壯,武力值很高,村幹部一直勸説他父親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治療。
可每次一提這事,他爹就是一萬個不願意,還告訴村幹部:
“出了事,我們自己負責。”
然後這個人真的出事了。執意讓他居家養病的父親,反而因為外出務工躲過一劫。
再比如,那個捅死外交學院大學生的男子。
不知道他行兇時精神狀態怎麼樣,但既然這個人得過精神病,家人顯然就該留心他的言行舉動,不應該讓他帶着利器出門。
精神疾病本身或許並不可怕。
隨着醫療技術的發展,病人仍然有可能戰勝病魔,迴歸正常生活。
然而,那些放縱病患為所欲為的監護人是真的恐怖,也是真的會影響到公共安全。
看到這裏,有人説了:
既然監護人看不住病人,那能不能把所有精神病人都“請”出正常人的生活空間?
或者繞過家屬,由官方強制送醫“關”起來呢?

答案是否定的。
一來,這麼做侵犯了精神病人的基本人權。
二來,精神病人住院治療花銷不小,財政困難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把他們聚在一起,再給他們花錢治病。
三來,精神病院的牀位通常是供不應求的,完全收不了那麼多病人。

2019年首次全國性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我國精神障礙患者超過1億人,其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超過1600萬人,登記在冊的有近700萬人。
這還是6年前的數據,現在的患病人數恐怕早就不止這個數了。
基層怎麼可能把這一兩千萬人全都“強制送醫”呢?

所以説,“把精神病全部關起來”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與其在這個不現實的事情上做文章,不如先想想怎麼築牢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如果他們沒有盡到看管義務,還不用為肇禍承擔各種法律責任,那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另外,給這些家庭提供關懷與兜底,也是很必要的一步。
畢竟很多照護病人的家庭本身也是極其貧困的。一些人沒錢給家裏的病人治病,又怕他們出去鬧事,只能用鐵鏈拴着精神病人。
這樣的場景大概是我們每個普通人都難以想象的。

(《央視網》相關報道)
適時地幫助這些家庭,而非一味地排斥他們,也許對所有人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