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披露“職業揹債人”案例:產業鏈分工明確,有的騙貸上億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1:53
2025年08月17日 20:10 一財網
近期,多地法院密集披露了多起涉職業揹債人的金融犯罪判例。記者梳理發現,這條灰色產業鏈已形成嚴密的協作網絡:介紹人在各類平台上發帖鎖定潛在揹債人“拉人頭”,實操中介團隊負責“包裝”身份、動用各類關係辦理貸款事宜,“白户”則負責最終揹債。某些專業團伙已實現“規模化作業”,能套取銀行上億元資金。
這些職業揹債人的動機是什麼?真能拿到高額收益嗎?將面臨哪些風險與法律責任?通過上述判例和第一財經聯繫到的揹債人的親述,箇中詳情漸次清晰。
“200萬買斷人生”
與大眾的認知不同,職業揹債人的構成較為複雜。第一財經記者採訪發現,其中既有低收入羣體、衝着高薪“上鈎”的失業者,也包含部分資金鍊困難的小微企業主。
“3個月賺200萬,代價是成為老賴。”這是許明(化名)一開始就清楚的事情。他來自粵西一個鄉村,初中畢業後就進廠打工,一直處於“賺少花多”的狀態。
許明最初接觸到揹債,是在社交平台的評論區。有人在大量招收白户“村民”,稱短時間內可以賺到百萬元。貸款行業裏,一些“徵信正常,沒房、沒車、沒有資產”的人員,被稱為“徵信白户”。這些“徵信白户”多數居住在農村地區,他們平時沒有向銀行貸款,個人徵信良好。
他覺得這是個“改變命運的機會”,錢到手就找個地方“隱姓埋名”,“闊綽過一輩子”。“大不了就是坐不了高鐵、飛機。這有點像是父母輩下崗的時候買斷‘工齡’。我去做這個操作,200萬買斷人生。”許明説。
與許明相比,此前在工地幹活的陶天(化名)則是稀裏糊塗當上了揹債人。由於行業下行,他去年至今打工一直斷斷續續,有天他在網絡上看到個廣告,聲稱只要是白户就可以嘗試“一個年薪百萬的職業”。他聯繫上這家公司,對方承諾只需配合完成購房流程,就能輕鬆拿到一筆不菲的酬勞。
對接的中介告訴他,需要“包裝身份,去銀行貸款,背一套房”。房貸由中介償還1到2年,至少主觀上就不算詐騙了。即便“爆雷”,也會有人來解決。他雖然知道“可能違法”“對徵信也不好”,但還是選擇冒險一試。他按照要求,跟着中介偽造收入證明、社保記錄,甚至辦理了銀行卡和電話卡。
而孫玉(化名)接觸揹債,是出於資金週轉的急切需求。他曾經是一家餐飲店老闆,但疫情期間虧損嚴重,四處籌措資金卻沒有着落。從銀行、各大網貸平台也已很難再貸出款項。壓力之下,孫玉決定“破罐子破摔”,犧牲信用“來點快錢”,打算為一家公司背500萬元債務,從中換取200萬元的報酬。
這些來自天南海北的職業揹債人,因為不同的動機、相似的目的被聚在一起。在中介流水線操作下,他們不再是失業、貧困、資金鍊斷裂的“失意者”,簽完各種資料後被精準包裝成有資產、有工作、有公積金的“三有人員”。
許明、陶天被包裝為一家工業公司的財務經理,年收入10萬元。孫玉則被包裝為一家建設公司的高管,擁有穩定的收入和大量個人資產。
陶天回憶,當時簽了很多資料,中介公司發來一家公司的名稱和信息,要求他記牢,在辦理貸款時需要使用。而對怎麼借用的身份、要使用在哪裏、具體如何操作,他一無所知。
團伙作案、多次騙貸
在揹債環節中,職業揹債人需要接觸龐雜的中介網絡。孫玉、許明接觸的中介均超過十人,既有“介紹人”,負責“拉人頭”;也有“渠道商”,負責對接“客户”;還有所謂“真正的中介”,負責“實操”環節。
許明回憶,自己首先接觸的是網絡上聯繫到的介紹人王某,王某蒐集資料後,將他介紹給了“上級公司”,對接人是李某,李某檢查徵信報告、幫他包裝完身份後,又將他推薦給了丁某。
丁某直接對接操作團隊。在操作團隊中,有人負責找房子,有人負責偽造工作和社保記錄,有人負責和銀行內部貸款經理溝通。最後他們會被拉去“背房”“背車”或者“背企業”。許明選擇了“收益”最大的一種方式,即“背房貸”。
孫玉也被多名中介“經手”過標準化流程後,最終進入實操環節。不過他很快打了“退堂鼓”,因為經手的人太多了,他覺得自己實際到手的錢可能有限,冒這個風險似乎並不值當,於是果斷選擇“跑路”。
但此後,他依然不斷被各類中介聯繫。從一名中介處他得知,自己的個人信息被髮送至一個百人左右的微信推薦羣內。如最終做成揹債“生意”,發送信息者可賺取一兩千元的“介紹費”。
事實上,從各類判例來看,在職業揹債模式中,中介基本都並非單兵作戰,而是搭建起了龐大的網絡。
今年7月,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檢察院披露了一起貸款詐騙判例,柯某某、胡某夫妻為名義貸款的“揹債人”,但背後卻涉及高達9人的“包裝貸”團伙。其中,徐某、魏某為提議者,許某某擔任中介,高某是聯繫人,具體實施者是陳某、韓某某、桑某某。8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披露的翟某某等4名貸款中介案例,涉及的亦是包裝貸團伙。
對於龐大的中介網絡而言,讓職業揹債人背上“房貸”等,只是一個開始。
記者調查發現,職業揹債人最初揹負的債務主要來自三類“硬資產”:房產、車輛及企業債務,這些大宗標的往往能撬動更高額度的貸款。
許明告訴記者,在通過“高評高貸”套出第一筆資金後,自己並沒有拿到承諾的報酬,中介卻要求他以這套“名下”房產繼續貸出更多的款項。他聽從安排,分別在一家股份行、一家農商行申請裝修貸,共套出約20萬元。同時還申請了多筆消費貸。
以團隊作案的中介機構有時甚至能在短時間內騙取千萬元金額。在上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披露的案例中,2022年12月,被告人翟某某夥同被告人黃某某、王某某等人,在明知被告人連某某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為其編造虛假的工作單位、住址、偽造公積金繳納記錄的方式,騙取兩家銀行個人信用貸款共50萬元。翟某某等人還將20多名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人員包裝為醫藥公司、建築公司等單位職員,以此騙取上海某銀行“個人消費貸款”共計1110萬元。
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此前披露的一則案例顯示,一個職業揹債人團伙累計騙取銀行貸款超過2億元,除去購房款和已還貸款本息,實際騙得貸款8000餘萬元。
揹債人同樣面臨刑責
與揹負的高風險相比,這些揹債人實際能拿到手的酬勞往往有限,中介精準“收割”了多數騙取的貸款。
根據上述上海的案例,貸款到賬後,翟某某等人從中抽取60%左右作為佣金。這也意味着,職業揹債人到手的錢不足40%。
陶天背上了200餘萬元債務,但實際到手的酬勞不足20萬元,與此前溝通的相去甚遠。“原本約好五五分成,説有百萬收益,但實際稀裏糊塗都被他們套走,現在已經找不到人了。”他説。
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披露的一則案例也顯示,2020年天津的班某夫妻因做生意缺乏資金,在熟人介紹下找到了中介南某委託辦理貸款。南某先是安排“墊資方”出資,以班某夫妻的名義購買了一套350餘萬元的二手房,並最終貸出310萬元。該房產實際的成交價僅為190萬元。也就是説,扣除房款後,從銀行套取了約120萬元資金。
“剛開始説好辦出來的貸款是給我的,但後來他們説都拿去抵房款去了,我實際沒有拿到錢。”班某表示。扣除購房成本和部分還款,剩下的錢全部落入了南某等人口袋。
在央視近期報道中,有貸款經辦人表示,僅前面(手續環節)抽成就達到20個點。7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警惕“職業揹債”陷阱的風險提示中指出,從實際案例看,揹債人到手的“揹債費”只是貸款金額的一部分,大量資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員瓜分,而揹債人卻要揹負遠超自身所得的債務。
除了揹負鉅額債務,職業揹債人幫助偽造資料騙取金融機構資金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非法集資、騙取貸款、洗錢等刑事犯罪,淪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北京市天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聶成濤對第一財經表示,中介機構通過虛構材料、誇大資產價值等手段騙取銀行貸款,其行為已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也可能涉及偽造證件罪等其他關聯罪名。對於職業揹債人而言,他們可能被中介以“零首付得房產”等話術誘導入局。初期中介會代為還款製造合規假象,待貸款批下後便捲款跑路,留下揹債人獨自面對鉅額債務和徵信黑名單。
對於量刑,聶成濤認為,貸款詐騙罪相關的所有量刑都與涉案金額大小有關,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中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近期披露的多個案例中,組織揹債的中介判刑多在十年以上,職業揹債人也需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披露顯示,經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9月,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翟某某等4名貸款中介有期徒刑3年9個月至12年不等,判處連某某等30名借款人員有期徒刑2年3個月至2年半不等。
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披露的判例顯示,2022年7月,經紹興市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揹債人中介吳某、南某等人因犯貸款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緩刑不等,並處罰金。在各地公安機關的聯合打擊下,散落在全國各地的黃某夫妻等其餘涉案人員也先後落網。經柯橋檢察院提起公訴,“揹債人”黃某夫妻因貸款詐騙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2年2個月與2年,並各處罰金2萬元。